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强化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做到“兜得住、兜得准、兜得实、兜得牢”,提高兜底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省市要求及时完成低保提标,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严格把好低保审核审批关口,坚决杜绝“脱贫即脱保”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渐退帮扶”政策,全面实施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工程,不断提高供养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加强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等级评定,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强化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和范围、救助程序和分类、救助方式和标准,资金监督和管理,简化临时救助审核程序,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探索实施分类救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工作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发的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急难型”救助,实施现场救助、上门救助等先行救助的方式,切实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加大对重特大疾病、长期慢病、因学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对象的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救助对象需求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资源的对接。加强关心关爱服务,不断健全完善“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监测,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采集、分析、运用工作,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动态管理和运用,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积极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活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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