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且基于户籍和身份的区别,农民工在社会服务方面也无权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障可以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但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很低。2014年,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7%、医疗保险 18.2%、养老保险 16.4%、失业保险 9.8%、生育保险7.1%、住房公积金5.6%。
除了工资偏低外,农民工对疾病险、工伤险、养老保险的参与率也偏低。据《2011年流动人口调查报告》,就业的流动人口中,52.0%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只有 10%,参与农村新农合的不足10%;而参与城镇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中,74.7%的养老保险没有转移到目前工作的城市。而且基于户籍和身份的区别,农民工在社会服务方面也无权享受。
完善的社会保障可以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但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很低。2014年,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7%、医疗保险 18.2%、养老保险 16.4%、失业保险 9.8%、生育保险7.1%、住房公积金5.6%。即便是参保率最高的工伤保险,参保率也还不到三成。[18]
所以,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部分在现有工资里面没有得到完全体现,长期存在的“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现象经过社会的发展也开始了纠正的过程,这种农民工的转移成本终于被意识到而且被赋予价值。(www.xing528.com)
一方面是迁移的边际成本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流动收益的工资下降。所以,“用工荒”本质上是劳动力价值的实现问题,也就是说工资过低问题。工资必须保证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价值,这又和产业结构以及整个社会制度的发展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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