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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收益:深圳农民工的工资需求和现状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在深圳地区,一个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农民工维持劳动力价值最基本内容的工资要求是2 500元左右。据农民工的自我估计,在目前劳动条件、劳动强度下,月工资应为2 678.8元;如果在深圳安家的话,月工资要达到4 200.4元,这恰恰也是深圳市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反映了农民工的理性和对自身价值的认识。2010年,他们包括加班费之后的月工资为1 838.6元,仅占2009年深圳市正式在岗职工工资的47%,只够维持在深圳的最低生活水平。

迁移收益:深圳农民工的工资需求和现状

农村农业税费改革之前,农村家庭农业经营的劳动生产率处于极低水平,这种情形类似于刘易斯假设的农业边际生产率为零。因此,只要城镇打工收入能维持家庭温饱或略有剩余,劳动力就会流向城市。而城市农民工的工资是以维持家庭温饱为限的,并不一定以劳动边际生产力为依据。而农民工在这种情形下无意也无力讨价还价。这种廉价的劳动力支持了中国将近30年的经济增长,也构成了劳动密集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

目前,农村劳动力流动后的就业工资,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成本比较起来,越来越难以产生“拉力”。现有农民工普遍认为工资水平太低,比如2018年广东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广州、深圳地区每月是2 200元,非全日制的工作每小时20.3元,其他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是1 450~1 750元。而招聘企业开出的工资都是在最低工资基础上浮动。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力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决定的[11],即维持劳动者本人的生活费用、劳动者家庭的生活费用、劳动者教育的费用。作为劳动力价值表现的工资,应该与生产劳动力和再生产劳动力的成本有着必然的联系。

生产劳动力的成本除了维持生活的基本生活费用,还应该包括教育培训费用、文娱费用,尤其是年轻农民工,以恢复生产中耗费的身体机能和精神。除此之外,还应包括相应的满足交通和社交、通信要求的费用。这些费用总和大体能维持一个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

不同地区这种费用支出水准不同,但生产劳动力价值的内容应该相同。但实际情况是,目前很多企业给出的工资水平无法满足这种基本需求。以深圳为例,深圳地区2018年最低工资是2 200元/月,这是全日制企业就业月工资标准,实际上,企业给出的这个月工资背后,是高密度工作和大量无薪的加班时间。即使不算加班时间,按平均每周40小时法定劳动时间计算的话,2 200元的月薪大约相当于13.7元/小时。而与此对比的是,没有包括各种福利保障,因此更加反映现实生活成本的“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12]前者竟然不到后者的70%。[13]

除了生产自身劳动力,工资还应当包括再生产劳动者的内容。对于再生产劳动力,就是家庭、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投资(这笔费用和农村人力资本的生产直接相关)。黄映辉等研究了农村再生产劳动力的成本,该研究把农村再生产劳动力成本分为生活费用、医疗保健费用、文教娱乐费用、工时费用、婴儿夭折均摊费用几个方面,把再生产劳动力的周期定为从母亲怀孕到16岁的孩子成长时间。得出结论,2003年的农村劳动力再生产总费用达到49 454.54元,也就是说,在2003年,一个农村孩子从母亲怀孕到16岁时的抚养总成本是49 454.54元。[14]即使这样,这个水平仍远远落后于城市,同期对厦门市的调查,这笔费用总计是122 600.74元。[15]这种人力资本投资也正是城乡人力资本差距的原因,当然也会反映到劳动力价值上。

我们可以粗略计算一下,以生产劳动力和再生产劳动力价值作为工资内容的话,在深圳地区,2012年一个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如下:

(1)假设在2003年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基础上,以4%的价格上涨水平来计算2012年“再生产劳动力价值”,那么2012年这笔费用达到了70 389.23元。如果反映在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工资上,这笔费用每月是366.61元。(www.xing528.com)

(2)以深圳市非全日制就业最低小时工资计算“生产劳动力的价值”,以每月160个法定工作时间计算,这笔最低标准的月工资是2 128元。

(3)两者相加,总和为 2 494.61 元。也就是说,在深圳地区,一个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农民工维持劳动力价值最基本内容的工资要求是2 500元左右。

据农民工的自我估计,在目前劳动条件、劳动强度下,月工资应为2 678.8元;如果在深圳安家的话,月工资要达到4 200.4元,这恰恰也是深圳市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反映了农民工的理性和对自身价值的认识。[16]

人民网的一份深圳市总工会对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显示,深圳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工占 73.8%,许多企业按市最低标准支付工资,农民工为了增加收入只能超时加班。2010年,他们包括加班费之后的月工资为1 838.6元,仅占2009年深圳市正式在岗职工工资的47%,只够维持在深圳的最低生活水平。根据《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5年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3 359元,同比增长8.1%,高于6.9%的GDP增长率。但是,仔细分析农民工收入构成,农民工的收入仍然较低。

在农民工的工资中,有近 1/3 的部分属于超时工作的收入。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法定的月平均从业20.83天(365天扣除115天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后除以12),日从业时间为8小时,月从业时间共166.64小时。如果扣除这部分超时工资,农民工工资增长幅度并不大。(见表5.2)

表5.2 农民工工资收入情况(2009—2015年)[17]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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