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改革初期和20世纪90年代的人口流动大潮相比,现在的劳动力流动主体更加成熟,行为取向更加市场化。而决定迁移行为的主要原因的迁移成本和收益,也有了很大变化。
(一)家庭财产收入增加
现在,农村的家庭收入在土地规模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3∶1,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 432元。其中,工资性收入5 498元,增收贡献率达到44.5%,城乡收入倍差缩小至2.7∶1。[8]
根据哈尔滨和西安的调查,由于城市扩张带来的土地价值上升,家庭财产收入在这两个地方都增长了30%。2017年,在各种民生政策和扶贫政策的作用下,转移性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的增速达到11.8%。[9]
(二)“惠农”政策:转移支付增加(www.xing528.com)
自2004年中央重新发布以促进农业生产为主旨的一号文件以来,连续8年,宏观指导性文件从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现代农业及城乡统筹重点等方面对农村整体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做出了明确规定,惠农政策一直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措施。国家希望通过补贴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使种田或农业收益增加,但这也造成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转移成本增加。
列举各种惠农政策,可以看到这种转移支付带来的收益。第一,粮食直补,原则是按种粮面积进行补贴,但实际上是每亩都有,甚至是抛荒地,所以形成类似一种国家给予的“地租”;第二,良种补贴,主要农作物都被纳入了此范围;第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第四,农业生产机械购置补贴;第五,在有些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补贴、退牧还草和公益林生态补贴;第六,对家庭养殖业的补贴,如能繁母猪补贴、家禽家畜防疫补贴、病禽扑杀补贴等;第七,消费性补贴,如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危房改造补贴等;第八,公共设施和公共福利方面的补贴,如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就业培训补贴、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户用沼气补贴、太阳能热利用补贴、农田水利补贴、饮用水工程补贴、抗旱节水机械设备补贴;第九,农村社会保障系统和救助系统的建立,如新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等。2013—2017年,财政部仅农林水支出项目,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累计安排就超过80 000亿元,财政支农投入一直在稳步增长。[10]
从农村劳动力的收入获得趋势来看,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推力大为减弱,农村家庭经营收入提高的机会和就业渠道有所增加,所以,农民工流动的压力减少,流动的机会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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