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有路径的改革
随着2000年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改革,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明确了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能,同时提出逐步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乡镇的事业单位在农村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上做出了改革,原来的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人员也承担了很多其他的公共事务职能。政府部门也在试图通过调整农技推广方式,增加技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直接交流,更多的开发、应用和推广符合小农需求的使用技术[28]。如1999年的科技特派员,2000年的农业专家大院,2001的农业科技示范场,2005年的科技入户示范工程,2006年开展的测土配方施肥、阳光工程,这些不仅是农技推广方面,也是农村公共建设的一部分。农业部制定的《2003—2010年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试图把建立健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作为农业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新的职能。目前着手实施的有“绿色证书”“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民远程培训”等5大工程。
尽管如此,我国农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仍然存在需求和供给都不足的问题,农业技术推广方式还需进一步找准道路。
(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
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最初大多是以农民中传播和交流实用的农业技术起家的。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初是以农民对先进实用技术的迫切需求为基础建立的,满足农民的技术服务需求一直是其组织功能的重要方面,因此它也是我国农业技术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能人效应”和“示范效应”
一些对农群体的抽样调查表明,农民获取技术的方式中,居第一位的是朋友介绍,然后是大众传播和外出学习。[29]在信息不断发展的今天,由村民朋友传播信息在农民获取技术的方式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显然有其原因。
现代大众传播研究表明,在信息传播中,一些有特定优势和影响力的人物——意见领袖的作用非常突出,经他们理解和利用后的信息再传播,往往会产生非常显著的效果。[30]因为每一种创新技术都具有一定的异质性,而使创新技术能够有效实现人际传播的前提是传授双方都有一定的同质性,这样能更快加深对异质文化的认同、接受和消化吸收。由于创新技术突出表现为使用上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所以意见领袖的作用非常重要。
事实上,农民中经常出现的意见领袖就是更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能手、农村企业家等,正是他们率先使用新技术,向周边群众去展示使用创新技术的实际效果,并在技术推广中发挥作用。这也是改革以来屡次被提及的“能人效应”和“示范效应”。(www.xing528.com)
2.传授双方都有一定的同质性
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具有其他推广组织和手段难以替代的作用。原因主要是:第一,组织内的人员都从事相同专业,具有相同的利益目标;第二,协会领导人都是农民,了解农村和农民,了解农民根本利益,因此,所做的决定能符合农民实际,容易被接受;第三,合作社的组织制度保障了成员在决策中的作用,使组织决策反映成员意志;第四,成员之间传播,传播成本更低,方法更灵活。目前,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很多技术推广的形式也发挥了很好的效果。
3.农民生产的组织化
在农村出现的专业合作社是一个制度创新,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相对于市场,形成了一个新的对等的谈判力量,同时,这种专业合作组织也是技术创新的接受单位,对于创新的成果——超额利润的分割也有着谈判能力。目前,农民专业协会在流通领域、农用生产资料销售方面,都起了保护农民利益的实际作用。更重要的是,专业合作组织是一个学习单位,对于农民来说,新技术是一个边干边学的过程,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了一个组织单位,因为边干边学也是技术溢出的一个结果。
制度创新来自对农民组织化的促进。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组织的一种最好的形式。以往对农业专业和合作组织的分析,着重在规模经济的效率,但是作为一种自发形成的组织,合作社的经济意义不仅于此,在促进农民的表达意见、农民的选择以及农民的参与方面,合作社是难以替代的。
布坎南在谈论公共选择的时候指出,个人在参与公共选择时,首先选择的是活动的基本组织方式,其次才是选择决策规则[31]。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组织方式、平台,尤其在现在政府管理末梢难以达到农民的情况下,提供了一个体现农民利益表现的场所。
另外,合作社是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由社区内的人们相互信任构成了社区成员利益的社会资本。这种社区资本使成员相互信任,能有效阻止成员搭便车行为,相对于国家和市场,社区明显在地方公共用品方面有比较优势。
在农业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中,能更充分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尤其是专业、专用性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方面。所以,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这种组织制度为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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