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协同”,简单来说,就是指为了完成某一目标,处于同一个集群中的个体通过相互深入合作、共享业务行为和特定资源,协调一致完成这一目标的过程或能力。最早提出协同论的德国学者哈肯(Hermann Haken)在其著作《系统论》中指出,协同是促成复杂系统本身从无序向有序转变的一种固有的自组织能力。因此,从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理论的角度出发,协同的目的或协同效应指的是通过子系统之间的有效协调、彼此合作和相互促进,产生高于各子系统单独性功能之和的整体倍增功能,即实现1+1>2的整体正效应。
1.协同育人理念
协同育人理念是协同论的观点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领域的具体运用,国内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如李忠云、邓秀新认为,协作育人,指的是高等院校“通过科教协同、校内协同、学校与行业、地方有关部门、企业等协同,努力将优质科研资源和校外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共同承担育人的职责”。王素君等则认为,“校企合作育人是指以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主体,以政府及行业机构为中介,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规律相结合,通过人才、知识、物质资源交换与共享,将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根本目的的系统性活动。”
培养适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是高职教育的目的所在。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能融合高职教育的最新理念和企业发展理念,有效整合高校、企业、政府和相关行业的优质资源,培养学生贴近于行业、企业职业岗位所需的技能素养,实现“产学结合、校企双赢”的目标。(www.xing528.com)
2.协同创新理念
美国学者彼得·葛洛(Peter Gloor)最早提出现代意义的协同创新概念,他从网络型组织架构的角度出发,认为协同创新是“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其后,国内外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如陈劲、阳银娟认为,“协同创新是企业、政府、知识生产机构(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和用户等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知识增值为核心的、大跨度整合的创新组织模式。”熊励、孙友霞则从企业主体的角度出发,认为协同创新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是一种管理关系。龚成清认为协同创新本质上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创新。
高职院校协同创新,是协同创新理念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的具体应用,它是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进而全面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为目标,根据高职院校自身的实际,联合与之密切相关的外部组织(企业、政府、行业等),打破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壁垒,建立协同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各创新组织在人才、资本、知识、信息、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形成高效互动、合作有序、富有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创新主体,实现重大项目的突破,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而全面提高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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