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城市的定义和特征:经济和社会功能的集合体

城市的定义和特征:经济和社会功能的集合体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著名城市学家刘易斯·芒福德认为,城市不只是建筑物的群体,更是各种密切相关、经济相互影响的各种功能的集合体。美国学者阿瑟·奥沙利文指出:“人口普查对自治市的定义就是城市。在这里,城市指的是地方政府行使政治权利的区域。要定义经济城市,需要划分城市的边界并且这些边界要囊括地区经济的所有经济活动……经济城市指有着较高人口密度、开展一整套相关活动的地区。”

城市的定义和特征:经济和社会功能的集合体

从一般意义上讲,城市泛指与乡村相对的一种概念,是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农业人口聚集地,这种聚集地是以人为主体的经济空间、社会制度等紧密联系的有机体。作为一个高度集中的经济综合体,城市集中了社会经济活动的许多方面。尤其是在现代城市中,不仅集聚了工业以及与工业相关的产业部门,而且包容着比工业范围广泛得多的金融、商贸、运输、信息、旅游等第三产业,使城市越来越成为一种高度分工又密切协作的经济体系。纵观城市发展的历程,可以说,城市历来是先进生产力聚集的地方,是创造社会财富最多的地方。由于城市是一种特殊的地域,是地理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区域实体,是各种人文要素和自然要素的综合体,是兼有经济、行政和自然性质的一种综合性区域。因而,城市是特定区域的人口中心、经济中心和国家社会生活的中心,是相对于乡村而言的一种相对永久性的大型聚落,也是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生产、集聚和传播的中心,是一个极其复杂而且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巨系统,影响和联系面极为广阔。尽管如此,要真正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划出一条有严格科学意义的界限绝非易事。这是因为从乡村到城市是渐变的,有的是交错的,不存在一个城市与乡村之间有明显区别的标志点。工业革命以后,城市发展迅速,古代如城墙一类的明显界线不再存在,但每个城市毕竟还是相对集中的。进入现代后,城市变成了中心城市和包括外围若干城镇在内的城郊复合体,与周围地区的联系在空间上日趋广泛,在内容上日益复杂,这使划分城乡界线又增加了难度。尽管城市是“城”和“市”逐渐结合为一体而形成的,但现代所谓的城市早已不是“城”与“市”的简单结合,其功能和要素要更为复杂和多样。

最早的城市研究见于古希腊时期,思想家色诺芬首先研究了小城市繁荣与兴旺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在《政治篇》中探讨过古城邦的社会、人口、家庭、伦理、贸易、宗教、政治、行政、组织、边防等问题。柏拉图则更进了一步,写出了名篇《乌托邦》,虚构出他的“理想城市”。这种最初出现的探讨过程后来随着罗马城市的衰落也黯然失色了。中世纪文艺复兴文学家和启蒙学者产生了探讨欧洲中世纪城市兴起问题的兴趣,以至在19世纪以及20世纪初产生了一系列起源理论,诸如“罗马城市论”“庄园论”“市场论”“堡垒论”等。

关于城市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表述,至今无公认的定论。其原因在于城市的表现形式非常多,有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地理的、文化教育的等形式,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去描述、定义它,而且对其认识也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同时,由于城市的聚集性质,也决定了对城市的研究必须具备多学科性。

(一)城市经济学的观点

城市经济学者认为,城市是一个有限地域内集聚的经济实体、社会实体、物质实体三者结合的有机系统;是人们为生存和发展,经过创造性劳动加以利用和改造的物质环境;是区域经济的增长极;是不同等级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人类集聚最经济的形式。在这种人口、生产和生活物资、享乐和需求相对集中、具有一定空间和地域范围的环境中,一定数量规模的人群以每个时代先进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进行着各种社会活动,创造着比乡村更高的生产力,享受着更高质量的生活。他们较为普遍地认为,城市是农村的对立物,它是由村庄蜕变而来的,城市文明与农业文明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美国著名城市学家刘易斯·芒福德认为,城市不只是建筑物的群体,更是各种密切相关、经济相互影响的各种功能的集合体。他认为,城市的定义,不在于它的物质形式,更重要的是它的传播和延续文化的功能。他指出:“如果我们仅研究集结在城市墙范围以内的那些永久建筑物,那么我们就根本没有涉及城市的本质问题。”“在城市成为人类的永久性固定居住地之前,它最初只是古人类聚会的地点,这些地点是先具备磁体功能,而后才具备容器功能的。这些地点能把一些非居住者吸引到此来进行情感交流和寻求精神刺激,这些能力同经济贸易一样,都是城市的基本标准之一,也是城市固有活力的一个证据。这同乡村那种较为固定的、内向的和敌视外来者的村庄形式完全相反。”

英国学者K.J.巴顿指出:“所有的城市都存在着基本的特征,即人口和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集中。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城市是一个坐落在有限空间地区内的各种经济市场——住房、劳动力、土地、运输等——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状系统。由于行政管理上的原因,中央政府往往认为用最低限度的人口水平或其他制度上的界限来描绘城市较为方便,但这并不是经济学的探讨方法。”美国学者阿瑟·奥沙利文指出:“人口普查对自治市的定义就是城市。在这里,城市指的是地方政府行使政治权利的区域。要定义经济城市,需要划分城市的边界并且这些边界要囊括地区经济的所有经济活动……经济城市指有着较高人口密度、开展一整套相关活动的地区。”

中国城市经济学家饶会林教授从城市形成和发展的特点出发描述了城市的定义:“城市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经济密集的社会有机体,是区域发展的中心。”这个定义突出了城市与经济的关系,把城市与城市经济有机联系起来。

(二)城市社会学的观点

城市生态学派和社区学派曾经是城市社会学中占主导地位的两个理论流派,其研究领域有部分是重叠的,研究结果也常常是互相补充的。但社区学派的社会学者更关心城市的社会组织、生活方式以及城市对居民的社会心理的影响等问题。到20世纪40年代,这两个学派开始合流,代之以哈佛大学的塔尔科特·帕森斯所开创的结构功能主义学派。

城市社会学认为,城市是大多数居民从事工商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的社区,是人类居住、生活、工作的基本社区之一,由此把城市定义为具有一定地理界域的社会组织形式或为人类社区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们指出城市中的职业结构比农村丰富和多样化,工作节奏和生活节奏比农村快,人口密度和人口流动比农村大,人口的异质性比农村大。城市应具备以下条件:有较多的、集中居住的、不同职业身份的居民;有相当数量的居民从事非农业劳动;具备市场功能和局部调节能力;有一种超过家庭或某种小集团的社会约定的准则。通常,它是以法律为基础或者以某种传统或宗教为基础的。如韦伯认为:“城市永远是个‘市场聚落’,它拥有一个市场,构成聚落的经济中心,在那儿城外的居民及市民以交易的方式取得所需的工业产品或商品。”韦伯考察了欧洲和中东历史上的城市,并将它们与印度和中国历史上的城市加以比较,提出了完全城市社区的定义:一个聚居地要成为完全的城市社区,它必须在贸易——商业关系中占有相对优势。这个聚居地作为一个整体必须具备下列特征:防卫力量、市场、自己的法院、相关的社团组织、至少享有部分的政治自由。(www.xing528.com)

美国芝加哥学派创始人帕克在《城市:对于开展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几点意见》中阐述了芝加哥城市社会学研究的指导性纲领,第一次指出城市是一个有秩序的有机系统,城市绝不仅仅是个人的集合体,也不是各种基础设施的聚合体。“城市,它是一种心理状态,是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整体,是这些礼俗中所包含并随传统而流传的那些统一思想和感情所构成的整体。”城市是文明人类的自然生息地,世界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人类的城市史。

(三)城市地理学的观点

地理学是较早涉足城市问题的一个学科,它侧重于从地域、空间、地理环境的角度理解城市。地理学者认为,城市是发生在地球上的一种宏观现象,有一定的空间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城市是第二产业人群集中区域,是国民经济空间与劳动人口的投入点和结合点。法国著名地理学家菲利普·潘什梅尔认为,城市既是一个景观,一片经济空间,一种人口密度,也是一个生活中心和劳动中心。更具体点说,也可能是一种气氛、一种特征或一个灵魂。1903年,德国地理学家拉采尔提出,地理学上的城市是指地处交通环境方便的、覆盖有一定面积的人群和房屋的密集结合体。1927年,意大利的波贝克把地理学上对城市的形态定义转到功能定义上,强调了城市的动态方面,提出城市与乡村存在着公务式劳动和田园式劳动的分工,并配置于各自的空间。其中,城市寻求交通方便的有利环境,是对应于交通经济一定阶段的产物。当然,他的定义仍然是以地理因素为前提的,例如,关于城乡劳动分工的空间配置问题、交通环境问题等。苏联的地理学者则从地理系统的角度来看城市,认为城市是一种特别复杂的地理系统,是由于人们的开拓和居住而在土地上形成的经济“填充物”,它具有人类中心组织和在居民长期高度密集的地域内发挥的功能,有永久性建筑物连同各部分物质——实体的划分。

(四)城市系统学的观点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一些学者注意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研究城市的复杂问题。他们认识到应该把城市看成是一个多功能、多层次、多要素的大系统。认为城市是一个以人为主,以空间利用为特点,以聚集经济为目的的集约人口、集约经济、集约文化、集约信息的地域系统,是一个与周边地区进行人、物、信息交流的动态开放系统。如钱学森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将城市概括为:“以人为主体,以空间和自然环境的合理利用为前提,以积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集约人口、经济、科技、文化的空间地域大系统。”

上述观点揭示了城市的重要特征。因为城市具有经济的、行政的意义,它既反映着一定的经济关系,又体现着复杂的社会关系;既受国家政权机关等上层建筑的影响,又受经济基础和历史环境、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制约。因此,应当从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角度,全方位地考察城市,全面、准确地揭示城市的内涵。

在许多场合下,城市和城镇两个概念有严格的区分。一般来说,那些经过国家批准的设有市建制的城镇称为城市,不具备设市条件的建制镇称为城镇。如果把城市做广义理解,城市又代表城镇居民点的总称。我国的《城市规划法》所称的城市就包括国家按行政建制镇设立的直辖市、市和镇,包括辖县在内的直辖市和地级市的市域范围,是中国特定条件下的一种行政上的城市地域。不同城市之间辖县的范围差异很大,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小城市可能带很多个县,反而大城市可能只领导很少的县,因此包括辖县的中国城市地域,相互之间并无可比性。需要说明的是,政府决策部门所使用的城市概念是政府在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中使用的城市概念,是用于进行城市规划、城市分类和城市统计的依据。一般使用最多的是人口数量指标。我国政府部门所采用的城市和城镇概念中包含了人口数量、行政建制以及城市特征等几项主要指标。

由于任何社会、任何历史阶段,城市都以人为中心,以人为主体,城市既是人的物质生存之所,也是人的精神家园。因此,对于城市的本质界定都离不开人的生存与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内容、功能、结构、形态在不断演变,人们从不同角度对其概括,不断丰富城市的内涵,由此推动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世界各国的城市发展表明,城市发展与经济增长始终是相伴而生的,在经济发展的每一次高潮,都毫无例外地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也更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从城市诞生至今,城市与乡村的差异性始终存在着。与乡村相比,城市属于一个较高层次的社会经济形态,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及社会进步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主流作用。尤其是在现代城市中,不仅集纳了工业与工业相关的产业部门,而且包容着金融、商贸、运输、信息、旅游等第三产业,这些产业高效集聚,沟通城乡关系,辐射城市与广大乡村腹地,使城市越来越成为一种高度分工又密切协作的经济体系。而大多数乡村中第一产业仍是其国民经济的基础,经济集中程度低于城市,一般而言,其经济效益也就低于城市的经济效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