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对东南亚与南亚(印度)的侵略,是西方的资本逻辑将势力扩张至东方世界体系边缘的尝试,而当这一尝试取得惊人收益和巨大成功之后,其触角和兵锋就指向遥远的东方。英国冒险家、殖民主义者雷利(Walter Raleigh,1554年~1618年)早就断言:“谁能控制海洋,谁能控制海上交通,就能掌握海上贸易,就能获得世界财富,因此能控制整个世界。”(56) 自序1西方列强在东南亚和南亚的扩张正是遵循了这一逻辑。
史料显示,南亚、东南亚各国大多对海上跨国贸易存在浓厚兴趣。有论者指出,对于东南亚诸国而言,“国际贸易从来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以其独特的方式介入海上贸易,扼守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中国市场与印度、中东和欧洲等的海上要道,并自然而然地随着国际海上贸易兴衰枯荣而变迁”(57) 1。他进而援引1468年9月1日马六甲王国苏丹曼苏尔(Mansur)致琉球国王的信,充分证实了当时东南亚各国对海上贸易的重视程度:“我们已知道,要掌控蓝色的海洋,人们就必须下海经商,即使他们的国土是贫瘠的……通过大海,陆地连为一体,万物都在爱的滋润之下;先辈们含辛茹苦,生活却从未像今天这样富裕。”(58) 10而以中华帝国为中心的东方朝贡体系并未反对、干涉各国之间的海外贸易。这一传统的贸易模式一直运行至16世纪初。随着第一批欧洲殖民者的到来,出现了以武力为后盾的掠夺式贸易形态,无论是对朝贡体系,还是亚洲传统的海外贸易形式,都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成为东方国家被拉入西方世界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时间窗口。
在1487年迪亚士(Bartholomeu Dias)到达非洲好望角的基础上,1497年7月达·伽马(Vasco da Gama)又从葡萄牙出发前往亚洲,并于次年5月底成功抵达印度卡利卡特,在那里买了一船的胡椒和肉桂等亚洲商品后,船队于1499年9月回到里斯本。1509年,葡萄牙舰队在第乌(Diu)击败埃及舰队后,葡萄牙取得了印度洋的海上优势。1511年葡萄牙在攻占马六甲后率先将商业扩张的触角伸到了东南亚。亚伯奎曾言:“我坚信如果我们剥夺了穆斯林人马六甲的贸易,那么开罗和麦加将完全崩溃,而威尼斯也将无法获得香料,除非其商人到葡萄牙购买。” (59)
在1487年迪亚士(Bartholomeu Dias)到达非洲好望角的基础上,1497年7月达·伽马(Vasco da Gama)又从葡萄牙出发前往亚洲,并于次年5月底成功抵达印度卡利卡特,在那里买了一船的胡椒和肉桂等亚洲商品后,船队于1499年9月回到里斯本。1509年,葡萄牙舰队在第乌(Diu)击败埃及舰队后,葡萄牙取得了印度洋的海上优势。1511年葡萄牙在攻占马六甲后率先将商业扩张的触角伸到了东南亚。亚伯奎曾言:“我坚信如果我们剥夺了穆斯林人马六甲的贸易,那么开罗和麦加将完全崩溃,而威尼斯也将无法获得香料,除非其商人到葡萄牙购买。” (59)
由于香料的利润率极高,在马六甲—里斯本的香料贸易中,葡萄牙人获得了巨额利润(60) 。例如16世纪80年代在阿姆斯特丹的销售市场,丁香的平均价格是每磅3.34荷兰盾,相当于每吨3300里亚尔,为马六甲的10倍左右(61) 26。“香料贸易已成为葡萄牙海外事业中巨大财富的主要来源之一。”(62) 423紧接着西班牙、荷兰(63) 等接踵而至。《荷属东印度》一书的一个观点值得重视:“香料和其他东印度群岛的物品构成了欧洲贸易的巨大部分,为了不失去在北欧东印度产品销售者的有利可图的贸易,荷兰决定直接开展与东印度的贸易,从而获取更大的利润。”(64) 40西方列强在东南亚的殖民活动主要是以商业资本为基础进行劫掠式的商业扩张:即以武力征服为手段,掠夺金银财富,屠杀土著居民,争夺对香料产地的控制和垄断海上贸易 (65) 。进入16~17世纪,葡萄牙凭借坚船利炮,侵占中国澳门,并以澳门为基地从事三角贸易,此后的西班牙与荷兰矿故技重施,分别侵占马尼拉和中国台湾(后在马鲁古)建立试图垄断东西方贸易的东方前哨。在马尼拉,西班牙人开辟的大帆船贸易航线,把中国、东南亚与美洲、欧洲市场密切地联系起来,使马尼拉发展成为当时重要的全球贸易中心之一。荷兰在马鲁古确立了香料贸易霸权,初步建成了自成体系的商馆网络,通过东南亚与阿姆斯特丹远程贸易的迅速发展,又以巴达维亚为基地,进一步发展了东南亚与欧洲的贸易,同时参与印度—波斯—阿拉伯和中国—日本的亚洲区内贸易。欧洲殖民者已成为当时东南亚、南亚海上贸易的实际主导者。在研究15~18世纪的欧洲殖民者在亚洲的殖民贸易方面,无论是博克瑟的《来自澳门的大帆船》(66) 、舒尔茨的《马尼拉大帆船》(67) 、肖尼的《菲律宾与伊比利亚半岛的太平洋》(68) 、肯尼思·R.霍尔的《早期东南亚海上贸易与国家发展》(69) ,还是范勒尔的《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70) 、格拉曼的《1620~1740年荷兰与亚洲的贸易》(71) 、普塔克的《中国和亚洲海域:贸易、旅行和其他景象(1400~1750年)》(72) 和《中国与南亚、东南亚的海上贸易(1200~1750年)》(73) 、威·依·邦特库的《东印度航海记》(74) 、斯滕斯戈德的《17世纪亚洲贸易革命:东印度公司与帆船贸易的衰落》(75) 等,均以“欧洲中心论”为基础,有详尽的、不同视角的研究。国内学者如李金明的《明代海外贸易史》(76) 、晃中辰的《明代海禁与海外贸易》(77) 、万明的《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78) 等,亦有专门的探讨。
由于香料的利润率极高,在马六甲—里斯本的香料贸易中,葡萄牙人获得了巨额利润(60) 。例如16世纪80年代在阿姆斯特丹的销售市场,丁香的平均价格是每磅3.34荷兰盾,相当于每吨3300里亚尔,为马六甲的10倍左右(61) 26。“香料贸易已成为葡萄牙海外事业中巨大财富的主要来源之一。”(62) 423紧接着西班牙、荷兰(63) 等接踵而至。《荷属东印度》一书的一个观点值得重视:“香料和其他东印度群岛的物品构成了欧洲贸易的巨大部分,为了不失去在北欧东印度产品销售者的有利可图的贸易,荷兰决定直接开展与东印度的贸易,从而获取更大的利润。”(64) 40西方列强在东南亚的殖民活动主要是以商业资本为基础进行劫掠式的商业扩张:即以武力征服为手段,掠夺金银财富,屠杀土著居民,争夺对香料产地的控制和垄断海上贸易 (65) 。进入16~17世纪,葡萄牙凭借坚船利炮,侵占中国澳门,并以澳门为基地从事三角贸易,此后的西班牙与荷兰矿故技重施,分别侵占马尼拉和中国台湾(后在马鲁古)建立试图垄断东西方贸易的东方前哨。在马尼拉,西班牙人开辟的大帆船贸易航线,把中国、东南亚与美洲、欧洲市场密切地联系起来,使马尼拉发展成为当时重要的全球贸易中心之一。荷兰在马鲁古确立了香料贸易霸权,初步建成了自成体系的商馆网络,通过东南亚与阿姆斯特丹远程贸易的迅速发展,又以巴达维亚为基地,进一步发展了东南亚与欧洲的贸易,同时参与印度—波斯—阿拉伯和中国—日本的亚洲区内贸易。欧洲殖民者已成为当时东南亚、南亚海上贸易的实际主导者。在研究15~18世纪的欧洲殖民者在亚洲的殖民贸易方面,无论是博克瑟的《来自澳门的大帆船》(66) 、舒尔茨的《马尼拉大帆船》(67) 、肖尼的《菲律宾与伊比利亚半岛的太平洋》(68) 、肯尼思·R.霍尔的《早期东南亚海上贸易与国家发展》(69) ,还是范勒尔的《印度尼西亚贸易与社会》(70) 、格拉曼的《1620~1740年荷兰与亚洲的贸易》(71) 、普塔克的《中国和亚洲海域:贸易、旅行和其他景象(1400~1750年)》(72) 和《中国与南亚、东南亚的海上贸易(1200~1750年)》(73) 、威·依·邦特库的《东印度航海记》(74) 、斯滕斯戈德的《17世纪亚洲贸易革命:东印度公司与帆船贸易的衰落》(75) 等,均以“欧洲中心论”为基础,有详尽的、不同视角的研究。国内学者如李金明的《明代海外贸易史》(76) 、晃中辰的《明代海禁与海外贸易》(77) 、万明的《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78) 等,亦有专门的探讨。
鸦片战争前的欧洲殖民活动,在亚洲,主要表现为对东南亚、南亚(印度)的奴役。在这种殖民活动中,最典型的特征便是,欧洲列强依托特许公司对东南亚尤其是南亚(印度)实行奴役统治。除了熟知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外,还能看到法国、北欧等一些欧洲国家的东印度公司的身影,其中以英国东印度公司最为著名且具有典型意义。统一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分别于1600年和1602年建立。法国的柯尔贝尔于1664年组建了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此后特许状被其他若干个小公司所获得,最终于1723年合并重组为印度理事会(79) 111。尽管如此,法国公司从来都无法与其荷兰或英国对手相媲美 (80) 。在17世纪上半期,波罗的海和北海地区的一些国家,亦追随英国和荷兰,给本国的海外公司颁发特许状,其目的在于同富饶的东方市场开展贸易(81) 。
特许公司的前身主要是出现于 16 世纪中期的合股公司(The Joint⁃Stock Company),这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迅速集中大量资金实现生产和贸易的规模经营的经济组织。同时,社会上一些分散的中小投资者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资金投入合股公司谋求分红等,以实现财富的增值。例如,1575年~1630 年间,英国共组建了20 多个商业公司与商业组织,参加投资的人数为6336人,投入总资本为806.7万镑(82) 65。从权力与资本结合的方式来看,特许状成为统治者与商人阶级联系的纽带,皇家特许权的授予也实现了私人资本和国家政治权力的有机结合。而对于商业公司而言,特许权“是确保贸易公司的内部团结和运作秩序的手段;对那些出海远航的公司来说,特许权更是对敌人的敌对行为和对手的竞争行为的防卫手段”(83) 223。早在 1553 年,英国法律开始允许特许合股公司的存在,这是以莫斯科公司的成立为标志的,该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是英国第一个商业合股公司,开创了英国贸易组织的新形式。此后,英国陆续成立了许多著名的特许合股公司:土耳其公司(1581年)、威尼斯公司(1583年)、摩洛哥公司(1585年)、几内亚公司(1588年成立,又叫非洲公司)、利凡特公司(1592 年由威尼斯公司、土耳其公司合并而成)、东印度公司(1600年)、弗吉尼亚公司(1609年)、百慕大公司(1615年)、普利茅斯公司(1619年)、新英格兰公司(1628成立,1629年改为马萨诸塞湾公司)、新非洲公司(1630年)等,这些特许公司中东印度公司是规模最大、存在时间最长、影响最深远的合股公司。(84) 6。而1662 年法案“创造了一种基于东印度公司、非洲公司以及渔业公司的股东利益的有限责任的类型”(85) 270,对金银财富追逐的强烈动机、争霸全球的野心,促动英国海外殖民扩张。
鸦片战争前的欧洲殖民活动,在亚洲,主要表现为对东南亚、南亚(印度)的奴役。在这种殖民活动中,最典型的特征便是,欧洲列强依托特许公司对东南亚尤其是南亚(印度)实行奴役统治。除了熟知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外,还能看到法国、北欧等一些欧洲国家的东印度公司的身影,其中以英国东印度公司最为著名且具有典型意义。统一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分别于1600年和1602年建立。法国的柯尔贝尔于1664年组建了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此后特许状被其他若干个小公司所获得,最终于1723年合并重组为印度理事会(79) 111。尽管如此,法国公司从来都无法与其荷兰或英国对手相媲美 (80) 。在17世纪上半期,波罗的海和北海地区的一些国家,亦追随英国和荷兰,给本国的海外公司颁发特许状,其目的在于同富饶的东方市场开展贸易(81) 。
特许公司的前身主要是出现于 16 世纪中期的合股公司(The Joint⁃Stock Company),这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迅速集中大量资金实现生产和贸易的规模经营的经济组织。同时,社会上一些分散的中小投资者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资金投入合股公司谋求分红等,以实现财富的增值。例如,1575年~1630 年间,英国共组建了20 多个商业公司与商业组织,参加投资的人数为6336人,投入总资本为806.7万镑(82) 65。从权力与资本结合的方式来看,特许状成为统治者与商人阶级联系的纽带,皇家特许权的授予也实现了私人资本和国家政治权力的有机结合。而对于商业公司而言,特许权“是确保贸易公司的内部团结和运作秩序的手段;对那些出海远航的公司来说,特许权更是对敌人的敌对行为和对手的竞争行为的防卫手段”(83) 223。早在 1553 年,英国法律开始允许特许合股公司的存在,这是以莫斯科公司的成立为标志的,该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是英国第一个商业合股公司,开创了英国贸易组织的新形式。此后,英国陆续成立了许多著名的特许合股公司:土耳其公司(1581年)、威尼斯公司(1583年)、摩洛哥公司(1585年)、几内亚公司(1588年成立,又叫非洲公司)、利凡特公司(1592 年由威尼斯公司、土耳其公司合并而成)、东印度公司(1600年)、弗吉尼亚公司(1609年)、百慕大公司(1615年)、普利茅斯公司(1619年)、新英格兰公司(1628成立,1629年改为马萨诸塞湾公司)、新非洲公司(1630年)等,这些特许公司中东印度公司是规模最大、存在时间最长、影响最深远的合股公司。(84) 6。而1662 年法案“创造了一种基于东印度公司、非洲公司以及渔业公司的股东利益的有限责任的类型”(85) 270,对金银财富追逐的强烈动机、争霸全球的野心,促动英国海外殖民扩张。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由荷兰国会特许批准设立的。特许令开宗明义:“荷兰联邦的福利主要依存于海运、商业和贸易,它不是靠各州同相邻国家和地区进行的,而是自古以来就同欧洲、亚洲、非洲的遥远地区进行的。随着时代的前进,取得了很大成果。另外,在这10年间,这个国家最有力量的商人即非常关心海运、商业、贸易的人们向阿姆斯特丹提供巨额费用,付出艰苦的努力,冒着风险成立了面向外国的公司。”(86) 322例如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特许状中,国会赋予其好望角以东、麦哲伦海峡以西,包括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广阔地域的贸易垄断权,赋予其建立海军、集结军队、建筑堡垒、宣战媾和、兼并土地和管理殖民地的权利(87) 110,公司还享有订立条约、修筑城堡、拥有武装力量和设置法官的权力 (88) 。对贸易垄断权时间的规定第一次定为21年,以后可以续签(89) 。荷印总督昆(Jan Pietersz Coen)就宣称:武力是亚洲贸易的保障,贸易的利润支撑着武力,没有战争就没有贸易(90) VI。各殖民者凭借海上军事力量的优势先是在有利发展海上贸易的要地建立殖民据点,例如,葡萄牙在马六甲、西班牙在马尼拉、荷兰在巴达维亚,以之为基地开展海上贸易,同时,依靠海上力量掌控东南亚的关键海域,从而达到操控贸易的目的(91) 220。有论者指出,荷兰的商业资本主要从事转运贸易而不从事生产,而英国进行转运贸易的商业资本自身也投向生产领域(92) 。马克思认为,“‘垄断公司’是资本积聚的强有力手段”,“现在,工业的霸权带来商业上的霸权。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却是商业上的霸权造成了工业上的优势。所以殖民制度在当时起着决定性作用”(93) 864。资本在流通领域与在生产领域所获取的剩余价值是不同的,只有生产领域才是财富创造的最终源泉。将资本投向生产领域,是英国率先爆发工业革命并获取全球竞争优势的基础。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由荷兰国会特许批准设立的。特许令开宗明义:“荷兰联邦的福利主要依存于海运、商业和贸易,它不是靠各州同相邻国家和地区进行的,而是自古以来就同欧洲、亚洲、非洲的遥远地区进行的。随着时代的前进,取得了很大成果。另外,在这10年间,这个国家最有力量的商人即非常关心海运、商业、贸易的人们向阿姆斯特丹提供巨额费用,付出艰苦的努力,冒着风险成立了面向外国的公司。”(86) 322例如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特许状中,国会赋予其好望角以东、麦哲伦海峡以西,包括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广阔地域的贸易垄断权,赋予其建立海军、集结军队、建筑堡垒、宣战媾和、兼并土地和管理殖民地的权利(87) 110,公司还享有订立条约、修筑城堡、拥有武装力量和设置法官的权力 (88) 。对贸易垄断权时间的规定第一次定为21年,以后可以续签(89) 。荷印总督昆(Jan Pietersz Coen)就宣称:武力是亚洲贸易的保障,贸易的利润支撑着武力,没有战争就没有贸易(90) VI。各殖民者凭借海上军事力量的优势先是在有利发展海上贸易的要地建立殖民据点,例如,葡萄牙在马六甲、西班牙在马尼拉、荷兰在巴达维亚,以之为基地开展海上贸易,同时,依靠海上力量掌控东南亚的关键海域,从而达到操控贸易的目的(91) 220。有论者指出,荷兰的商业资本主要从事转运贸易而不从事生产,而英国进行转运贸易的商业资本自身也投向生产领域(92) 。马克思认为,“‘垄断公司’是资本积聚的强有力手段”,“现在,工业的霸权带来商业上的霸权。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却是商业上的霸权造成了工业上的优势。所以殖民制度在当时起着决定性作用”(93) 864。资本在流通领域与在生产领域所获取的剩余价值是不同的,只有生产领域才是财富创造的最终源泉。将资本投向生产领域,是英国率先爆发工业革命并获取全球竞争优势的基础。
或许可以说,特许公司是这样的一种半官方商业组织:在特定地域内,政府授予其贸易专营权,特许公司还有权实施这些特权所必需的战争及其他国家功能。荷兰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机构:它既是一个商业机构——类似股份制企业,因为“东印度公司的任务就是进行贸易,即派出船只,运货回国”,“荷兰的商业战略主要针对东印度群岛和印度洋地区……公司是其主要的贸易武器”(94) 195,“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在17世纪时,可能是荷兰的商业扩张中最富有戏剧性和最为辉煌的一个方面”(95) 54。同时公司也是一个殖民机构,拥有独立的管辖权、司法权、与各国签订协议的权力等,其殖民性由其母国所确定和赋予。例如,由荷兰东印度公司经营的巴达维亚(雅加达)成为荷兰在东方的行政中心,以及“作为东印度公司的伟大和它在亚洲世界的权力的象征”(96) 297。1621年,荷兰又组建了西印度公司(West⁃Indische Compagine,WIC)。起初,西印度公司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个治理机构而非商业组织。1674年西印度公司面临破产,被改组成为奴隶贸易企业,从与西属美洲的非法贸易以及苏里南的食糖贸易中获利。正是西印度公司引进了大西洋三角贸易,在一个规模和利润都日益增加的贸易圈中,欧洲的制造业共同体、非洲的贩奴共同体以及美洲的种植园共同体联系在一起(97) 。在荷兰获取世界经济霸权的17世纪,如果没有荷兰东印度公司产生的巨额、稳定的现金流,阿姆斯特丹永远不会成为重要的票据交换所在地,在很长的时期内其交易的数量和密度都超过了以往和当时所有的交易场所(98) 。同样地,如果没有西印度公司和皇家非洲公司先后开创的大西洋三角贸易的发展,18世纪英国工业的扩张将丧失一个关键的动力 (99) ——阿姆斯特丹就不可能有足够的资金流入英国。
或许可以说,特许公司是这样的一种半官方商业组织:在特定地域内,政府授予其贸易专营权,特许公司还有权实施这些特权所必需的战争及其他国家功能。荷兰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机构:它既是一个商业机构——类似股份制企业,因为“东印度公司的任务就是进行贸易,即派出船只,运货回国”,“荷兰的商业战略主要针对东印度群岛和印度洋地区……公司是其主要的贸易武器”(94) 195,“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在17世纪时,可能是荷兰的商业扩张中最富有戏剧性和最为辉煌的一个方面”(95) 54。同时公司也是一个殖民机构,拥有独立的管辖权、司法权、与各国签订协议的权力等,其殖民性由其母国所确定和赋予。例如,由荷兰东印度公司经营的巴达维亚(雅加达)成为荷兰在东方的行政中心,以及“作为东印度公司的伟大和它在亚洲世界的权力的象征”(96) 297。1621年,荷兰又组建了西印度公司(West⁃Indische Compagine,WIC)。起初,西印度公司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个治理机构而非商业组织。1674年西印度公司面临破产,被改组成为奴隶贸易企业,从与西属美洲的非法贸易以及苏里南的食糖贸易中获利。正是西印度公司引进了大西洋三角贸易,在一个规模和利润都日益增加的贸易圈中,欧洲的制造业共同体、非洲的贩奴共同体以及美洲的种植园共同体联系在一起(97) 。在荷兰获取世界经济霸权的17世纪,如果没有荷兰东印度公司产生的巨额、稳定的现金流,阿姆斯特丹永远不会成为重要的票据交换所在地,在很长的时期内其交易的数量和密度都超过了以往和当时所有的交易场所(98) 。同样地,如果没有西印度公司和皇家非洲公司先后开创的大西洋三角贸易的发展,18世纪英国工业的扩张将丧失一个关键的动力 (99) ——阿姆斯特丹就不可能有足够的资金流入英国。(www.xing528.com)
英国是近代西方国家中特许公司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并且,英国在东南亚和南亚的殖民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东印度公司为平台而展开的。“英国的贸易结构开始从传统的向欧洲出口呢绒为重心转向与利凡特、远东、美洲的直接贸易,引起了一场‘贸易革命’”,“公司的活动又带来国家经济、军事实力尤其是海军实力的迅速增强,加快了民族国家的形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英国政府外交活动的工具……如俄罗斯公司的代理商就曾经直接作为女王的外交使节与沙皇谈判” (100) 。从总体上来看,东印度公司不仅是英国从事海外贸易的最大的合股公司,而且更是一个“缔造殖民英国与帝国主义制度的有效工具”(101) 3。以东印度公司为代表的特许公司的贸易与殖民活动符合英国的根本利益,成为英国获取财富的重要来源。
1600年12月31日,英国政府颁发了为期15 年的“从事东印度贸易的主管与伦敦商人公司”特许状,标志着英国东印度公司正式成立。颁发特许状表明了政府对于东印度贸易的重视与支持,也说明国家不仅“给予公司商人足够和有效的权力来保持其制度框架,而且可以信赖公司所组织的贸易活动”(102) 28。到17世纪末,东印度公司已经在印度营建了四个较大的据点:东海岸的加尔各答和马德拉斯,西海岸的苏拉特和孟买(103) 174。1698 年,英国组建了新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其目的主要是满足国王的借贷需要。18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获取的领土依然局限在很少的几个海岸定居点。很快,印度次大陆的莫卧儿帝国开始分崩离析,出现了各省自治、军阀和小国林立的局面。这对公司开展贸易活动造成了威胁,但是也使公司有机会取代莫卧儿王室,成为南亚的主要治理机构(104) 。170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与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合并为东印度英国贸易商人联合公司(United Company of Merchants of England Trading to the East Indies),或称联合东印度公司。自1711 年以来,联合东印度公司摆脱了一切竞争者,完全掌握了英国在东印度的独占贸易。在20年代前,该公司就打破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强势地位,开始成为欧洲势力在亚洲主要的集体力量。荷兰东印度公司衰亡,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财富和力量全面扩张,这两个趋势同时发生在18世纪后半期。后一个趋势更为重要,它不仅使特许股份公司走向终结,还为日后英国自由贸易帝国主义的崛起做了准备。商业扩张和领土扩张同时展开,不过领头的是领土扩张(105) 121。除商业或贸易之外,联合东印度公司在政治领域的动作也频频超越了商业贸易公司的范畴:为了香料与胡椒的贸易,与荷兰发生了冲突,为了在印度的利益不惜与法国刀兵相见。东印度公司逐渐演变为一个殖民统治的工具,开始偏重于在印度征服领土。
英国以特许公司为平台而展开的对印度次大陆的殖民统治最终是通过一系列不间断的战争而建立起来的。18世纪40年代,英国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军事力量的规模日渐扩大,其殖民活动的范围也开始扩展。乔万尼·阿瑞吉的研究表明,在1757年普拉西(Plassey)之战前夕,由印度人组建的军队成立。至此,一边是欧洲使用和控制暴力的先进技术,一边是当地人力资源的大规模使用,公司把这二者结合在了一起。公司能够成功地击败当地所有争夺莫卧儿王室继承权的争斗,正归功于这一结合(106) 121。英国在普拉西大获全胜后开始了纯粹的掠夺。1764年,公司在布克萨尔(Buxar)之战中击败了米尔·卡齐姆(Mir Kazim)、谢赫阿拉姆二世(Shah Alam II)和奥德(Wazir of Awadh)组成的联军,在孟加拉有了立足之处,开始对印度地方的国家间体系发挥重要作用。然而,1774年之后更多地伪装成商业形式的掠夺。从此,在日益强大的“公司国家”(company state)的支持下,其商业活动范围飞速扩大(107) 。
英国是近代西方国家中特许公司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并且,英国在东南亚和南亚的殖民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东印度公司为平台而展开的。“英国的贸易结构开始从传统的向欧洲出口呢绒为重心转向与利凡特、远东、美洲的直接贸易,引起了一场‘贸易革命’”,“公司的活动又带来国家经济、军事实力尤其是海军实力的迅速增强,加快了民族国家的形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英国政府外交活动的工具……如俄罗斯公司的代理商就曾经直接作为女王的外交使节与沙皇谈判” (100) 。从总体上来看,东印度公司不仅是英国从事海外贸易的最大的合股公司,而且更是一个“缔造殖民英国与帝国主义制度的有效工具”(101) 3。以东印度公司为代表的特许公司的贸易与殖民活动符合英国的根本利益,成为英国获取财富的重要来源。
1600年12月31日,英国政府颁发了为期15 年的“从事东印度贸易的主管与伦敦商人公司”特许状,标志着英国东印度公司正式成立。颁发特许状表明了政府对于东印度贸易的重视与支持,也说明国家不仅“给予公司商人足够和有效的权力来保持其制度框架,而且可以信赖公司所组织的贸易活动”(102) 28。到17世纪末,东印度公司已经在印度营建了四个较大的据点:东海岸的加尔各答和马德拉斯,西海岸的苏拉特和孟买(103) 174。1698 年,英国组建了新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其目的主要是满足国王的借贷需要。18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获取的领土依然局限在很少的几个海岸定居点。很快,印度次大陆的莫卧儿帝国开始分崩离析,出现了各省自治、军阀和小国林立的局面。这对公司开展贸易活动造成了威胁,但是也使公司有机会取代莫卧儿王室,成为南亚的主要治理机构(104) 。170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与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合并为东印度英国贸易商人联合公司(United Company of Merchants of England Trading to the East Indies),或称联合东印度公司。自1711 年以来,联合东印度公司摆脱了一切竞争者,完全掌握了英国在东印度的独占贸易。在20年代前,该公司就打破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强势地位,开始成为欧洲势力在亚洲主要的集体力量。荷兰东印度公司衰亡,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财富和力量全面扩张,这两个趋势同时发生在18世纪后半期。后一个趋势更为重要,它不仅使特许股份公司走向终结,还为日后英国自由贸易帝国主义的崛起做了准备。商业扩张和领土扩张同时展开,不过领头的是领土扩张(105) 121。除商业或贸易之外,联合东印度公司在政治领域的动作也频频超越了商业贸易公司的范畴:为了香料与胡椒的贸易,与荷兰发生了冲突,为了在印度的利益不惜与法国刀兵相见。东印度公司逐渐演变为一个殖民统治的工具,开始偏重于在印度征服领土。
英国以特许公司为平台而展开的对印度次大陆的殖民统治最终是通过一系列不间断的战争而建立起来的。18世纪40年代,英国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军事力量的规模日渐扩大,其殖民活动的范围也开始扩展。乔万尼·阿瑞吉的研究表明,在1757年普拉西(Plassey)之战前夕,由印度人组建的军队成立。至此,一边是欧洲使用和控制暴力的先进技术,一边是当地人力资源的大规模使用,公司把这二者结合在了一起。公司能够成功地击败当地所有争夺莫卧儿王室继承权的争斗,正归功于这一结合(106) 121。英国在普拉西大获全胜后开始了纯粹的掠夺。1764年,公司在布克萨尔(Buxar)之战中击败了米尔·卡齐姆(Mir Kazim)、谢赫阿拉姆二世(Shah Alam II)和奥德(Wazir of Awadh)组成的联军,在孟加拉有了立足之处,开始对印度地方的国家间体系发挥重要作用。然而,1774年之后更多地伪装成商业形式的掠夺。从此,在日益强大的“公司国家”(company state)的支持下,其商业活动范围飞速扩大(107) 。
无论以何种方式,英国依赖于强权与暴力,以及劫掠式的贸易,攫取了印度源源不断的财富。据估计,在18世纪下半期,英国从印度获得的资金在1亿到10亿英镑之间。不论具体数额到底是多少,“印度的财富提供了足够的资金,先是让英国在1763年~1774年间的和平间歇暂时偿还了借荷兰和其他国家的债务,最终在1783年之后全部还清。到英国面临1793年之后的战争时,它几乎不欠任何外债” (108) 。“普拉西劫掠没有引发工业革命,但是它让英国还清了借自荷兰的国债。”(109) 更重要的是,普拉西劫掠是一个领土帝国在印度展开征服的开端,印度从此成为英国全球力量的重要支柱之一。从1765年控制孟加拉开始,公司开始以税收的方式征集岁入(110) 。公司利用这些收入弥补在伦敦和亚洲的其他费用,包括与中国贸易的一些费用、公司在南亚进一步领土扩张的费用,以及同敌对公司和国家作战的费用。到18世纪末,联合东公司顺利地成为莫卧儿朝廷的继任者,成为南亚世界经济的再分配中心,并把印度的贸易和生产纳入了由英国主导的世界贸易体系的结构之中,“印度在经济和政治上同时被双重征服”(111) 122、243。到1813年东印度公司的垄断被废除时,大量英国机器大工业生产的廉价棉纺织品恣意打击印度脆弱不堪的手工工业。到19世纪70年代,印度已经被最大限度地“去工业化”了。1813年,印度对英国棉纺制品来说还很微不足道,到1843年印度已成为此类商品惟一最大的市场,1850年占英国出口的23%,十年之后占到31%(112) 52。
无论以何种方式,英国依赖于强权与暴力,以及劫掠式的贸易,攫取了印度源源不断的财富。据估计,在18世纪下半期,英国从印度获得的资金在1亿到10亿英镑之间。不论具体数额到底是多少,“印度的财富提供了足够的资金,先是让英国在1763年~1774年间的和平间歇暂时偿还了借荷兰和其他国家的债务,最终在1783年之后全部还清。到英国面临1793年之后的战争时,它几乎不欠任何外债” (108) 。“普拉西劫掠没有引发工业革命,但是它让英国还清了借自荷兰的国债。”(109) 更重要的是,普拉西劫掠是一个领土帝国在印度展开征服的开端,印度从此成为英国全球力量的重要支柱之一。从1765年控制孟加拉开始,公司开始以税收的方式征集岁入(110) 。公司利用这些收入弥补在伦敦和亚洲的其他费用,包括与中国贸易的一些费用、公司在南亚进一步领土扩张的费用,以及同敌对公司和国家作战的费用。到18世纪末,联合东公司顺利地成为莫卧儿朝廷的继任者,成为南亚世界经济的再分配中心,并把印度的贸易和生产纳入了由英国主导的世界贸易体系的结构之中,“印度在经济和政治上同时被双重征服”(111) 122、243。到1813年东印度公司的垄断被废除时,大量英国机器大工业生产的廉价棉纺织品恣意打击印度脆弱不堪的手工工业。到19世纪70年代,印度已经被最大限度地“去工业化”了。1813年,印度对英国棉纺制品来说还很微不足道,到1843年印度已成为此类商品惟一最大的市场,1850年占英国出口的23%,十年之后占到31%(112) 52。
印度次大陆地理位置重要,物产丰腴,市场容量大,人力资源丰富,传统手工业发达,成为英国财富创造与积累、英国世界霸权地位的重要来源。一方面,在联合东印度公司的控制下,曾经是英国甚至是欧洲纺织工业的主要竞争者的印度,“现在被改造成欧洲廉价食品和原料的主要生产者” (113) 以及欧洲纺织产品的重要市场。英格兰银行控制着印度的外汇储备,如果没有印度对英国收支平衡的巨大贡献,英国就不可能“利用海外投资的收益进,一步对外投资”,不可能“把从投资收益中获取的流动资本,返回到国际货币体系”,而且,印度货币储备“提供了大量可供调配的资金,英国的货币权威可以利用它来补充自己的储备,保持伦敦作为国际货币体系中心的地位” (114) 。另一方面,英国掌握着全亚洲最大的一支欧式军队,其控制权或指挥权归英国所有,其士兵几乎都是由印度人所组成,但是军队的所有费用却完全由印度来承担。沃什布鲁克的研究认为,由印度人组成欧式殖民军队,在整个19世纪频频出动,不仅在印度次大陆,还到非洲和东亚等外国服役,这支军队是“维多利亚扩张主义这副天鹅绒手套里的铁拳……是工业资本主义国际化背后重要的强制力”(115) 481。例如,在1813年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垄断特权被废止后,英国发动印度次大陆的全面入侵,处处有着这支英式印度军队的身影。1814年~1816年与廓尔喀人(Gurkha)的战争,战后英国势力开始出现在尼泊尔。1818年第二次与马拉地人(Maratha)的战争(116) ,战后英国控制了印度中部大部分地区和西北部部分地区。1824年和1852年两次英缅战争,英国控制了缅甸的部分领土。两次与锡克教徒的战争,把英国的势力延伸到阿富汗边界。还有1839年~1842年、1878年声名狼藉的阿富汗战争 (117) 。另据Ambedkar(1945)和Mason(1974)的研究,在1839年、1856年和1859年,这支军队被派往中国。1856年被派往波斯,1867年被派往埃塞俄比亚和新加坡,1882年被派往埃及,1885年被派往缅甸,1893年被派往尼亚萨(Nyasa),1896年被派往蒙巴萨(Mombasa)和乌干达,1896年、1897年被派往苏丹,布尔战争期间被派往南非,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派住世界各地(118) 245。如果将英国、亚洲和非洲放在一起来看,1837年~1900年之间英国曾发动过72次军事行动(119) 311。如果换种算法来看,在1803年~1901年之间,英国打过50场殖民地战争(120) 223。正如索尔兹伯里勋爵(Lord Salisbury)所说:“印度是英国在东方海域的兵营,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从那里抽调兵力,却不花一文。”(121) 341从各种资料及研究成果来看,这支由英国掌控的军队不仅在征服和控制印度次大陆、在西线抵御俄国向中亚的推进,而且在英国建立全球霸权的进程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英国征服印度次大陆,这标志着西方势力在亚洲扩张的一个全新阶段。一方面,荷兰霸权已经开始让亚洲超级世界经济错位,而英国则完成了这一任务。另一方面,征服次大陆使英国拥有了大量的资源,能够去征服亚洲最后一个堡垒:中华帝国以及以它为中心的东亚世界经济(122) 245。西方霸权在东南亚、南亚的殖民统治坚定了其叩击中国这一东方神秘国度的决心。
印度次大陆地理位置重要,物产丰腴,市场容量大,人力资源丰富,传统手工业发达,成为英国财富创造与积累、英国世界霸权地位的重要来源。一方面,在联合东印度公司的控制下,曾经是英国甚至是欧洲纺织工业的主要竞争者的印度,“现在被改造成欧洲廉价食品和原料的主要生产者” (113) 以及欧洲纺织产品的重要市场。英格兰银行控制着印度的外汇储备,如果没有印度对英国收支平衡的巨大贡献,英国就不可能“利用海外投资的收益进,一步对外投资”,不可能“把从投资收益中获取的流动资本,返回到国际货币体系”,而且,印度货币储备“提供了大量可供调配的资金,英国的货币权威可以利用它来补充自己的储备,保持伦敦作为国际货币体系中心的地位” (114) 。另一方面,英国掌握着全亚洲最大的一支欧式军队,其控制权或指挥权归英国所有,其士兵几乎都是由印度人所组成,但是军队的所有费用却完全由印度来承担。沃什布鲁克的研究认为,由印度人组成欧式殖民军队,在整个19世纪频频出动,不仅在印度次大陆,还到非洲和东亚等外国服役,这支军队是“维多利亚扩张主义这副天鹅绒手套里的铁拳……是工业资本主义国际化背后重要的强制力”(115) 481。例如,在1813年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垄断特权被废止后,英国发动印度次大陆的全面入侵,处处有着这支英式印度军队的身影。1814年~1816年与廓尔喀人(Gurkha)的战争,战后英国势力开始出现在尼泊尔。1818年第二次与马拉地人(Maratha)的战争(116) ,战后英国控制了印度中部大部分地区和西北部部分地区。1824年和1852年两次英缅战争,英国控制了缅甸的部分领土。两次与锡克教徒的战争,把英国的势力延伸到阿富汗边界。还有1839年~1842年、1878年声名狼藉的阿富汗战争 (117) 。另据Ambedkar(1945)和Mason(1974)的研究,在1839年、1856年和1859年,这支军队被派往中国。1856年被派往波斯,1867年被派往埃塞俄比亚和新加坡,1882年被派往埃及,1885年被派往缅甸,1893年被派往尼亚萨(Nyasa),1896年被派往蒙巴萨(Mombasa)和乌干达,1896年、1897年被派往苏丹,布尔战争期间被派往南非,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派住世界各地(118) 245。如果将英国、亚洲和非洲放在一起来看,1837年~1900年之间英国曾发动过72次军事行动(119) 311。如果换种算法来看,在1803年~1901年之间,英国打过50场殖民地战争(120) 223。正如索尔兹伯里勋爵(Lord Salisbury)所说:“印度是英国在东方海域的兵营,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从那里抽调兵力,却不花一文。”(121) 341从各种资料及研究成果来看,这支由英国掌控的军队不仅在征服和控制印度次大陆、在西线抵御俄国向中亚的推进,而且在英国建立全球霸权的进程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英国征服印度次大陆,这标志着西方势力在亚洲扩张的一个全新阶段。一方面,荷兰霸权已经开始让亚洲超级世界经济错位,而英国则完成了这一任务。另一方面,征服次大陆使英国拥有了大量的资源,能够去征服亚洲最后一个堡垒:中华帝国以及以它为中心的东亚世界经济(122) 245。西方霸权在东南亚、南亚的殖民统治坚定了其叩击中国这一东方神秘国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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