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西方中心论”(2) (欧洲中心论)还是“东洋的近世”假说及其衍生形态——“中国中心观”,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从体系内部寻求认同资源。以至于布罗代尔指出,“欧洲最先创造了历史学家,然后充分利用他们”来促进欧洲人在国内和世界各地的利益(3) 2。同时,在东亚内部(以日本和中国为主要代表),“将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区域构建为一个具有自身的现代性动力和轨迹的历史世界”(4) 导论5的努力颇有成效。目前,学术界在近代亚洲是否存在着一个与西方世界体系相对应、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体系(朝贡体系)颇有争议(5) ,但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制度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通常认为,古代中国与周边蛮夷和其他国家所建立的朝贡关系及其相关制度,是先秦时代中央与地方之间、天子与诸侯之间朝聘制度的延伸和发展(6) 1。一般而言,朝贡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形成于汉代,最终瓦解于晚清并被所谓的“条约体制”所取代。在一定程度上,朝贡制度可谓中国传统对外关系的代名词,尽管这一制度并不为所有与中国发生关系的外国所承认。由此,近代以来东西方之间的诸多冲突,尤其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极点,标志着朝贡制度的逐步瓦解,此后经历了一个松散的朝贡制度与条约体系并存的数十年,最终完全为条约体系所取代。
美国学者沃勒斯坦在其代表作《现代世界体系》中文版序言中开篇就提出:“现代世界体系是一历史体系,发端于欧洲的部分地区,后来扩展到把世界其他一些地带也纳入其中,直至覆盖了全球。我认为,直到19世纪中国才被纳入了这一世界体系。”(7) 中文版序1在这里,沃勒斯坦所谓的“现代世界体系”特指“资本主义”,并进而认为创立资本主义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文化上的耻辱,现代世界体系(资本主义)是一个不平等的体系。如果从世界历史进程的时空顺序来看,这样的描述对于尝试解释“西方崛起”的故事和“为什么扩张的是欧洲(而不是——比如说——中国)”(8) 96颇有裨益,但是这样的理论阐释,牺牲了太多的局部生动性,并且,将资本主义等同于世界体系的历史进程,无法涵盖世界各民族对于世界历史的努力与贡献。最近数十年,“加州学派”、“京都学派”等学者的理论引起众多响应与赞同,便是对这一理论趋势之补充与修正,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令人惊异的争论”(9) 序言2。事实上,“西方崛起”的历史叙事也好,“在中国发现历史”也好,如果抛开时代的分界或者经济技术进步的程度,在航海技术并不十分发达的近代,何尝不能将19世纪的东西冲突视为两个体系的碰撞(10) 。
对于本文所涉及的两个“世界体系”而言,17世纪40年代发生的两件事件颇有意味。第一,经过“三十年战争”,始于1644年、历时5年的谈判于1648年在欧洲诞生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它开创了以国际和谈与条约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家间战争的先例,并由此产生了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正式意义上的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但这一体系同样也是欧洲列强扩张争霸以及对外殖民侵略的体系(11) 。第二,1644年,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攻进北京,明朝最后一位皇帝崇祯帝上吊,死在煤山(今北京景山),统治中国277年的明王朝覆灭。随后,清军入关,赶走李自成,宣布定鼎北京,树起统治中国268年的大清王朝。由于中华文明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清承明制,中国仍然居于东亚传统国际关系中的核心,延续千年的朝贡制度继续得以维护与发展。由此可见,这两大“世界体系”的首要特征非常明显,一为条约,一为朝贡。显然,历经两个世纪直至晚清,朝贡制度不断受到挑战,经历了20余年的过渡时期,最终为条约体系所取代。然而,值得思考的是,此前的亚洲是否是“停滞”的以及在何种意义上而言是“停滞”的?条约体制相对于它所取代的朝贡体制是否真的是平等的?条约体制所标榜的自由贸易是否真的实现了落后地区的民族独立性?
尽管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两大“世界体系”的“势力范围”在15世纪就开始接触,但总体而言是小规模的和试探性的,是西方世界的主导者对西方以外世界扩张的早期阶段。西方始终掌握着主动权,随着欧洲主导国家的更迭而逐渐增多,并且西方的扩张尽管野蛮血腥但并未损害甚至并未触及朝贡体制的核心利益。这一状况一直维系到鸦片战争的爆发(12) 。
美国学者沃勒斯坦在其代表作《现代世界体系》中文版序言中开篇就提出:“现代世界体系是一历史体系,发端于欧洲的部分地区,后来扩展到把世界其他一些地带也纳入其中,直至覆盖了全球。我认为,直到19世纪中国才被纳入了这一世界体系。”(7) 中文版序1在这里,沃勒斯坦所谓的“现代世界体系”特指“资本主义”,并进而认为创立资本主义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文化上的耻辱,现代世界体系(资本主义)是一个不平等的体系。如果从世界历史进程的时空顺序来看,这样的描述对于尝试解释“西方崛起”的故事和“为什么扩张的是欧洲(而不是——比如说——中国)”(8) 96颇有裨益,但是这样的理论阐释,牺牲了太多的局部生动性,并且,将资本主义等同于世界体系的历史进程,无法涵盖世界各民族对于世界历史的努力与贡献。最近数十年,“加州学派”、“京都学派”等学者的理论引起众多响应与赞同,便是对这一理论趋势之补充与修正,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令人惊异的争论”(9) 序言2。事实上,“西方崛起”的历史叙事也好,“在中国发现历史”也好,如果抛开时代的分界或者经济技术进步的程度,在航海技术并不十分发达的近代,何尝不能将19世纪的东西冲突视为两个体系的碰撞(10) 。
对于本文所涉及的两个“世界体系”而言,17世纪40年代发生的两件事件颇有意味。第一,经过“三十年战争”,始于1644年、历时5年的谈判于1648年在欧洲诞生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它开创了以国际和谈与条约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家间战争的先例,并由此产生了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正式意义上的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但这一体系同样也是欧洲列强扩张争霸以及对外殖民侵略的体系(11) 。第二,1644年,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攻进北京,明朝最后一位皇帝崇祯帝上吊,死在煤山(今北京景山),统治中国277年的明王朝覆灭。随后,清军入关,赶走李自成,宣布定鼎北京,树起统治中国268年的大清王朝。由于中华文明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清承明制,中国仍然居于东亚传统国际关系中的核心,延续千年的朝贡制度继续得以维护与发展。由此可见,这两大“世界体系”的首要特征非常明显,一为条约,一为朝贡。显然,历经两个世纪直至晚清,朝贡制度不断受到挑战,经历了20余年的过渡时期,最终为条约体系所取代。然而,值得思考的是,此前的亚洲是否是“停滞”的以及在何种意义上而言是“停滞”的?条约体制相对于它所取代的朝贡体制是否真的是平等的?条约体制所标榜的自由贸易是否真的实现了落后地区的民族独立性?
尽管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两大“世界体系”的“势力范围”在15世纪就开始接触,但总体而言是小规模的和试探性的,是西方世界的主导者对西方以外世界扩张的早期阶段。西方始终掌握着主动权,随着欧洲主导国家的更迭而逐渐增多,并且西方的扩张尽管野蛮血腥但并未损害甚至并未触及朝贡体制的核心利益。这一状况一直维系到鸦片战争的爆发(12) 。
事实上,进入18世纪,西方世界条约和平秩序的建立与维持主要是英国大体上控制着欧洲的力量均衡而追求自身的全球利益的结果(参见本书第三章)。首先诞生于英国的工业革命浪潮推动了生产力的根本性变革,经过英法“七年战争”,英国最终确立了在军事上相对于其他欧洲强国的全面优势,事实上已经拥有了在西方体系中的军事霸权。拿破仑战争给英国造成的损失微不足道,但战争中的商业封锁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欧洲大陆国家工业发展的进程,也使后者在海外的商业利益和殖民地遭到巨大损失(13) 88。英国海军迅速强盛,轻而易举地以坚船利炮轰开了广阔的海外市场(14) ,并牢牢地控制着世界局势的发展,造就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盛大繁荣”(15) 。英国以建立在强大军事实力基础上的工业、商业霸权为倚仗,把越来越多的国家拉入以英国为中心的世界贸易体系中。霍布斯鲍姆指出,当时的世界市场只为“最早实现民族工业化”的英国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其他欧洲国家根本没有机会走到英国的前面 (16) 。
让我们将目光转向世界的东方。“文化同质性的地区当然会存在很强的相互依赖和深刻的相互影响关系”,“某些共同价值一般被认为是增进相互依存、扩大的前提条件”(17) 8。相对于西方世界体系,自唐宋以来,东方世界便形成了一个以中国为核心的、以同源文化、同质制度为根基的稳固的亚洲经济圈。所谓“中央文明”或“中央帝国”,绝非仅仅就地理位置而言,中国对东亚国家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费正清的“中国中心主义”或“中国世界秩序”认为,东亚在历史上已形成了一种等级严明的同心圆状的中国对外关系的网状结构,大致与近代欧洲所发展起来的国际秩序相当(18) 。乾隆言“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在澳门开设洋行,俾得日用有资,并沾余润”(19) 8,充分表露了封建统治者天朝上国意识,清政府的贸易变成了“怀柔遐方、加惠四夷”的政治行为(20) 8。“中国世界秩序”被认为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和自足的。经常被援引的中西之间的礼仪(叩头)之争的实质,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抑或臣属与宗主之间的关系。清政府坚持“外交”礼仪,其核心是要维护固有的“外藩”对“天朝”的朝贡体制。强调“华夷之辨”,反映的是华夏族身份的自我认同及其与周围其他民族的差异(21) ,处于朝贡体系之外的其他“外之邦”更是“夷上加夷”,诸如“英夷”等。历史地审视,“中华意识”还逐渐在东亚、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广为认同(22) 99,稳固的“中国世界秩序”也被东亚国家广为接受,在“中国世界秩序”存续期间,中国很少利用自己的宗主地位和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优势奴役、掠夺和图谋体系内的朝贡国,并且,大多数时候,朝贡在经济上是无利可图的,甚至成为王朝的负担,朝贡国遇内乱外患,还要尽责安攘保护。早在明万历年间,朝贡诸国分“东南夷(上)”“东南夷(下)”“北狄”“东北夷”和“西戎”计142国(部族)。延至清中期前,又有增加。尽管走私贸易日盛,但基于禁海、一口通商等贸易管制政策的朝贡贸易依然是中外经济交往的主体。
事实上,进入18世纪,西方世界条约和平秩序的建立与维持主要是英国大体上控制着欧洲的力量均衡而追求自身的全球利益的结果(参见本书第三章)。首先诞生于英国的工业革命浪潮推动了生产力的根本性变革,经过英法“七年战争”,英国最终确立了在军事上相对于其他欧洲强国的全面优势,事实上已经拥有了在西方体系中的军事霸权。拿破仑战争给英国造成的损失微不足道,但战争中的商业封锁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欧洲大陆国家工业发展的进程,也使后者在海外的商业利益和殖民地遭到巨大损失(13) 88。英国海军迅速强盛,轻而易举地以坚船利炮轰开了广阔的海外市场(14) ,并牢牢地控制着世界局势的发展,造就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盛大繁荣”(15) 。英国以建立在强大军事实力基础上的工业、商业霸权为倚仗,把越来越多的国家拉入以英国为中心的世界贸易体系中。霍布斯鲍姆指出,当时的世界市场只为“最早实现民族工业化”的英国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其他欧洲国家根本没有机会走到英国的前面 (16) 。
让我们将目光转向世界的东方。“文化同质性的地区当然会存在很强的相互依赖和深刻的相互影响关系”,“某些共同价值一般被认为是增进相互依存、扩大的前提条件”(17) 8。相对于西方世界体系,自唐宋以来,东方世界便形成了一个以中国为核心的、以同源文化、同质制度为根基的稳固的亚洲经济圈。所谓“中央文明”或“中央帝国”,绝非仅仅就地理位置而言,中国对东亚国家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费正清的“中国中心主义”或“中国世界秩序”认为,东亚在历史上已形成了一种等级严明的同心圆状的中国对外关系的网状结构,大致与近代欧洲所发展起来的国际秩序相当(18) 。乾隆言“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在澳门开设洋行,俾得日用有资,并沾余润”(19) 8,充分表露了封建统治者天朝上国意识,清政府的贸易变成了“怀柔遐方、加惠四夷”的政治行为(20) 8。“中国世界秩序”被认为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和自足的。经常被援引的中西之间的礼仪(叩头)之争的实质,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抑或臣属与宗主之间的关系。清政府坚持“外交”礼仪,其核心是要维护固有的“外藩”对“天朝”的朝贡体制。强调“华夷之辨”,反映的是华夏族身份的自我认同及其与周围其他民族的差异(21) ,处于朝贡体系之外的其他“外之邦”更是“夷上加夷”,诸如“英夷”等。历史地审视,“中华意识”还逐渐在东亚、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广为认同(22) 99,稳固的“中国世界秩序”也被东亚国家广为接受,在“中国世界秩序”存续期间,中国很少利用自己的宗主地位和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优势奴役、掠夺和图谋体系内的朝贡国,并且,大多数时候,朝贡在经济上是无利可图的,甚至成为王朝的负担,朝贡国遇内乱外患,还要尽责安攘保护。早在明万历年间,朝贡诸国分“东南夷(上)”“东南夷(下)”“北狄”“东北夷”和“西戎”计142国(部族)。延至清中期前,又有增加。尽管走私贸易日盛,但基于禁海、一口通商等贸易管制政策的朝贡贸易依然是中外经济交往的主体。
鉴于上述分析,鸦片战争前夕,如果说存在着近代意义上的世界体系的话,也应当是一种非对称的“世界体系”。中英两国分别在不同的区域体系中控制着体系内部的平衡,根本的区别在于内敛或扩张战略构想及其支配的资本体系的性质。有论者通过研究16~18世纪欧亚发展趋势上的差异得出结论——欧洲的模式导致了许多海外帝国和争夺流动资本的国际竞争体系的形成,而东亚模式则趋向于经济自足的国家和鲜有为流动资本而竞争的国际体系,甚至19世纪东亚与欧洲在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大冲突,至少部分原因在于两个世界区域早期发展路径上的差异 (23) ,这在一定程度上刻画了当时非对称体系的重要特征。在封建权贵资本体系支配下的朝贡贸易是一种内聚型体制,以强化中心区政治经济地位为重心,以“德治”来维系等级秩序,以守成为重任,以归化为职守。有论者提出,控制技术成为一个中国封建王朝建立有效统治的关键,中国经济的自给自足性和国内市场的广阔,使中国可以不依赖于海外市场,文化传统上的华夷观,妨碍了海权观念的形成,而北方边防的长期威胁,制约着明清政府对于海防的建设,更迫使他们本能地通过闭关政策来进行自我保护(24) 。与此相对应,欧洲民族国家尽管保持着政治意义上的主权独立与平等,但实际上是存在于一个由英国占支配地位的西方世界体系中,在激烈的邦国竞争和频繁的跨国战争中胜出的英国,单方面依赖其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为后盾推行贸易“自由主义”而追求其全球扩张。不仅如此,在近代商业资本支配下的英国在欧洲主导和维护这一力量均衡,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制造了一种样板效应,即英国行使主导权(例如海上贸易保护)是为了实现普遍的利益 (25) 。英国在“自由贸易”大旗下,牢牢控制着全球近1/3的贸易,将大多数国家拉入英国主导的贸易网,强化每个国家在以英国为中心的贸易体系中的利益。
强势的西方世界体系在全球扩张中与东方世界碰撞,进而产生烈度不等的冲突,与其说的文明的冲突,不如说是资本的逻辑使然——“叩头之争”已得到中英双方妥协处理,正当的贸易也在清政府的许可范围内,然而侵略战争依然未能避免——这是“文明冲突”背后无法掩藏的资本的疯狂。这实际上可以从东方国家自身的国家—市场结构中找到答案。国家离不开市场,市场同样也离不开国家。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国家依赖市场而维系,而在殖民时代,殖民地的开辟与市场的发掘与扩大相伴而生,在大航海时代,市场甚至成为侵略战争的唯一目的。在东方国家,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密切,在具有西方国家—市场结构一般性质的同时,也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
“垄断”是国家—市场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尽管垄断一词名声不佳,但它会变换着名称畅通无阻,受到统治阶级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青睐。无论是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行业垄断在其自身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曾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26) 。以东印度公司为例,“英国东印度公司除了在东印度拥有政治统治权外,还拥有茶叶贸易、同中国的贸易和对欧洲往来的货运的垄断权”(27) 862,如果没有这种组织和垄断,长途贸易的开展是不现实的,这是获取超额利润的制度前提(28) ,而正是这种超额利润维系着其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在近代或更早,一些东方国家的统治者本身就是权利和市场的双重垄断者,在税收或其他经济剥削不足以维持其统治基础时,垄断市场是相对便捷的渠道。以暹罗为例,“国王及其众臣是唯一的商人,他们具有优先购买所有进口物品的权利,并可自行定价出口或消费各种土特产品”(29) 165。王室贸易或国家贸易是最可靠的财源之一,控制港口贸易或特定商品市场是维系统治权势至关重要的条件。
在清代及更早的时期,就国际市场而言,朝贡贸易是对国家—市场关系最好的诠释,它生动地描绘了东方国家对市场的控制,尤其反映了朝贡国国家—市场一体的结构特征。当然,这种国家—市场结构对于朝贡国与宗主国而言,其意义并不等同。
所谓朝贡,绝不是迫使其他国家定期来中国纳贡、向中国表示臣服。中国一向有“华夏不治夷狄”即不统治华夏文明圈之外国家的信念,所谓的“朝贡”,就是指世界各国人民各自带着自己的物产和收获,定期向人类共同的祖先和大自然表示感恩的仪式(30) 105。中国周边有许多不同的国家,它们来中国进行朝贡的目的除了贸易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到中国朝贡来确立自己“内部的秩序”,因为在当时,确立秩序是政权“授天于命”、“继承大统”的重要标志,中国周边的国家此前并不承认世界上有普遍的秩序。正如韩毓海所言,“朝贡贸易体制和朝贡金融体制,体现了中国文明对于现代世界的第一次勾勒:其核心就是全球合作型社会的理想。这是一个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与社会团结紧密融和在一起的社会,是一个强调尊重人类共同历史文化遗产、感恩自然的社会”(31) 。
中国自秦汉以来的封建社会是属于地主制经济类型的农业社会,物产以自我满足、自我循环为荣。前述援引的乾隆帝的话是最好的例证,“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32) 8。因而,对于中国而言,朝贡贸易的重点在于“朝贡”,抑或是“朝”,这是一种纳贡称臣的“仪式”(属于礼部事务)。因此,每当改朝换代,在对外关系方面,首要之事就是布告天下,万国来朝,并且在朝贡之初,并不存在贸易,仅仅是贡品与赐品的交换,这被视为朝贡国与新政权相互承认的一种外交行为。通常,新政权迫切需要这种承认关系,这是其统治“合法性”的表现之一。以清代为例,在清军入关之前,清政权就恩威并施迫使朝鲜脱离明政权,转而向清纳贡称臣。当清朝定都北京后,与历代王朝一样,布告天下,欲将明朝朝贡国一揽入怀。顺治四年(1647年),诏云:“东南海外琉球、安南、暹罗、日本诸国,附近浙闽,有慕义投诚纳款来朝者,地方官即为奏达,与朝鲜等国一体优待,用普怀柔。”(33) 但是,清朝的朝贡关系较明朝更为务实和灵活。在建立朝贡关系时,表现为“来者勿拒,去者勿追”(朝鲜因其地缘的特殊性,是个例外),不追求朝贡国的数量,不主动干涉朝贡国的内政,在建立朝贡关系后,表现为“内外有别,远近不同”,不像明朝一样将所有发生联系的国家概称为朝贡国,在对待接壤的俄国与西洋诸国时,戒心甚重,对地缘关系有清醒的认识。在乾隆时期,“朝鲜、琉球、安南与清朝的关系是典型而实质的朝贡关系,暹罗、南掌、苏禄、缅甸则为一般性的朝贡关系,其他国家皆为通商关系”(34) 143,区分这一层次的显著标志为是否遣使敕封。然而,朝贡关系一旦建立,主导的却不一定是宗主国,此不赘述,稍后详述。
表4.1 清代主要朝贡国贡、封时间一览
鉴于上述分析,鸦片战争前夕,如果说存在着近代意义上的世界体系的话,也应当是一种非对称的“世界体系”。中英两国分别在不同的区域体系中控制着体系内部的平衡,根本的区别在于内敛或扩张战略构想及其支配的资本体系的性质。有论者通过研究16~18世纪欧亚发展趋势上的差异得出结论——欧洲的模式导致了许多海外帝国和争夺流动资本的国际竞争体系的形成,而东亚模式则趋向于经济自足的国家和鲜有为流动资本而竞争的国际体系,甚至19世纪东亚与欧洲在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大冲突,至少部分原因在于两个世界区域早期发展路径上的差异 (23) ,这在一定程度上刻画了当时非对称体系的重要特征。在封建权贵资本体系支配下的朝贡贸易是一种内聚型体制,以强化中心区政治经济地位为重心,以“德治”来维系等级秩序,以守成为重任,以归化为职守。有论者提出,控制技术成为一个中国封建王朝建立有效统治的关键,中国经济的自给自足性和国内市场的广阔,使中国可以不依赖于海外市场,文化传统上的华夷观,妨碍了海权观念的形成,而北方边防的长期威胁,制约着明清政府对于海防的建设,更迫使他们本能地通过闭关政策来进行自我保护(24) 。与此相对应,欧洲民族国家尽管保持着政治意义上的主权独立与平等,但实际上是存在于一个由英国占支配地位的西方世界体系中,在激烈的邦国竞争和频繁的跨国战争中胜出的英国,单方面依赖其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为后盾推行贸易“自由主义”而追求其全球扩张。不仅如此,在近代商业资本支配下的英国在欧洲主导和维护这一力量均衡,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制造了一种样板效应,即英国行使主导权(例如海上贸易保护)是为了实现普遍的利益 (25) 。英国在“自由贸易”大旗下,牢牢控制着全球近1/3的贸易,将大多数国家拉入英国主导的贸易网,强化每个国家在以英国为中心的贸易体系中的利益。
强势的西方世界体系在全球扩张中与东方世界碰撞,进而产生烈度不等的冲突,与其说的文明的冲突,不如说是资本的逻辑使然——“叩头之争”已得到中英双方妥协处理,正当的贸易也在清政府的许可范围内,然而侵略战争依然未能避免——这是“文明冲突”背后无法掩藏的资本的疯狂。这实际上可以从东方国家自身的国家—市场结构中找到答案。国家离不开市场,市场同样也离不开国家。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国家依赖市场而维系,而在殖民时代,殖民地的开辟与市场的发掘与扩大相伴而生,在大航海时代,市场甚至成为侵略战争的唯一目的。在东方国家,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密切,在具有西方国家—市场结构一般性质的同时,也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
“垄断”是国家—市场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尽管垄断一词名声不佳,但它会变换着名称畅通无阻,受到统治阶级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青睐。无论是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行业垄断在其自身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曾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26) 。以东印度公司为例,“英国东印度公司除了在东印度拥有政治统治权外,还拥有茶叶贸易、同中国的贸易和对欧洲往来的货运的垄断权”(27) 862,如果没有这种组织和垄断,长途贸易的开展是不现实的,这是获取超额利润的制度前提(28) ,而正是这种超额利润维系着其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在近代或更早,一些东方国家的统治者本身就是权利和市场的双重垄断者,在税收或其他经济剥削不足以维持其统治基础时,垄断市场是相对便捷的渠道。以暹罗为例,“国王及其众臣是唯一的商人,他们具有优先购买所有进口物品的权利,并可自行定价出口或消费各种土特产品”(29) 165。王室贸易或国家贸易是最可靠的财源之一,控制港口贸易或特定商品市场是维系统治权势至关重要的条件。
在清代及更早的时期,就国际市场而言,朝贡贸易是对国家—市场关系最好的诠释,它生动地描绘了东方国家对市场的控制,尤其反映了朝贡国国家—市场一体的结构特征。当然,这种国家—市场结构对于朝贡国与宗主国而言,其意义并不等同。
所谓朝贡,绝不是迫使其他国家定期来中国纳贡、向中国表示臣服。中国一向有“华夏不治夷狄”即不统治华夏文明圈之外国家的信念,所谓的“朝贡”,就是指世界各国人民各自带着自己的物产和收获,定期向人类共同的祖先和大自然表示感恩的仪式(30) 105。中国周边有许多不同的国家,它们来中国进行朝贡的目的除了贸易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到中国朝贡来确立自己“内部的秩序”,因为在当时,确立秩序是政权“授天于命”、“继承大统”的重要标志,中国周边的国家此前并不承认世界上有普遍的秩序。正如韩毓海所言,“朝贡贸易体制和朝贡金融体制,体现了中国文明对于现代世界的第一次勾勒:其核心就是全球合作型社会的理想。这是一个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与社会团结紧密融和在一起的社会,是一个强调尊重人类共同历史文化遗产、感恩自然的社会”(31) 。
中国自秦汉以来的封建社会是属于地主制经济类型的农业社会,物产以自我满足、自我循环为荣。前述援引的乾隆帝的话是最好的例证,“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32) 8。因而,对于中国而言,朝贡贸易的重点在于“朝贡”,抑或是“朝”,这是一种纳贡称臣的“仪式”(属于礼部事务)。因此,每当改朝换代,在对外关系方面,首要之事就是布告天下,万国来朝,并且在朝贡之初,并不存在贸易,仅仅是贡品与赐品的交换,这被视为朝贡国与新政权相互承认的一种外交行为。通常,新政权迫切需要这种承认关系,这是其统治“合法性”的表现之一。以清代为例,在清军入关之前,清政权就恩威并施迫使朝鲜脱离明政权,转而向清纳贡称臣。当清朝定都北京后,与历代王朝一样,布告天下,欲将明朝朝贡国一揽入怀。顺治四年(1647年),诏云:“东南海外琉球、安南、暹罗、日本诸国,附近浙闽,有慕义投诚纳款来朝者,地方官即为奏达,与朝鲜等国一体优待,用普怀柔。”(33) 但是,清朝的朝贡关系较明朝更为务实和灵活。在建立朝贡关系时,表现为“来者勿拒,去者勿追”(朝鲜因其地缘的特殊性,是个例外),不追求朝贡国的数量,不主动干涉朝贡国的内政,在建立朝贡关系后,表现为“内外有别,远近不同”,不像明朝一样将所有发生联系的国家概称为朝贡国,在对待接壤的俄国与西洋诸国时,戒心甚重,对地缘关系有清醒的认识。在乾隆时期,“朝鲜、琉球、安南与清朝的关系是典型而实质的朝贡关系,暹罗、南掌、苏禄、缅甸则为一般性的朝贡关系,其他国家皆为通商关系”(34) 143,区分这一层次的显著标志为是否遣使敕封。然而,朝贡关系一旦建立,主导的却不一定是宗主国,此不赘述,稍后详述。
表4.1 清代主要朝贡国贡、封时间一览
资料来源:据《清史编年》整理。
资料来源:据《清史编年》整理。(www.xing528.com)
当清朝在全国的政权趋向稳固,朝贡(贸易)的规则也趋向完整和明确。顺治元年(1644年)规定:“外国朝贡,以表文及方物为凭。该督抚查验的实,方准具题入贡。”(35) 当朝贡国的忠实程度受到信任,朝贡关系得到巩固之后,清政府便会减免贡品,顺其请求,在朝贡期开市贸易。如顺治元年(1644年),朝鲜国王李倧遣使致书祝贺元旦,多尔衮即曰:“朝鲜国王常以礼来馈,较诸王独厚,向曾奏闻先帝……遂定议今后禁止诸王、贝勒收受外国馈送礼物” (36) ,并减其国岁贡。顺治五年(1648年),琉球国王遣使来贡,“清廷以其贡物中玛瑙、象牙、绛玉等十种不系土产,免其入贡,并于顺治七年(1650年)在福建建柔远馆以住琉球使臣。一般而言,清政府秉持“厚往薄来”的定制,对朝贡国的赏赐会大大高于贡品的价值。对于朝贡贸易,清政府视其为对朝贡国的奖赏,故对贸易货物只登记、不收税。因此,诸多国家趋之若鹜,如荷兰、俄国甚至东印度公司等不惜以朝贡的名义多次请通贸易。然而,清政府对朝贡国的管理有着严格的层次,通常情况下,关系密切的朝贡国享受着一定的政治经济待遇,而疏远的国家即便以朝贡国的身份来朝,也不能得到贸易的机会,并且,即使是官方认可的朝贡国,在贸易方面也有强制的规定。顺治初年规定:“凡外国贡使来京,颁赏后,在会同馆开市,或三日或五日,惟朝鲜、琉球不拘期限。由(礼)部移文户部,先拨库使收买,咨复到部,方出(告)示,差官监视,令公平交易。……外国船,非正贡时无故私来贸易者,该督抚即行阻逐。……正贡船未到,护贡、探贡等船不许交易。”(37)
当清朝在全国的政权趋向稳固,朝贡(贸易)的规则也趋向完整和明确。顺治元年(1644年)规定:“外国朝贡,以表文及方物为凭。该督抚查验的实,方准具题入贡。”(35) 当朝贡国的忠实程度受到信任,朝贡关系得到巩固之后,清政府便会减免贡品,顺其请求,在朝贡期开市贸易。如顺治元年(1644年),朝鲜国王李倧遣使致书祝贺元旦,多尔衮即曰:“朝鲜国王常以礼来馈,较诸王独厚,向曾奏闻先帝……遂定议今后禁止诸王、贝勒收受外国馈送礼物” (36) ,并减其国岁贡。顺治五年(1648年),琉球国王遣使来贡,“清廷以其贡物中玛瑙、象牙、绛玉等十种不系土产,免其入贡,并于顺治七年(1650年)在福建建柔远馆以住琉球使臣。一般而言,清政府秉持“厚往薄来”的定制,对朝贡国的赏赐会大大高于贡品的价值。对于朝贡贸易,清政府视其为对朝贡国的奖赏,故对贸易货物只登记、不收税。因此,诸多国家趋之若鹜,如荷兰、俄国甚至东印度公司等不惜以朝贡的名义多次请通贸易。然而,清政府对朝贡国的管理有着严格的层次,通常情况下,关系密切的朝贡国享受着一定的政治经济待遇,而疏远的国家即便以朝贡国的身份来朝,也不能得到贸易的机会,并且,即使是官方认可的朝贡国,在贸易方面也有强制的规定。顺治初年规定:“凡外国贡使来京,颁赏后,在会同馆开市,或三日或五日,惟朝鲜、琉球不拘期限。由(礼)部移文户部,先拨库使收买,咨复到部,方出(告)示,差官监视,令公平交易。……外国船,非正贡时无故私来贸易者,该督抚即行阻逐。……正贡船未到,护贡、探贡等船不许交易。”(37)
日本学者滨下武志将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秩序进行了如下的层级划分:从中央由内至外分别是地方、少数民族、朝贡国家、贸易国家。尽管这一区分尚有进一步细化的余地,但其总的层次是清晰的。滨下武志进一步将朝贡贸易分为三个主要构成部分:(1) 双边正式的朝贡互换:朝贡使团的贡物和帝国回馈的礼物。(2) 北京会同馆的特许贸易:以官方允许的随同朝贡使团的商人规模为限。(3) 边境贸易:随同朝贡使团的商人和中国商人在中国的榷关和特许港口进行交换 (38) 。与此同时,朝贡贸易有着严格的规则。对贡使的接待,贡品的储存,贡道与贡使、船只、船员之数量,贸易地点均限定严格,并且唯有贡期才允许开贸易(39) 。
表4.2 清代朝贡国贡期、贡道一览
日本学者滨下武志将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秩序进行了如下的层级划分:从中央由内至外分别是地方、少数民族、朝贡国家、贸易国家。尽管这一区分尚有进一步细化的余地,但其总的层次是清晰的。滨下武志进一步将朝贡贸易分为三个主要构成部分:(1) 双边正式的朝贡互换:朝贡使团的贡物和帝国回馈的礼物。(2) 北京会同馆的特许贸易:以官方允许的随同朝贡使团的商人规模为限。(3) 边境贸易:随同朝贡使团的商人和中国商人在中国的榷关和特许港口进行交换 (38) 。与此同时,朝贡贸易有着严格的规则。对贡使的接待,贡品的储存,贡道与贡使、船只、船员之数量,贸易地点均限定严格,并且唯有贡期才允许开贸易(39) 。
表4.2 清代朝贡国贡期、贡道一览
资料来源: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第143—144页。
显然,对于朝贡国而言,也只有通过与清廷官方的朝贡贸易才能获取某些特定物资及奢侈品,尤其是在一般走私贸易中不可能获取的重要物资。因此,朝贡贸易对于朝贡国的经济利益大于政治意义,与此相反,朝贡贸易对于宗主国的政治意义则更大。但是,对于朝贡双方而言,国家在市场中的影子却无处不在,有时候甚至是市场有无或大小的决定性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清政府有关朝贡体系(贸易)的种种规制,其实并未得到始终严格的执行。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在朝贡体系中宗主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总是居于主导地位。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的视角,即朝贡体系的实质说到底是“贸易”还是“朝贡”,宗主国看重的是由贸易带来的商业利益与经济利益还是由朝贡行动所显示的政治上的顺服或示好。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深刻地理解国家—市场之间的关系。
不可否认,由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朝贡国中确实存在以中华文明圈为共同基础进而诚心来朝的,这在明朝尤其显著,如朝鲜对明政权的附庸。但是,也不能忽视在朝贡关系中存在的实用主义,这在有清一代表现得更为明显。还是以朝鲜为例,如前所述,清在入关以前就通过武力征伐朝鲜,迫使其纳贡称臣,朝鲜迫于武力表面降服,但内心始终不承认清王朝的华夏正统性。到了康熙朝,朝鲜国内反清势力仍十分强大,其国内试图联络郑经、吴三桂等势力反清言论常有,对此,时国王李焞曰:“予岂无雪耻愤惋之心哉!为其势之不敌,尤为叹恨!”但在暗中,朝鲜常常帮助反清势力。直至嘉庆八年,朝鲜尚有七百二十七人联疏国王造反清舆论之事(40) 372。
资料来源: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第143—144页。
显然,对于朝贡国而言,也只有通过与清廷官方的朝贡贸易才能获取某些特定物资及奢侈品,尤其是在一般走私贸易中不可能获取的重要物资。因此,朝贡贸易对于朝贡国的经济利益大于政治意义,与此相反,朝贡贸易对于宗主国的政治意义则更大。但是,对于朝贡双方而言,国家在市场中的影子却无处不在,有时候甚至是市场有无或大小的决定性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清政府有关朝贡体系(贸易)的种种规制,其实并未得到始终严格的执行。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在朝贡体系中宗主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总是居于主导地位。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的视角,即朝贡体系的实质说到底是“贸易”还是“朝贡”,宗主国看重的是由贸易带来的商业利益与经济利益还是由朝贡行动所显示的政治上的顺服或示好。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深刻地理解国家—市场之间的关系。
不可否认,由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朝贡国中确实存在以中华文明圈为共同基础进而诚心来朝的,这在明朝尤其显著,如朝鲜对明政权的附庸。但是,也不能忽视在朝贡关系中存在的实用主义,这在有清一代表现得更为明显。还是以朝鲜为例,如前所述,清在入关以前就通过武力征伐朝鲜,迫使其纳贡称臣,朝鲜迫于武力表面降服,但内心始终不承认清王朝的华夏正统性。到了康熙朝,朝鲜国内反清势力仍十分强大,其国内试图联络郑经、吴三桂等势力反清言论常有,对此,时国王李焞曰:“予岂无雪耻愤惋之心哉!为其势之不敌,尤为叹恨!”但在暗中,朝鲜常常帮助反清势力。直至嘉庆八年,朝鲜尚有七百二十七人联疏国王造反清舆论之事(40) 372。
由于清政府对朝贡贸易之货物免征税款,因此,朝贡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以琉球和暹罗为例,在乾隆年间,琉球一次朝贡,所购买的货物价值就达10万两银左右,从乾隆三十年(1765年)起百余年间,其免税额和购买品种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乾隆三十二年(1767)免税额597两银,购物71种。嘉庆二十六年(1821)免税额1566两银,购物34种。道光二十九年(1839)免税额竟多达4984两银,购物33种。”(41) 171之所以会有如此变化,跟琉球在中日以及东南亚国家贸易中的中转站角色是分不开的。暹罗国王和贵族阶层控制了该国绝大部分的对华贸易。在朝贡贸易中,因贡船可享受免税待遇,于是除正、副贡船外,暹罗来朝之补贡、接贡、探贡等名目众多,后清廷严格限定一次朝贡仅正、副贡船货品享受免税,暹罗便又千方百计增加贡船数量。据估计,一次朝贡可来回四次运载货品从事免税贸易,一般计算共有货物12载,高峰时甚至高达20艘船次。而从清廷得到的赏赐或“压舱货”经国内市场再输出西方国家,均可卖得高价,因这些物品在海禁时期民间商人是不得擅自输出的,只有朝贡代表方能获得。此外,还能获取“战略”物资,如铜、铁及其他金属 (42) 。
就朝贡体系的维系而言,作为宗主国的清政府处于相当矛盾的境地。
由于清政府对朝贡贸易之货物免征税款,因此,朝贡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以琉球和暹罗为例,在乾隆年间,琉球一次朝贡,所购买的货物价值就达10万两银左右,从乾隆三十年(1765年)起百余年间,其免税额和购买品种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乾隆三十二年(1767)免税额597两银,购物71种。嘉庆二十六年(1821)免税额1566两银,购物34种。道光二十九年(1839)免税额竟多达4984两银,购物33种。”(41) 171之所以会有如此变化,跟琉球在中日以及东南亚国家贸易中的中转站角色是分不开的。暹罗国王和贵族阶层控制了该国绝大部分的对华贸易。在朝贡贸易中,因贡船可享受免税待遇,于是除正、副贡船外,暹罗来朝之补贡、接贡、探贡等名目众多,后清廷严格限定一次朝贡仅正、副贡船货品享受免税,暹罗便又千方百计增加贡船数量。据估计,一次朝贡可来回四次运载货品从事免税贸易,一般计算共有货物12载,高峰时甚至高达20艘船次。而从清廷得到的赏赐或“压舱货”经国内市场再输出西方国家,均可卖得高价,因这些物品在海禁时期民间商人是不得擅自输出的,只有朝贡代表方能获得。此外,还能获取“战略”物资,如铜、铁及其他金属 (42) 。
就朝贡体系的维系而言,作为宗主国的清政府处于相当矛盾的境地。
从政治统治需要的角度来看,清政府还是相当看重朝贡体系的。以中国为主导的朝贡体系在东亚地区的存在已有千余年的历史。一般来说,“这个以中国为中心的秩序无疑既包括了朝鲜、日本和越南这些核心国家,同时也包括另外的一些小的邻国”,“但它与其他霸权秩序一样,背后还是以军事实力为后盾”,“只是在该体系运转良好的时期,政治和经济的互惠原则保证了和平共处的交往格局” (43)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朝贡体系往往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如在新政权初立时,往往突出其政治功能,在政权稳固时,往往突出其经济功能,在政权即将瓦解时,往往突出其外交功能。在朝贡体系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其侧重点也各异。在朝贡体系形成时期,以政治与文化认同功能为主,在朝贡体系趋于成熟时,以贸易与互利功能为主。然而,这几种功能并存的情况往往是常态(44) 。朝贡关系的确立,意味着朝贡国与宗主国军事联盟关系的确立,宗主国有责任和义务为朝贡政权提供政治、军事保护,而朝贡国也须在宗主国需要的时候贡献人力、物力。简言之,纳贡称臣的仪式如同双边结盟的条约,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比条约更加牢靠。有清一代,尤其是清初,中国始终为边患所困扰,沙俄对我国东北地区的侵扰更是延续了明清两个朝代。在清军入关前夕,沙俄侵略者率先入侵黑龙江流域,并趁清军角逐中原无力北顾之时,深入松花江下游地区,此后几乎连年侵扰,建堡安民,烧杀劫掠,无恶不作。至顺治朝,虽然清政府与蒙古族已经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朝贡关系,但不稳定因素尚存,部落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并最终引致军事冲突。西南、西北地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民族关系相对复杂。作为一个新生政权,清政府面临着国内反抗势力的军事威胁、重建经济社会秩序的政治威胁,如果边患不清,势必危机不断。在这种情况下,朝贡关系的地缘战略意义非同寻常。日本学者滨下武志将清代中国的朝贡国家或地区划分为六类,并以此构建了“中国的世界体系”图景(45) ,这一划分对理解朝贡关系的地缘战略意义颇有帮助。以关系最近的朝鲜为例,由于历史文化、地理位置等特殊因素,明朝政府与朝鲜的关系十分密切,并在对抗后金时一度唇齿相依。清政权入关前,就恩威并济,与朝建立了宗藩体制,尽管朝鲜最初仅仅是表面服从,但这一体制的建立却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是使朝鲜接受清政权的合法性,奉清王朝为正朔。二是通过双边联盟,稳固后方,共同抗击沙俄。清军在入关之初,由于连年征战,多面受敌,军力、战备均较虚弱。1644年9月5日,多尔衮致书朝鲜国王:“适军需孔亟,尔今秋量所得米粟,可运送燕京,以助国用。”(46) 37多尔衮所言委婉,据朝鲜《李朝实录》载,“时北京运米之令急于星火。一月之内,整备米船调发沿海之民以充水手。”(47) 68实际上,在清入关之前,清政府就已经开始调朝鲜兵粮协助讨明了。值内乱稍靖,清政府面对沙俄入侵的扩大,决心用武力征伐。然而,长途调兵至北方边境并非易事。1658年,清政府调兵征沙俄入侵者,谕朝鲜国王:“需用善使鸟枪手二百名,王即照数简发,并将一切应用之物全行备办,令得当官员统领,期于五月初间送至宁古塔。在朝鲜军的配合下,清军有力抗击了沙俄的入侵,并最终在康熙朝与沙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这期间,清政府一方面借助朝鲜的力量,巩固东北边防,确立宗主国的地位,另一方面,与朝鲜主动修好,禁止诸王、贝勒收受朝鲜国的馈礼,“减出使朝鲜人员,停止官员往朝鲜贸易”,以免“滋扰,并行宗主国之册封、吊唁等礼。受到中国自古以来厚往薄来德治理念的影响,清政府对朝贡国的回馈往往远高于贡品的价值,对朝鲜尤其如此,这在清政府鼎定全国之后的所谓盛世表现得更加突出。
从经济承受力的角度来看,清政府由毫不在意而慷慨大方逐渐转向不堪重负而捉襟见肘。1839年,道光帝颁布了一道重要的诏书,要求减少安南、琉球以及暹罗的朝贡频率。事实上,在更早的时期,清政府就多次颁布过类似的诏书。表面上,减少朝贡频率是“体恤”来朝者路途遥远,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清廷已经越来越感受到由朝贡贸易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了。在通常情况下,清政府要承担朝贡使团的食宿、盘缠,甚至当朝贡船只损坏时还要负责维修,同时,朝贡使团的规模往往比清廷规定的要庞大得多,此外,还要加赐封赏,这些对于清政府而言是笔不小的开支,长年累月下来,对于实力已趋下降的清王朝而言,实在是国家财富的流失。因此,只好出此有失大国风范的下策。尽管清廷要求减少朝贡次数,却并不能得到有效贯彻,甚至还招致朝贡国的不满,最终不得不通融让步。毕竟,“天朝上国”有什么冠冕的理由拒绝远道而来的朝贡使团呢?费正清曾注意到,清代从鼎盛到衰落的时期正是朝贡活动由少至多的时期。尽管两者不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但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出了朝贡贸易的主导地位从宗主国向朝贡国转移的过程。商业动机是朝贡国愿意维持朝贡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
此外,在朝贡体系的大框架内,自唐宋延及明清朝廷禁海令期间,各种官方的和民间的海外贸易亦相当活跃。例如《宋史·三佛齐传》(卷489)记载:“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三佛齐蕃商李甫诲乘舶船载香药、犀角、象牙至海口,会风势不便,飘船六十日至潮州,其香药悉送广州……雍熙二年(985年)舶主金花茶以方物来献。”(48) 14089宋王朝十分重视海外贸易,为此专门设置了“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49) 3971的提举市舶司,专门管理海外贸易。《宋会要辑稿》明确:“市舶司掌市易南蕃诸国物货航舶而至者”(50) 3364,针对的就是南蕃诸国。同期,中国商人进入了此前贸易活动较少的菲律宾海域,在菲律宾建立了贸易基地,通过苏禄海获取马鲁古群岛的香料(51) 19。基于季风、洋流、海上通道等因素,15~16世纪马六甲迅速崛起,成为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为诸夷辐辏之地”,成为海上之都会。遥远的欧洲也受到马六甲无形贸易之手的左右:“任何主宰马六甲的人就能控制威尼斯的咽喉。”(52) 220有学者概括说:“在19世纪以前,东南亚地区被誉为财富充盈之地……在公元初的几个世纪,印度人和西方人将东南亚称作‘黄金半岛’,即‘黄金(牧)地’,此后不久,这一地区便因其胡椒和其他热带雨林产品而享誉世界,起初是芬芳类木材,其后是最上等和最为名贵的香料……大约自公元1000年起到19世纪‘工业时代’止,整个世界贸易或多或少都受到东南亚香料的兴衰和流动的支配。”(53) 150中国商人是较早参与东南亚、南亚海上贸易的商人群体之一,但由于明代前期厉行海禁,只有少数的走私商人冒死犯禁从事海外贸易。隆庆元年(1567年),明朝在福建漳州月港部分开放海禁后,大量的中国海商纷纷涌向南洋各地贸易,船只、人数一再突破官方规定的限制,无官方船引私自出海贸易的船只数量更多。至17世纪初,明朝禁止中日通商的禁令已经名存实亡,走私猖獗。王坛《闽游纪略》载:“海舶出海时,先向西洋行,行既远,乃复折而入东洋,嗜利走死,习以为常,以是富甲天下。”(54) 212官府对中国商民与日贸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福建巡抚陈子贞在《海防条议》中就说:“近奸民以贩日本之利倍于吕宋,黄缘所在官司,擅给票引,任意开洋,高桅巨舶,络绎楼国。”(55) 在地方官的放任甚至纵容下,中国商民对海外贸易基本公开化。巨大的商业利益或财富效应与落后严酷的法令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旦时机成熟,法令必将土崩瓦解。
通过上述分析,也就不难理解,在鸦片战争以后,当清朝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海关体制和外交模式之后,朝贡体系经历了一个模糊的过渡期便土崩瓦解了。
从政治统治需要的角度来看,清政府还是相当看重朝贡体系的。以中国为主导的朝贡体系在东亚地区的存在已有千余年的历史。一般来说,“这个以中国为中心的秩序无疑既包括了朝鲜、日本和越南这些核心国家,同时也包括另外的一些小的邻国”,“但它与其他霸权秩序一样,背后还是以军事实力为后盾”,“只是在该体系运转良好的时期,政治和经济的互惠原则保证了和平共处的交往格局” (43)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朝贡体系往往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如在新政权初立时,往往突出其政治功能,在政权稳固时,往往突出其经济功能,在政权即将瓦解时,往往突出其外交功能。在朝贡体系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其侧重点也各异。在朝贡体系形成时期,以政治与文化认同功能为主,在朝贡体系趋于成熟时,以贸易与互利功能为主。然而,这几种功能并存的情况往往是常态(44) 。朝贡关系的确立,意味着朝贡国与宗主国军事联盟关系的确立,宗主国有责任和义务为朝贡政权提供政治、军事保护,而朝贡国也须在宗主国需要的时候贡献人力、物力。简言之,纳贡称臣的仪式如同双边结盟的条约,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比条约更加牢靠。有清一代,尤其是清初,中国始终为边患所困扰,沙俄对我国东北地区的侵扰更是延续了明清两个朝代。在清军入关前夕,沙俄侵略者率先入侵黑龙江流域,并趁清军角逐中原无力北顾之时,深入松花江下游地区,此后几乎连年侵扰,建堡安民,烧杀劫掠,无恶不作。至顺治朝,虽然清政府与蒙古族已经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朝贡关系,但不稳定因素尚存,部落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并最终引致军事冲突。西南、西北地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民族关系相对复杂。作为一个新生政权,清政府面临着国内反抗势力的军事威胁、重建经济社会秩序的政治威胁,如果边患不清,势必危机不断。在这种情况下,朝贡关系的地缘战略意义非同寻常。日本学者滨下武志将清代中国的朝贡国家或地区划分为六类,并以此构建了“中国的世界体系”图景(45) ,这一划分对理解朝贡关系的地缘战略意义颇有帮助。以关系最近的朝鲜为例,由于历史文化、地理位置等特殊因素,明朝政府与朝鲜的关系十分密切,并在对抗后金时一度唇齿相依。清政权入关前,就恩威并济,与朝建立了宗藩体制,尽管朝鲜最初仅仅是表面服从,但这一体制的建立却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是使朝鲜接受清政权的合法性,奉清王朝为正朔。二是通过双边联盟,稳固后方,共同抗击沙俄。清军在入关之初,由于连年征战,多面受敌,军力、战备均较虚弱。1644年9月5日,多尔衮致书朝鲜国王:“适军需孔亟,尔今秋量所得米粟,可运送燕京,以助国用。”(46) 37多尔衮所言委婉,据朝鲜《李朝实录》载,“时北京运米之令急于星火。一月之内,整备米船调发沿海之民以充水手。”(47) 68实际上,在清入关之前,清政府就已经开始调朝鲜兵粮协助讨明了。值内乱稍靖,清政府面对沙俄入侵的扩大,决心用武力征伐。然而,长途调兵至北方边境并非易事。1658年,清政府调兵征沙俄入侵者,谕朝鲜国王:“需用善使鸟枪手二百名,王即照数简发,并将一切应用之物全行备办,令得当官员统领,期于五月初间送至宁古塔。在朝鲜军的配合下,清军有力抗击了沙俄的入侵,并最终在康熙朝与沙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这期间,清政府一方面借助朝鲜的力量,巩固东北边防,确立宗主国的地位,另一方面,与朝鲜主动修好,禁止诸王、贝勒收受朝鲜国的馈礼,“减出使朝鲜人员,停止官员往朝鲜贸易”,以免“滋扰,并行宗主国之册封、吊唁等礼。受到中国自古以来厚往薄来德治理念的影响,清政府对朝贡国的回馈往往远高于贡品的价值,对朝鲜尤其如此,这在清政府鼎定全国之后的所谓盛世表现得更加突出。
从经济承受力的角度来看,清政府由毫不在意而慷慨大方逐渐转向不堪重负而捉襟见肘。1839年,道光帝颁布了一道重要的诏书,要求减少安南、琉球以及暹罗的朝贡频率。事实上,在更早的时期,清政府就多次颁布过类似的诏书。表面上,减少朝贡频率是“体恤”来朝者路途遥远,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清廷已经越来越感受到由朝贡贸易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了。在通常情况下,清政府要承担朝贡使团的食宿、盘缠,甚至当朝贡船只损坏时还要负责维修,同时,朝贡使团的规模往往比清廷规定的要庞大得多,此外,还要加赐封赏,这些对于清政府而言是笔不小的开支,长年累月下来,对于实力已趋下降的清王朝而言,实在是国家财富的流失。因此,只好出此有失大国风范的下策。尽管清廷要求减少朝贡次数,却并不能得到有效贯彻,甚至还招致朝贡国的不满,最终不得不通融让步。毕竟,“天朝上国”有什么冠冕的理由拒绝远道而来的朝贡使团呢?费正清曾注意到,清代从鼎盛到衰落的时期正是朝贡活动由少至多的时期。尽管两者不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但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出了朝贡贸易的主导地位从宗主国向朝贡国转移的过程。商业动机是朝贡国愿意维持朝贡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
此外,在朝贡体系的大框架内,自唐宋延及明清朝廷禁海令期间,各种官方的和民间的海外贸易亦相当活跃。例如《宋史·三佛齐传》(卷489)记载:“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三佛齐蕃商李甫诲乘舶船载香药、犀角、象牙至海口,会风势不便,飘船六十日至潮州,其香药悉送广州……雍熙二年(985年)舶主金花茶以方物来献。”(48) 14089宋王朝十分重视海外贸易,为此专门设置了“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49) 3971的提举市舶司,专门管理海外贸易。《宋会要辑稿》明确:“市舶司掌市易南蕃诸国物货航舶而至者”(50) 3364,针对的就是南蕃诸国。同期,中国商人进入了此前贸易活动较少的菲律宾海域,在菲律宾建立了贸易基地,通过苏禄海获取马鲁古群岛的香料(51) 19。基于季风、洋流、海上通道等因素,15~16世纪马六甲迅速崛起,成为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为诸夷辐辏之地”,成为海上之都会。遥远的欧洲也受到马六甲无形贸易之手的左右:“任何主宰马六甲的人就能控制威尼斯的咽喉。”(52) 220有学者概括说:“在19世纪以前,东南亚地区被誉为财富充盈之地……在公元初的几个世纪,印度人和西方人将东南亚称作‘黄金半岛’,即‘黄金(牧)地’,此后不久,这一地区便因其胡椒和其他热带雨林产品而享誉世界,起初是芬芳类木材,其后是最上等和最为名贵的香料……大约自公元1000年起到19世纪‘工业时代’止,整个世界贸易或多或少都受到东南亚香料的兴衰和流动的支配。”(53) 150中国商人是较早参与东南亚、南亚海上贸易的商人群体之一,但由于明代前期厉行海禁,只有少数的走私商人冒死犯禁从事海外贸易。隆庆元年(1567年),明朝在福建漳州月港部分开放海禁后,大量的中国海商纷纷涌向南洋各地贸易,船只、人数一再突破官方规定的限制,无官方船引私自出海贸易的船只数量更多。至17世纪初,明朝禁止中日通商的禁令已经名存实亡,走私猖獗。王坛《闽游纪略》载:“海舶出海时,先向西洋行,行既远,乃复折而入东洋,嗜利走死,习以为常,以是富甲天下。”(54) 212官府对中国商民与日贸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福建巡抚陈子贞在《海防条议》中就说:“近奸民以贩日本之利倍于吕宋,黄缘所在官司,擅给票引,任意开洋,高桅巨舶,络绎楼国。”(55) 在地方官的放任甚至纵容下,中国商民对海外贸易基本公开化。巨大的商业利益或财富效应与落后严酷的法令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旦时机成熟,法令必将土崩瓦解。
通过上述分析,也就不难理解,在鸦片战争以后,当清朝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海关体制和外交模式之后,朝贡体系经历了一个模糊的过渡期便土崩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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