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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实施细则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实施细则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工作应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一)纳税评估概述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是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二)纳税评估的内容

1.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测算评估指标预警值。

2.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

3.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www.xing528.com)

4.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实物约谈、实地核查、提出纳税评估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

5.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

(三)纳税评估的方法

1.纳税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

2.纳税评估的主要依据及数据来源:(1)“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各类票证比对结果等。(2)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3)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法人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相关的其他信息。

3.纳税评估可根据所辖税源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主要有:(1)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2)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进行比较。(3)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4)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5)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6)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7)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4.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时,包括的重点内容为:(1)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2)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据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3)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缓、抵、退税,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4)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5)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认为应进行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

5.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定额(定率)的合理性及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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