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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的主要方式解析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纳税人在定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税收入超过或低于其原定数额20%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税务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核定。上述征收方式是针对应纳税额的确定方式或方法而言的。

税款征收的主要方式解析

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从计算核定到征收入库所采取的具体征税形式或方法。它存在于税款的计算、核定、缴纳这一运动过程之中,是这一过程的程序和手续的总称。

目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会计账册资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它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

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耗用情况等因素,查实核定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应税产品的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的实际产量超过查定产量时,由纳税人报请补征;实际产量不及查定产量时,可由纳税人报请重新核定。这种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的小型厂矿和作坊。(www.xing528.com)

3.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纳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照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收入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城乡集贸市场的临时经营和机场、码头等场外经销商品的税款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报及有关单位评议情况,核定其一定时期应税收入及应纳税额并分月征收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营业额和所得额不能准确计算的小型工商业户的税款征收。若纳税人在定期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税收入超过或低于其原定数额20%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税务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核定。

上述征收方式是针对应纳税额的确定方式或方法而言的。从税款的收缴方式或收缴人方面看,除由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外,还有代收代缴、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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