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多个1号文件,突出强调“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日益重视科技创新在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指出这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
2011年,温家宝同志撰文指出:“我国有13亿人口要吃饭,土地资源有限,粮食安全始终是最大的隐忧。解决这个问题没有别的办法,必须依靠高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农业的许多领域都与前沿科技联系密切……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是我们走向现代化强国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任务。”从国家层面重申农业科技的意义。
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因此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对于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www.xing528.com)
江苏正处于两个“率先”的新征程中,实现经济社会次发达地区的发展,对于江苏两个率先的全局举足轻重。在苏南、苏中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下,以科技创新促进包括淮安在内的苏北地区跨越发展,是可资利用的一条重要路径。这其中,就必然包括农业科技创新。
对于淮安而言,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更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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