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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多中心的社会管理格局:挑战与机遇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多中心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求打破政府一家独大的局面,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及公民个人多元主体平等协作的治理结构。因此,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必须加大培育以第三部门为主要特征的公民社会。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一种更为高效的机制介入社会管理事务。

面向多中心的社会管理格局:挑战与机遇

多中心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求打破政府一家独大的局面,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及公民个人多元主体平等协作的治理结构。在我国,事实上长期存在着政府单一管理或一家独大的现象,政府在面对公共问题时,首先考虑启动“公权”治理机制,其他社会管理机制往往被排斥、忽略或处于从属的地位。这在当下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公民社会日趋发育的背景下,必将引起多方的不满和反弹,注定会带来社会管理机制的单一化、僵硬化和乏力化的问题。因此,地方政府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首先就应当打破这种态势,建立包括政府、社会多元主体及市场主体在内的多中心的社会管理格局。其基本发展路径应如下:

(1)政府要适度放权。政府适度放权不仅要作为政府未来改革的目标,还应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原则进行法制化。历史上,我国政府管理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社会公共事务,这对我国政府公共行政来讲是个教训,我们必须吸取。在新公共管理风头正劲的当下,应当积极汲取新公共管理中有益的养分,运用到我国公共行政改革中来。政府的适度分权,不仅包括纵向的政府体制内分权,还包括政府向体制外分权。在这里,建设多中心的社会管理格局,就是要求政府向社会分权,减缩微观干预市场的权力,将政府无力承担,或者承担起来成本过高的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交给社会和市场,运用社会的自治机制和市场的效率驱动机制来进行有效的解决。

(2)积极培育社会多元主体。第三部门“常常能够,而且也应当能够以更为有效的方式为我们提供大多数我们在当下仍然以为必须由政府提供的服务”。因此,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必须加大培育以第三部门为主要特征的公民社会。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经历了一个较为长期的计划体制时代,我国的公民社会尚未发育成熟,一个积极介入公共问题的社会组织形态还未形成。虽然目前我国已经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已近50万个,但总体上规模小、公共意识不强和资源有限等问题还较为突出,难以在公共问题的治理中独当一面。未来,一方面,我国应当对各类社会组织的注册放低标准,甚至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使各类非政府组织能够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另一方面,我们还应积极培育公民的自治意识,逐步祛除“凡事找政府”的惯性思维,强化自我治理能力。(www.xing528.com)

(3)充分利用市场决定性作用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正逐步健全和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日益显现。许多公共服务和公共问题的治理也通过市场的运作得以进行,如政府公共服务的外包、政府公共服务的购买等,这是可喜的变化。虽然变化趋势令人振奋,但这种变化依然面临重重阻力,特别是来自政府自身的阻力。由于对市场的偏见及对公共权力独享的冲动,许多地方政府并不愿意将更多的公共事务基于市场机制运作。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一种更为高效的机制介入社会管理事务。因此,在健全市场机制的同时,我国还应通过立法等多种手段,逐步填平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鸿沟,使政府与市场能进行有效的资源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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