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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换社会保障政策:延续土地保障功能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失去土地意味着削弱了以土地为来源、以家庭为平台承载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在中国农村几乎还不存在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下,目前以均分土地为特征的农地制度在为农村人口提供社会保障方面,不失为对现金型社会保障的一种有效替代。任何一种新的征地替代模式,必须要具备土地原有的保障农民的功能,否则将不会受到任何支持,也难以为继。土地换社保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接续了土地的原有功能。

土地换社会保障政策:延续土地保障功能

失去土地意味着削弱了以土地为来源、以家庭为平台承载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土地对农民来说,首先是一种生活保障资料,然后才是生产资料。农村集体经济的性质也决定了每个农村人口都天然地拥有获得一份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要求实现“农地农有”,即实行“公平优先,效率从属”的原则。[1]土地对农民而言不仅是一种使用权和消费物品,更是一种资源禀赋,是农民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基本能力的保障,是其维持生计、获取收入、解决就业、借以养老的唯一载体。在中国农村几乎还不存在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下,目前以均分土地为特征的农地制度在为农村人口提供社会保障方面,不失为对现金型社会保障的一种有效替代。[2]也就是说,在农村,土地是家庭养老得以维系的重要载体。老人把土地承包权交给子女,从而获得被赡养的权利;与此同时,子女通过在土地上的劳动才能获得可以赡养老人的物质财富,家庭养老因为土地而得以顺利实现。土地被征用后,年轻农民只能通过非农生产获取劳动收入,他们在面临养老风险的同时,还要面对失业导致的生存风险,赡养父母的能力因土地被征用而大为削弱。

任何一种新的征地替代模式,必须要具备土地原有的保障农民的功能,否则将不会受到任何支持,也难以为继。土地换社保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接续了土地的原有功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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