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不仅提出了“两步走”新战略,更强调到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提出到2035年率先建成世界一流城市。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曾经有一段时期对生态环境重视不足,使目前距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仍有很大改进提升空间。特别是近年来细颗粒物(PM2.5)超标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成为各方广泛关注的环境问题。北京、上海、广州等15个城市大气PM2.5源解析结果显示,本地排放源中移动源对PM2.5浓度的贡献范围为13.5%~52.1%。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硝酸盐是PM2.5中占比最大且上升最快的组分。在机动车中,占汽车保有量7.8%的柴油货车排放了57.3%的硝酸盐和77.8%的PM2.5,是城市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
在非道路移动源中,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等都是重要排放源。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非道路移动源共计排放二氧化硫达42.08万吨,氮氧化物达469.74万吨,颗粒物达25.43万吨,挥发性有机物达42.88万吨,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甚至与机动车相当。
我国在积极治理大气污染等区域环境问题的同时,还面临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过去一段时期,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持续增加,IEA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8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增量为28亿吨,其中我国增量为17亿吨,占全球增量的60%以上,与其他发展中国家18亿吨的增量相差无几。而同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二氧化碳排放下降7亿吨。
目前我国已经是全球碳排放第一大国,而且人均排放量超过欧盟平均水平。2018年我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为6.8吨,虽然低于美国、俄罗斯、OECD和日本,但是已经超过欧盟和全球平均水平(见图2-2)。(www.xing528.com)
图2-2 2018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人均碳排放比较
我国积极参与和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在多边进程中,特别是在《巴黎协定》这份开启全球气候治理新阶段的历史性协定的达成、签署、生效过程中,我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讲话,提出了气候治理“四个有利于”主张,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新活力。在《巴黎协定》谈判过程中,我国与各方密切沟通,为推动解决谈判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签署《巴黎协定》后,我国不仅自身积极完成国内法律程序,同时向二十国集团(G20)成员发出倡议,推动协定尽早生效。在国家自主贡献中,我国明确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并且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在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后,我国明确表示将继续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彰显了我国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决心和担当。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我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继2009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提出2020年目标、2014年中美气候领导峰会及2015年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提出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后公布的最新长期气候目标。
建设“美丽中国”目标要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各种主要污染物排放不仅不能继续增长,还要比现有水平大幅下降。“碳中和” 目标更是要求温室气体实现净零排放。这些目标要求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费实现“脱钩”。伴随我国整体步入工业化后期和后工业化发展阶段,交通运输成为我国能源和碳排放增量的主要来源,“美丽中国”和“碳中和”目标要求交通运输的能源和碳排放尽早达峰并在达峰后尽快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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