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武汉市第二印染厂第二次改制方案

武汉市第二印染厂第二次改制方案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武汉二印的第二次改制还得从合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谈起。向市政府申请困难企业改制专项资金拨款,解决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离厂的职工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及偿付所欠职工款项所需资金,推进改制进入实质性操作。实施改制分流安置职工的范围,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武汉二印在册职工855人及所有离退休人员。①武汉二印改制时,对不符合内部退养政策的在册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武汉市第二印染厂第二次改制方案

武汉二印的第二次改制还得从合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谈起。

1.合资企业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1994年国家取消外汇双轨制后,合资企业荣泽公司开始出现亏损。1995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外销急剧减少,公司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银行贷款难以偿还,每年巨额亏损。1998年和2000年两次受到省市银行同业协会的联合制裁后停产,其后在市政府、市外经委的支持下,由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垫资700万元人民币,以来料加工的方式启动生产,维系稳定。至2000年底,因市外纺的垫资难以周转和收回,公司全面停产。2003年,在武汉市东方资产公司的催促下,合资企业以抵押给中国银行的全部机器设备和部分资产,由武汉东方资产公司以拍卖的方式,用以偿还债务。2003年起,以剩余的空厂房出租来解决360余名原武汉二印染参与合资企业的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发放和到龄退休职工“两金”的补交,并偿还欠供电部门的巨额电费。企业仅留存劳资、物业、水电管理人员5人,职工医药费均无从解决,处于不稳定状态中。

荣泽公司组建后,原武汉二印经营业务全部停止,留下大量应收款和少量土地房产,以及巨额债务。由于荣泽公司经营失败最终停产,因此武汉二印未能获得预期合资收益,连年亏损,1997年被市政府确定为特困企业。后来,武汉二印主要靠转让部分产权收入、变现存量资产、出租闲置房屋、政府资助等维持基本稳定。

截至2008年2月末,武汉二印资产总额5295.33万元,负债总额16137万元,净资产-10837万元,资产负债率304.47%。

2.第二次改制的基本思路

武汉二印的改制是以武政办〔2003〕66号文件精神为政策依据,在武汉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分步实施。一是按政策规定,分流在册各类职工,一次性安置到位。所需资金申请市政府对困难企业的改制资金的支持。二是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租赁收入,待条件成熟时,按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一并统筹处置有关抵押的资产(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和债务,解决内养职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安置对象和后期管理人员相关费用。

3.第二次改制方法

(1)按政策将全部职工一次性安置到位。即不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离厂;符合内养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

(2)保留企业房屋使用权,增加租赁收入。向市政府申请困难企业改制专项资金拨款,解决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离厂的职工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及偿付所欠职工款项所需资金,推进改制进入实质性操作。

(3)处置厂区土地所有权。处置前,继续租赁附着房产,以租金支付退休人员、内部退养职工及后续管理所需费用;待条件成熟处置资产时,一并解决抵押债务及退休人员和内部退养职工的后期安置及后期管理人员的相关费用问题。(www.xing528.com)

(4)企业法人地位不变,承继债权债务,管理离退休人员和内部退养职工,处理遗留问题。

4.妥善职工安置

武汉二印及劳动关系在武汉二印的所属企业(不包括荣泽公司)在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安置范围。具体安置办法如下:

(1)确定分流安置职工的范围及对象。实施改制分流安置职工的范围,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武汉二印在册职工855人及所有离退休人员(不包括荣泽公司)。其中:需解除劳动关系353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198人,工龄满30年294人,重病伤残10人。在册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643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639人)。

(2)职工安置的原则。

1)依据武政办〔2003〕66号文件精神,企业改制时企业在册职工与原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手续。

2)根据政策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发给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武汉工业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国有企业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标准780元确定。

3)对与武汉二印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即时给付经济补偿金并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移交手续,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文件规定的退养职工,实行内部退养。

(3)分流安置职工办法。

1)在册职工的分流安置。①武汉二印改制时,对不符合内部退养政策的在册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②对与武汉二印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其经济补偿金一次性直接支付给个人;社会保险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接续并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档案移交劳动力市场,档案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在移交时由企业一次性缴足两年,两年后由本人按规定缴纳。党、团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或新的就业单位;计划生育关系移交社区管理。达到退休年龄时,由档案管理部门协助办理退休手续。③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和工龄满30年的职工在企业实行内部退养,按相关规定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其标准每月不高于280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④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再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补助。⑤对改制前伤残重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在企业实行内部退养,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其标准每人每月不高于280元)及相关补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⑥精减压缩人员、职工遗属、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由企业按规定发放各项补贴。

2)离退休人员的安置。①离退休人员由企业管理,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加医疗保险,原由企业支付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的各项统筹外补贴,属于国家和市政府明确规定项目的预留所需资金,由企业按规定发放。②离休人员由企业支付相关的医疗保险费及活动经费。③离退休人员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并按有关规定预留移交社区管理的费用。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并于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待《武汉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细则》下发后,按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