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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改革进展顺利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十五”期间电价改革情况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十五”期间,全国各电网普遍实行了分时电价制度。对高能耗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截至2005年底,全国有29个省(区、市)执行了这一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部分淘汰类企业已关停。

电价改革进展顺利

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相配套,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电价改革方案》,确立了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向,逐步建立“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定价”的电价形成机制。在2003~2005年的3年时间内,中国电价形成机制正在逐步发生变革。“十五”期间电价改革情况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实行煤电价格联动。2004年国务院批准了发改委拟定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新机制以电煤综合出矿价格为基础,当周期内平均煤价变化同幅度达到或超过5%后,在电力企业消化其30%的基础上,相应调整电价。

(2)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在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电网改造的基础上,至2003年底,全国各省(区、市)均实现了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同价水平平均为0.50元/千瓦时,减轻了农民电费负担,促进了农村用电量的增长和农村经济的发展。(www.xing528.com)

(3)推行分时电价制度。“十五”期间,全国各电网普遍实行了分时电价制度。2003~2005年又根据各电网用电负荷的变化情况,对分时电价办法进行了修改。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各电网在售电侧均实行了峰谷分时电价办法。据统计,2004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销售侧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量达7003亿千瓦时,占销售电量的53%;上网侧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量1817亿千瓦时,占购入电量的13%。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提高了用电负荷率,促进了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缓解了高峰用电紧张局面,保证了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也提高了社会综合效益。

(4)对高能耗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2004年6月,国家发改委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和钢铁6个高能耗行业区分为淘汰类、限制类、允许类和鼓励类企业,试行了差别电价政策。截至2005年底,全国有29个省(区、市)执行了这一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部分淘汰类企业已关停。同时,鼓励类企业发展顺利,效益较好,达到了“扶优抑劣”的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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