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电力工业的改革,1998年提出了“厂网分开、建立发电侧电力市场”的改革目标。确定上海、浙江、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6省(市)为发电侧电力市场的试点。2000年1月,浙江、山东、上海3个试点单位的发电侧电力市场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行;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的发电侧电力市场在2000年4月至9月相继投入运行。这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省级电力市场的开市与运营为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省级电力市场对打破以省为实体的局部垄断,实现区域之间的经济功率交换所起的作用不显著。为了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2002年启动了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6家试点省级电力市场在运行3年后,于2003年陆续全部关闭。中国电力市场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区域电力市场是在优化国家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区域内资源优化和电力电量交易。具备条件的区域电网应建立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打破省间壁垒,实行竞价上网,实现跨省资源优化配置。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任务是组建华北、东北、华中、华东、西北、南方六大区域电力市场,其建设目标是构筑政府监管下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www.xing528.com)
2003年国家电监会决定在华东和东北进行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进入实质性起步阶段。华东电力市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省一市;东北电力市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华东和东北试点区域电力市场于2004年开始进入模拟运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市场于2005年11月21日开始,进入模拟运行。南方电力市场第1阶段参与市场竞争的市场成员为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和14家电厂的39台竞价机组。
中国目前电力市场是发电侧开放的电力市场。发电侧电力市场的市场主体是各独立发电企业与电网经营企业,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组织各发电公司间的竞争,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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