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方面
中国井下煤层气开采已有50年的历史,技术属国际先进行列。但中国地上煤层气开采起步晚,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引进美国地面钻井技术,在生产矿井和原始煤田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试验,个别单井产气量达到16000立方米/天,但至今仍处于试验开发阶段,急需要研究开发适合中国煤层气储存条件的采气技术和工艺,尽快形成商业化生产规模。
美国阿拉巴马州黑勇士矿区矿井生产条件与中国煤矿相似,都是用长壁式开采方法,采用地面矿井抽放煤层气,利用采动区煤层破裂增加透气性,进行采前抽放和采后抽放,有效提高产量,使黑勇士矿区煤层气年产量达到26亿立方米。建议引进美国煤矿采动区地面钻井开发技术,在中国煤矿区进行煤层气开发试验,迅速形成商业化生产规模。
2.资金方面
除了可以利用国外的能源公司外,还可以利用一些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组织机构,它们愿意提供资金,下面是与煤层气项目有关的组织机构及其在中国开展的项目。
(1)全球环境基金(GEF)。全球环境基金(GEF)是专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旨在保护全球环境的项目和活动的赠款和特许基金,资助的领域主要涉及全球变暖、国际水域污染、生物多样化破坏和臭氧层破坏等4个方面。GEF项目一般由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联合国环境署(UNEP)负责执行。1992年,UNDP利用GEF与中国能源部合作执行(后来由国家煤炭工业局执行)“中国煤层气资源开发”项目。
(2)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除负责管理由GEF资助的技术援助项目外,还资助中国“深部煤层气勘探”项目,该项目于1993年8月启动,到1996年12月结束,目的在于勘探中国的深部煤层气。
(3)美国能源部。1994年11月,美国能源部(USDOE)和中国国家科委达成合作协议,联合开展“中国气候变化国家研究”项目,评价气候变化造成的主要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美国能源部在此项目基础上,支持“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评价与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其中“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评价和发展战略研究”作为该课题的一个子专题,煤层气被列为重点支持的4个优先技术领域之一。(www.xing528.com)
(4)日本通产省。日本通产省在1991年建议实施绿色援助计划(GAP)项目。通产省通过日本新能源与工业技术开发机构(NEDO)来实施GAP项目。日本在GAP项目上投入70亿美元,项目实施年限为1993~2000年。GAP项目的援助对象为东南亚和中国,并以设备和技术的方式援助有关国家的环境保护项目、洁净煤利用项目和废气净化项目。
(5)支持清洁发展机制的机构。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基于投资项目的“经证明的减排量(CER)”的转让与获得。煤层气项目是CDM项目实施的重要领域。国外支持CDM项目的资金机构有:
雏形碳基金(PCF)。此基金主要是世界银行对CDM项目的基金。PCF的特征是封闭性的共同基金。其总资本额为1.45亿美元,来自于包括荷兰、芬兰、瑞典、挪威、加拿大、日本在内的6个国家政府(每家政府1000万美元)和17个公司(每个公司500万美元)。
CER单位采购招标机构(CERUPT)。CERUPT是荷兰CDM项目的执行单位。它通过对其他国家CDM项目的投资为荷兰政府获得所需的CERs。荷兰政府指定了森特(Senter)公司专门负责CERUPT的招标工作。
3.管理与运作
中国的煤层气产业目前还没有商业化运行,更不要说是企业行为运营,因此在与外国的合作中,中国不仅要拿到资金、技术,还要把管理和运营手段引进、消化、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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