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四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泵业)是1996年以武汉水泵厂为主体,联合武汉第二水泵厂、武汉第三水泵厂、武汉市铸造机械修造厂组建的,除武汉水泵厂变更为四方泵业而注销法人资格外,其他三家企业保留法人地位(其中,武汉第二水泵厂、武汉市铸造机械修造厂此前由市机械局划归武汉水泵厂管理;武汉第三水泵厂为武汉水泵厂全资集体企业)。1997年武汉第三通用机械厂破产由四方泵业接收,组建输送机械制造公司(注册为独立法人)。四方泵业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江村40号,厂区占地面积261亩,生产房屋建筑面积8.60万平方米,非经营性占地58亩(3.9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0万平方米。1997年四方泵业以部分优良资产(两个五金加工分厂、总装分厂和测试中心的设备及厂房)与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等七家法人实体,发起设立武汉四方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股份),该股份公司设立后亏损严重,后停止实质性运行,四方泵业集团现隶属于武汉工业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此次改制主体为四方泵业集团,含集团所属二级独立法人。四方泵业自2000年6月以来处于全停产或基本停产状态,企业陷入困境,仅靠部分厂房出租收入和零星产品和外协加工收入维持。
1.改制思路
出售全部资产(不含非经营性资产),集中资金妥善分流安置全部职工,依据政策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改变职工国有身份;变现重组有效资产,组建民有民营新企业;原企业实行托管,承担管理离退休、内养人员的工作,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2.改制方案
(1)武汉四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总原则
公司停止生产经营长达十余年,没有产生新的生产经营往来及债务。企业所面临的工作是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力所能及地在现有托管合署平台上,管理、服务内养、退休职工,做好新形势下的维稳工作。
武汉四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武政办〔2003〕66号文件精神,于2004年8月30日召开职代会,审议通过了《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报经武工控资〔2004〕112号批准实施企业改制。
1)有关资产处置。
——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收购生产区全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附属生产设施。
——现有生产设备按国有资产出售的程序进行评估,然后进行拍卖或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进行置换。
——生产区职工宿舍按清场交地要求组织拆迁,严格按市政府有关拆迁政策进行,保障职工的合法利益。
——非经营性资产委托给改制后的老企业进行管理。
2)武汉四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实施及人员分流。依据武政办〔2003〕66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在企业改制时,企业职工应与原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按规定参加工作时间每满1年(工龄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企业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企业月均工资低于591元的,企业根据实际支付能力参照591元的标准执行。对与原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企业的职工,企业应即时给付经济补偿金并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异动手续,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对符合文件政策规定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离退休人员,退休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参加医保。
(2)职工分流安置的具体办法。(www.xing528.com)
1)对不属于内养政策的在册职工全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离厂,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符合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
2)对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和工龄满30年的职工,其经济补偿金预留给改制后的老企业,实行内部退养,由改制后的老企业按政策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3)对被鉴定为5~6级工伤的职工和因伤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其经济补偿金预留给改制后的老企业,实行内部退养,由改制后的老企业按政策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4)离退休人员原待遇不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按规定标准一次性交足医保费用,参加医保,预留退休人员退休金差额部分,预留离休人员活动经费。
5)因伤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绝症、重病职工,由改制后的老企业接收和管理,其经济补偿金预留给改制后的老企业,由改制后的老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生活费到退休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老企业拟由武汉工业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核定人数安排人员处理改制后老企业的债券债务和遗留问题,管理离退休人员、内养职工。
6)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企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异动到流动人员缴费窗口的手续,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原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其档案管理移交劳动力市场,费用按每人每年24元的标准缴纳(由企业代为缴纳两年),其党、团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或新的就业单位,达到退休年龄时,由档案管理部门协助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7)重组有效资产,组建民营企业,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就业机会,按照“本人志愿,双向选择,优先录用”的原则,安置部分职工再就业。聘用上岗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
8)实施分流安置职工时,对企业所欠职工的养保、失保、医疗费、医疗保险、集资款等欠款,一次性补缴和偿付。
9)对在职遗属和62年精减人员,由改制后的老企业负责管理。
(3)改制后的职工流向及补偿办法。
企业改制时有在册职工2299人,其中按政策应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1603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1597人,尚有7人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武汉四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册人员为144人,其中:留守在岗人员5人;内养人员139人。离退休人员2156人。144名在册人员已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企业停产后已无公积金户头。
通过变现重组有效资产,部分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其经济补偿金置换部分资产(设备),搭建职工就业平台,并由购买者自行组织搬迁,采取租赁或其他方式解决生产场地,新企业实行民有民营,为职工提供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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