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待创优达标的目的决定着创优工作的始末时段。创优工作实质上只有开始,没有结束。论其性质有两方面:一是时段性,二是延续性。
1.明显的时段性
创优达标工作的正式开始阶段是从递交申请表开始,到考评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为结束。企业对创优工作时段性的体现有以下两种:
(1)申报国优的企业一般有资格申报国优级别的项目,在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检查后,国家验收来临之前的一年期间内仍会兢兢业业地准备国优的创建工作,此时,企业的自主能动性明显大于被动性。何况在经历逐级考评验收的基础上,无论是员工的经验积累,还是资料的准备都足够对待任何突击检查。这期间企业只需在软件方面做到持续填写相关记录和开展某些活动,在硬件方面决定耗资费力整改的内容可以陆续开始,因为时间充裕,故大家在精神上都有一定的松懈,但毕竟创优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还在持续缓慢提高。
(2)停止申报的企业没有达到向上申报的基本条件,没有机会争取更高级别的荣誉,事先的投入和无法获得的荣誉会让企业作出结束创优工作的选择。更因目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的创优退出机制未能有效落实,会导致部分创优项目的管理水平逐渐降低。即使细微的差别业主也会感觉到,并很快会做出反映,这便增加了管理中的不利因素。这种局面与政府组织创优达标工作的目的截然相反,是不可鼓励的。(www.xing528.com)
2.隐含的延续性
行业要发展,企业要壮大,必须在质量方面给予一定的关注,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做到持续提高质量和提升美誉度。目前来说,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推广普及创优达标工作,让创优隐含的延续性发挥重要的作用。下面从两方面来分析:
(1)政府严格控制 由政府主管推行和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的,是维护行业利益的有力保障。政府主管部门通过逐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创优项目复检工作,确保退出机制的实施,将会使创优项目的延续性显形化,并可杜绝企业以创优为目的的短视行为。若国优示范项目的三年复检能够实行,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摘牌处理,必将引起企业振动和积极重视,也为企业创造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必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2)企业积极提高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考评验收的创优项目是行业管理中的亮点。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社会认可的有力证据,拥有一定数量高级别创优项目可以增加企业的知名度。任何有发展规划的企业都会将创优列入企业规划中,并逐渐实施。对于已获得荣誉的企业来说,会不断制定新的管理措施来完善企业管理和推出新项服务来提高服务档次。无论是获优项目还是其他项目都将在不断地完善和推新中得到相应的提高。这样不但印证了创优达标工作的延续性,还不断孕育着创优达标工作的延伸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