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动成本法的演变
变动成本法(variable costing)是指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只包括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不包括固定制造费用,而将固定制造费用全部作为期间费用列入当期利润表,从当期的销售收入(即利润表上的营业收入)中扣除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由于产品的变动成本就是直接成本,故也称为直接成本法,在英国则习惯称为边际成本法(marginal costing)。
变动成本法是美国会计学家哈里斯(M.J.Harris)于1936年首先提出来的,当时变动成本法只是会计学者的研究课题,并没有受到普遍重视。到了20世纪50年代,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环境的改变,西方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企业进一步集中化经营且规模越来越大,导致固定成本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并应用于企业实际,企业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促使管理学家不断探索科学化管理的道路,预测、决策、规划和控制等方法日益受到企业的重视,企业管理人员逐渐认识到变动成本法不仅有利于加强成本管理,而且对预测、经营决策、预算及控制也十分有用。于是,变动成本法开始受到企业的普遍重视并得到迅速推广,形成了一种成本计算制度,并成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具。到20世纪60年代,变动成本法风靡欧美等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末,变动成本法传入我国,并在一些机械行业的企业中进行试点和运用。
(二)变动成本法的理论依据(www.xing528.com)
变动成本法的理论依据是“费用与收入相配比”这一基本会计原则,即要求会计所记录的收入和费用必须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将同一期间发生的费用与其所产生的收入相配比,以合理确定当期的损益。
变动成本法将成本按照其性态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并认为产品成本与其生产量密切相关,在生产工艺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以及成本水平保持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成本总额应当与完工的产品数量成正比例变动,即产品成本应当是产量的函数。因此,只有变动生产成本,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才构成产品成本,而固定制造费用是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生产经营条件并保持生产能力而发生的费用,如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与产品的实际产量并没有直接联系,在一定时期的相关范围内其总额不随产量的变动而变动,但却随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期间的长短而增减。可见固定制造费用只与一定的会计期间相联系,其产生的效益随时间的推移而消逝,因此不应递延到下一个会计期间,而应当在费用发生的当期全额列入利润表,作为当期销售收入的减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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