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利益相关者利益需求不同,因此,在旅游经济利益分配上难免会出现冲突和矛盾。要推动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重视利益相关者不同的利益诉求,分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及时解决,这样才能保障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冲突类型
张兴让在1990 年提出人们在追逐利益、满足自身需要的生产活动中必然发生一定的经济关系,表现为一定的利益冲突和利益矛盾。持有差别利益目标的不同利益相关者,虽在利益实现方式上存在不同,但目的都是实现利益最大化。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当两个利益相关者争取相似利益时,其中一方可能会干预另一方追求的利益目标,这时冲突就发生了。在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发展中,利益冲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执行冲突。这种冲突往往是由政府在特色旅游经济发展方面独有的权力所决定的。地方各级政府为更好地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制定出一些与利益相关者冲突的措施,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策执行标准不明晰,投资者经营旅游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二是政策执行粗放,成为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2)土地、资源利用冲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为保护旅游资源而采取的一些限制性措施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是旅游开发用地与土地资源短缺之间的冲突。(www.xing528.com)
(3)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冲突。主要表现为当地居民与游客对环境不够重视。一方面,当地居民过于依赖传统生产方式,造成大量资源浪费。比如西藏林业资源及虫草资源丰富,价值极高,由于当地居民技术水平低,导致很大一部分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由于旅游者缺乏环保意识,在旅游过程中随处乱扔垃圾,致使旅游环境破坏。
(4)经济利益分享冲突。经济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由失地补偿引发冲突,政府往往以较低价格征得土地,而补偿相应过低;二是因拆迁安置不到位,导致投资者与居民冲突;三是投资者与居民由旅游经营业务引发冲突。
(二)冲突原因
从旅游经济的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社区居民和游客之间利益冲突形式来看,冲突根源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第一是权力职责不明晰;第二是各方利益没有得到有效平衡;第三是监督、保障机制不健全。要促进西藏特色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尊重和实现利益相关者各自的利益需求,处理好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满足和均衡这些需求,这就需要合理有效利益分配机制作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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