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1月,中澳两国政府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988年7月,中澳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
1999年9月,中澳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资源部关于在矿业和能源领域贸易与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和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资源部关于在矿业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领事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澳大利亚继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执行领事职务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5个合作文件。
1999年10月,中澳双方签署《关于在信息产业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1年4月,中澳双方签署《中澳运输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3年10月,中澳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和澳大利亚贸易与经济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文凭和学位证书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食品安全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澳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和执行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澳大利亚农业、渔业、林业部关于澳大利亚小麦、大麦输往中国的植物检疫议定书》《关于中澳天然气技术伙伴关系基金管理执行的谅解备忘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与澳大利亚农业、渔业与林业部合作谅解备忘录》7份重要协议文件。
2004年3月,时任中国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与澳大利亚副总理兼运输和地区事务部部长约翰·安德森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议》。
2006年4月,中澳两国政府签署了《中澳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中澳核材料转让协定》《中澳农业技术合作意向书》《关于建立中澳高层经济合作与对话机制谅解备忘录》《中澳煤矿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澳关于教育与培训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澳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等。两国质检部门签署了《澳大利亚柑橘输华植物卫生条件的议定书》《澳大利亚可食用性鹿产品输华卫生要求议定书》《中澳关于检疫熏蒸合作安排》《中澳关于澳小麦、大麦输往中国的植物检疫议定书》《中澳电子证书合作意向书》。
2007年9月,中澳两国政府签署了《中澳工商界高层圆桌会谅解备忘录》《关于液化天然气购销的关键条款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学历和学位的协议》《关于为雇佣技术劳务人员提供便利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从澳大利亚进口乳制品检验检疫的管理合作安排》《中国与澳大利亚关于电影合作拍摄的协议》等。
2012年3月,澳大利亚储备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达成货币掉期协议,两国央行之间的货币交换总额将达到300亿元澳元或2 000亿元人民币,协议初始时限为三年。
2012年4月,中国商务部与澳大利亚基础设施和交通部签署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www.xing528.com)
2013年,中澳双方签署《关于修订〈中澳农业合作协定〉项下的农业合作活动的谅解备忘录》。
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访澳期间,中澳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关于实质性结束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意向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关于加强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中国人民银行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合作备忘录》(关于在悉尼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等。
2017年3月,中澳双方达成一系列政府间和商业合作成果,涉及经贸投资、创新、农业、知识产权、安全执法、旅游、教育等广泛领域,主要包括: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关于审议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有关内容的意向声明》;宣布建立中澳创新对话机制;宣布建立中澳能源部长级对话机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政府关于开展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建设和实践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宣布同意于2018年启动中澳税收协定修订工作;中方宣布积极支持澳大利亚地方政府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关于实施农业合作项目的行动计划(2017—2019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澳大利亚联邦农业与水利部关于检验检疫合作的联合声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澳大利亚联邦农业与水利部关于开展来自经澳大利亚批准国家的三文鱼产品在华加工后输澳的合作意向书》;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澳大利亚联邦农业与水利部关于在食品安全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澳大利亚联邦环境与能源部环境合作行动计划》;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合作谅解备忘录》;宣布建立中澳高级别安全对话机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关于加强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澳大利亚联邦教育、科学与培训部关于职业教育与培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第十四个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另外,中澳建交45年来,建立起中澳经贸合作论坛、中澳工商界首席执行官圆桌会议、中澳部长级经济联委会、中澳高层经济合作对话、中澳战略经济的对话、中澳服务贸易促进论坛等机制,双边经贸合作机制日渐完善。
【注释】
[1]要了解更多有关收购小组的情况,可查www.takeovers.gov.au。
[2]要了解更多有关FIRB的情况,可查www.firb.gov.au。
[3]官方网站:https://www.austrade.gov.au/。
[4]澳大利亚中国总商会.中资企业在澳大利亚[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及Ferguson,D.(范信德);Dent,H.Z.(支巧玲);Hendrischke,H.(汉斯.杭智科);Li,W.(李薇)等.Demystifying Chinese Investment in Australia,2016.KPMG & SYDNEY Report.
[5]https://home.kpmg/au/en/home/insights/2015/12/demystifying-chinese-investment-in-australi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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