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的英国。随着时代变迁,产品认证制度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用于产品安全、质量和环保等特性的评价、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手段。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产品认证定义为“由第三方通过检验评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样品型式试验来确认企业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特定要求,是否具备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并给予书面证明的程序”。
1.国外五大农产品认证体系
1)HACCP体系
HACCP是英文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的缩写。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73年将HACCP体系引入低酸罐头食品加工的GMP规范之中。美国食品微生物标准顾问委员会在1992年正式明确了食品生产HACCP体系的7个基本要素:进行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设立临界值、确立监控程序、建立纠偏措施、制定核查程序、实施过程记录和保存归档。随后,美国政府相继在水产业、禽肉业、果蔬汁加工业实施HACCP规范。目前,美国食品零售业和乳品业HACCP规范正在进行制定和推行。与此同时,HACCP 体系在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行。1997年新版《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被许多欧盟成员国所接受和采纳。
2)GAP体系
GAP是英文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的缩写,其核心和实质是农产品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以EurepGAP为典型代表。EurepGAP由欧洲零售商联合会所创立,其体系包括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两个部分。Eurep GAP对农产品产地、生产控制、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欧盟内部,除德国及法国外,所有成员国都在全面采纳和推行EurepGAP体系。
3)GMP体系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的缩写。食品GMP 于20 世纪60年代诞生于美国。目前,美国已立法强制实施食品GMP,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德国、澳大利亚等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食品GMP 详细规定了食品加工、贮藏、流通等各个工序中所要求的操作、管理以及控制规范,对人员卫生健康、建筑设施、加工工艺等软硬件都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
4)On-Farm 体系
On-Farm 体系即田间食品安全体系(On-Farm Food Safety System)。该体系是为减少农产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不安全因子产生的风险,确保农产食品加工和消费都能获得高质量的产品而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该体系源于加拿大,目前已受到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注与推崇。
5)SQF体系
SQF体系即食品质量安全(Safe Quality Food)体系。该体系专门用于食品加工行业的全程质量安全管理,1995年诞生于澳大利亚。2003年该体系的监管权被移交给了位于美国华盛顿的美国食品营销组织(FMI)。目前,SQF 体系已被有关方面推荐为最符合“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控的体系之一。
2.我国农林产品认证
1)我国产品认证体系概述
我国目前开展的产品认证可以分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非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又名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CCC,也可简称为“3C”认证),是我国实施的国家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根据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制定,由CNCA 执行,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非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对未列国家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认证,是企业的一种自愿行为,称为“自愿性产品认证”。除上述产品认证之外还包括体系认证。
2)我国农林产品认证内容
我国负责农林产品认证的管理部门主要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我国农林产品认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等,还包括加工制造业领域的质量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认证标志中的“认证”二字是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所给予的书面保证。我国农林产品认证主要有以下类别:
(1)强制性产品认证:如食品生产许可(QS)认证。(www.xing528.com)
(2)自愿性产品认证:如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转基因认证、种子认证、饲料产品认证等。
(3)自愿性体系认证:如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点(HACCP)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等。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覆盖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农林产品认证认可体系,逐步形成了“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
质量认证可分为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的认证对象是特定产品,包括服务。认证的依据或者说获准认证的条件是产品(服务)质量要符合指定标准的要求,质量体系要满足指定质量保证标准的要求。获准认证的证明方式是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其认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产品质量认证又分两种:一种是安全性产品认证,它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强制执行认证;另一种是合格认证,属自愿性认证,是否申请认证由企业自行决定。
质量体系认证的认证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或者说是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认证根据或者说获准认证的条件是企业的质量体系应符合申请的质量保证标准即GB/T19001-ISO9001和必要的补充要求。获准认证的证明方式是颁发具有认证标志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但证书和标志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质量体系认证都是自愿性的。
ISO14001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代号。ISO14000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针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消失等重大环境问题威胁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需要而制定的。
不论是产品质量认证还是质量体系认证都是由第三方从事的活动,以确保认证的公正性。
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的区别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是依据不同标准生产出来的三个不同档次的农林产品,它们具有显著的区别。
(1)在产品定义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是依据不同标准生产出来的三个不同档次的农林产品,它们具有显著的区别。无公害农产品是指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质量允许范围内,经有关部门认定,安全质量指标符合《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准》的农、牧、渔产品(食用类,不包括深加工的食品)。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有机产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2)在市场定位上,无公害农产品是公共安全品牌,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绿色食品是农业精品品牌,质量安全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满足国内大中城市和国际市场中高端消费者的需求;有机产品满足高端消费者和特定消费需要,主要服务于出口贸易。
(3)在产品结构上,无公害农产品主要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离不开的“菜篮子”和“米袋子”等大宗初级产品;绿色食品以初级产品为基础、以加工产品为主体;有机产品则以初级和初加工产品为主。
(4)在营养含量和安全等级上,无公害农产品是大众化产品,其营养一般高于普通的农林产品,安全等级属于最低等级;绿色食品的营养含量较高于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等级也较高;有机产品是最高标准的产品,营养含量和安全等级均高于其他农林产品。
(5)在技术制度上,无公害农产品推行“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安全性保障”的技术制度;绿色食品按照“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路线,利用生态学的原理,强调产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建立了“两端监测、过程控制、质量认证、标志管理”;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6)在认证方式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采取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方式,产地认定主要解决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问题,是产品认证的前提和基础,产品认证主要解决产品安全和市场准入问题;绿色食品推行质量认证与商标管理相结合的认证管理模式;有机产品注重生产过程监控,一般不做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
(7)在发展机制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为保障农林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而实施的政府质量安全担保制度,属于公益性事业,实行政府推动的发展机制,认证不收费;绿色食品认证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机制;有机产品认证按照国际惯例,采取市场化运作。
(8)在标志管理上,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由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告的,依据《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实施全国统一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是质量证明商标,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全国统一的、唯一的标识,依据国家《商标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来监督、管理;有机产品标志在不同国家和不同认证机构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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