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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经济的潜力和法则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欲对各个产业纷纷触网的现象给予合理解释,须先了解其经济特质,才能根据对市场经济特质的了解透视网络营销现象,由此诞生了网络经济法则。新摩尔定律、梅特卡夫定律和达维多定律是网络经济中的重要法则,对当代网络经济中各产业发展和企业竞争策略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图2.1新摩尔定律:互联网的成长动力2.梅特卡夫定律3Com 公司创办人,也是以太网络协议的设计者罗伯·梅特卡夫提出“网络效用将与使用者数目的平方成正比。”

网络经济的潜力和法则

网络经济的兴起给原有的经济学带来了冲击,改变了原有的经济典范与经济特质,并使一些经济特质更为明显。然而,即使信息科技不断地进步,基本经济原理却仍然是最佳的指引。欲对各个产业纷纷触网的现象给予合理解释,须先了解其经济特质,才能根据对市场经济特质的了解透视网络营销现象,由此诞生了网络经济法则。新摩尔定律、梅特卡夫定律和达维多定律是网络经济中的重要法则,对当代网络经济中各产业发展和企业竞争策略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1.新摩尔定律(New Moore's Law)

英特尔(Intel)前董事长戈登·摩尔(Gordon Moore)首先观察到,计算机芯片上晶体管电路的数目每18个月会增长一倍。这就是摩尔定律(Moore's Law),其所隐含的意义为:计算机的记忆容量和运算能力每五年会增加十倍,每十年增加百倍,每十五年增加一千倍,这种惊人的速度在科技发展史上前所未见。然而,网络通信科技的快速发展让摩尔定律不得不相形见绌。因此,新摩尔定律即光纤定律出现了:互联网频宽每九个月就会增加一倍的容量而成本会降低一半,如图2.1所示。新摩尔定律是互联网的成长动力。

图2.1 新摩尔定律:互联网的成长动力

2.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

3Com 公司创办人,也是以太网络(Ethernet)协议的设计者罗伯·梅特卡夫提出“网络效用将与使用者数目的平方成正比。”梅特卡夫定律指出的“网络效用”,亦即网络每有新节点或使用者加入,其价值便大幅增加,进而衍生为某项商业产品之价值随使用人数而增之定律,如图2.2所示。这正是凯文·凯利所说的“传真机效应”,即“在网络经济中,东西越充足,价值就越大”。(www.xing528.com)

图2.2 网络价值与使用者人数的相对关系

资料来源:修改自Ward Hanson(2000)

3.达维多定律(Davidson's Law)

达维多定律指出,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因此任何企业在本产业中必须第一个淘汰自己的产品。达维多定律即网络环境下的马太效应。在网络经济中,由于在信息活动中人们的心理反应和行为惯性,在一定条件下,优势或劣势一旦出现并达到一定临界点,就会导致不断加剧而自行强化,出现滚动的累积效应,造成“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反差,甚至发生强者统赢、胜者通吃(Winner-Take-Most)的垄断现象(图2.3)。比如英特尔公司的微处理器并不总是性能最好、速度最快的,但是英特尔公司始终是新一代产品的开发者和倡导者。英特尔公司通过使用这种战略,把许多竞争对手远远抛在了后面,因为这些竞争对手在此时生产出的产品尚未能达到英特尔公司制定的新标准。达维多定律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创造新产品,及时淘汰老产品,使成功的新产品尽快进入市场,才能形成新的市场和产品标准,从而掌握制定游戏规则的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其前提是要在技术上永远领先。企业只能依靠创新所带来的短期优势来获得高额的“创新”利润,而不是试图维持原有的技术或产品优势,才能获得更大发展。

图2.3 达维多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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