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国家针对“三农”问题出台了诸多政策措施,许多政策从试点到全国推广经历的时间非常短,而且是针对全国普遍情况,以整体统一标准、统一方式实施的,典型的如农业四补贴等政策。我国地域辽阔,经济状况复杂,各地农业发展情况也不一样,国家以“一刀切”的方式出台的农业支持政策能有效达成政策目标吗?在2014 年7 月的农村社会调研时,听到最多的反映就是有些政策区域特色没有彰显,全国统一标准,无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建议在国家整体支农政策的引导下,在国家支农规模只增不减的总体统筹下,针对不同区域采用有所侧重的农业支持政策,以体现农业支持政策的地区差异性及更为有效的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制定农业支持政策的思路为:对于农业发达地区,农业补贴重点关注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机械化,并向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集中;对于粮食生产的传统地区,重点关注粮食安全,加大农业补贴对粮食方面的投入,如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对于农业相对落后的地区,一些自然资源也相对丰富,可以考虑发展特色农业,财政农业补贴的重点可投向生态补偿,加大现代农业的投入,加大农业金融的扶持力度。
由于产业分布和劳动力等要素流动在市场竞争前期和后期,都表现出明显的地理和区域特征,一般地,农业地区分布较偏远,自然条件较差,而竞争中又处于现代化分工边缘,因此,根据地区经济差距,协调国家整体经济利益,也是促我们制定区域差别化农业支持政策的重要原因。(www.xing528.com)
处理好国家和区域的关系,因地制定符合民意的农业支持政策,在促进落后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与增长、提高落后地区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和创造就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有效地缩小了我国内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与较富裕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促进了我国内部的农村经济趋同,增强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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