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是当代世界上农业科技应用最为发达、最为普遍的农业。早在20世纪,美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都已经超过80%。美国农业产业总资产达11000 亿美元,是工业总资产的70%。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农业科技体系都是由三个部分组成:农业科研体系、农业教育体系和农业推广体系,具体组成见表4-3。这些国家的农业科技体系各具特色,产、学、研结合都发展的极为成熟。美国将科研、教育和推广三者相结合,保障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和顺利转化。法国实行开放性的农业科技研究,产研结合,强化政府的激励作用,使法国农业科技体系更加完善。日本的政府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尤为突出,产、学、官三位一体的研究开发机制最大限度集中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快了农业技术的应用和转化,对农业研究开发的综合能力及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农民培养的重视,使日本在战后很快成为农业技术大国。
表4-3 部分国家的农业科技体系组成
(二)农业科技体系的特点
1.体系设置科学合理、功能完备、责任明确
无论是农业高度发达的美国、法国和日本,还是相对较为落后的印度,都非常注重农业科技方面的研究、创新和应用,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明显。这些国家的农业科技体系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公共农业科研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功能完备,体系中各方的责任划分明确。2.政府在农业科技创新中起主导作用(www.xing528.com)
政府在农业技术研发中的方向、协调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首先,政府投入是农业科技投入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农业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经费方面,美国政府分别投入41%和56%的份额;法国农业研究院97%的资金来源于国家研究技术部、农林部;日本国立农业研究机构98%的经费来自于政府,地方公立农业研究机构80%的经费来自于当地政府,政府投入大学的研究经费也有
70%~80%。
其次,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农业科技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技术成果推广属于政府公益性职能之一。尽管私人农业科研机构也加强了自有成果的推广,但政府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也居于主导地位。这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国家有强大的农业推广机构和网络;二是农技推广经费以政府投资为主。
3.私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在不断增强
与我国情况不一样的是,多数发达国家的农业私人企业都有自己的农业科研机构和实验平台,由于具有针对性强、灵活性好、报酬率高的特点,目前这种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长,科研投入的后劲也很强。美国农业科研投资中,企业投入的比例在2003 年已经达到53.7%。法国在1998 年的比重已超过一半。实践证明,私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以及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速度都在不断增强,对农业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4.通过法律和政策双向激励农业科技的发展
一方面,政府通过立法保障农业科技进步。以美国、日本等国为代表,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加强了对农业科研机构的管理,提高了农业科研效率。另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激励,如通过金融支持政策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量,增加经费开支和减负税收也是政策支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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