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支持政策体系的目标与中央和地方的目标既有一致性,也有不同性,只有找到两者之间的结合点,农业支持政策才能在农业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本节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一些调整优化的方案,以供理论界参考。其理论框架如图3-1。
图3-1 农业支持政策体系调整优化的理论框架
首先,从目标上进行优化设计,农业支持政策体系的总目标应该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扶持农业发展各自目标的融合。
对于中央政府农业支持目标来说,中央政府主要关注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这个问题。粮食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纯依赖进口的粮食安全是脆弱的,而自给自足又面临资源约束,再加上粮食需求弹性低,尽管粮食产量增加也使农民增收困难,因而中央政府也需要考虑如何有效理顺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一些学者的观点也证明了提高粮食产量和农民增收是不矛盾的。牛若峰(2000)认为农业支持政策体系的最终目标是通过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进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www.xing528.com)
对于湖北地方政府农业支持目标而言,地方政府更偏重于立足农村经济发展这个社会主题,如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将地方GDP 增长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就是一个证明。从而地方政府会出台更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增加农村GDP 和农民收入,继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总的来说,中央政府和湖北地方政府农业支持政策的目标会自动融合,如从粮食安全目标出发,首先是从播种面积和农业技术着手增加产量,进而围绕粮食的附加值做文章,拉长产业链,带动粮食上下游和周边产业的发展,最终带动农村经济的繁荣,达到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的目标是一致的。当然也有冲突的时候,如中央为追求现代农业发展的环境目标时,一些保护农田、维护农业生态的基本措施会延缓地方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速度,影响地方GDP 的增长,地方政府的经济目标无法完成,两者就会产生抵触。因此,对于不同区域,政策不能一刀切,需要因地制宜,从政策设计到政策实施,协调好中央和地方的多样化目标。
其次,从政策内容上看,着重从财政、金融、法律和人才科技四个方面着手优化,从前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的财政支农规模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总量相对于其他支出属于较低的,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财政支农的结构也需要优化,农业支持结构随着国家战略、经济环境的变动而发生改变,从广义的六项支农政策到如今的财政农业支出三项政策,农业政策工具之种类繁多、管理部门之频繁交叉,都导致了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庞杂不堪,项目管理效率低下,由此需对多项政策工具进行优化调整。
最后,从优化方法来看,主要采用两种方法:确定资金支持的最优水平的最优规模法和帕累托最优设计法,下面将进行详细介绍。这是整个农业支持政策体系调整优化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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