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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成都模式:均衡协调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成都模式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实行三个集中。成都模式讲的就是均衡协调。成都模式没有出现过“大干快上”的问题。成都模式具有深厚的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成都模式的特点是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作为一个特大中心城市,成都吸引并聚集了中西部城市来往不断的人。成都模式坚持“不等城市病来了再搞城市建设”的理念,规划适度超前。成都模式强调有机更新。

探秘成都模式:均衡协调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成都模式是以大城市带大郊区发展为特征,通过对土地确权颁证,设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建设用地增减指标挂钩机制;以发展较好的区域作为起步点,确立优势产业,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集群;再配以农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成都模式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实行三个集中。四川省成都市从2003年开始,针对城乡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所造成的城乡分割,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实,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机会,先期规划工业项目开始往那里移动,投资就往那里移动,把工业项目向工业区集中,农民向中心村、集镇和城市集中,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

第二阶段:推动城乡之间搞挂钩交易。针对2004年到2007年成都出现的城镇化用地矛盾,国土部提出如果农村的建设用地收缩一亩,则城市的建设用地相应就扩大一亩,这就把城乡发展挂起钩来。成都以国土交易中心为平台的挂钩交易空前活跃,该平台当中间人先借钱给农村集体,让集体腾出地,把指标给集体,然后用指标与高价地进行交换,获得高差价,用高差价给农村建设用地投资。

第三阶段:进行土地确权。2008年1月成都启动了农村产权改革,把已有的资源分清楚,然后确权。先对谁家的房子多大、宅基地多大、院子多大等进行资源和资源主体的确认,然后开始议价。确权推动了土地市场化的流转,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搭建了平台。确权的地方统筹是成都最成功的做法,其实质是通过用增减挂钩政策加快农村产权改革。

第四阶段:土地流转交易。挂钩交易推进了土地的市场化流转,也推动了人口流动,农民进城就意味着他要真正离开生他养他的农村,他原来拥有的土地和房屋权利有了一套相应的权利体系来保证它们的流转。中国改革开放后没有完成的任务在成都完成了。2010年以来,成都全面推动了土地流转的交易。(www.xing528.com)

成都模式讲的就是均衡协调。它没有将“快”作为城镇化的唯一要求,而是强调“高”和“稳”。成都模式没有出现过“大干快上”的问题。成都提出要将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道路结合起来,强调发展的“高”和“稳”。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解决的是“跳得高”的问题,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解决的是“跑得快”的问题,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相互协调,解决的是“站得稳”的问题。

成都模式具有深厚的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城镇化必须产业化,历史上的三线调迁使得很多战略性产业布局在成都,从产业结构到人才优势等各个方面,给这个城市的城镇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这是这个城市能够拥有无限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成都模式的特点是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作为一个特大中心城市,成都吸引并聚集了中西部城市来往不断的人。美国城市经济学家爱德华·格莱泽曾说:“真正的城市是由居民而非混凝土组成的。”这个城市因人的汇聚而有了活力源泉。这便是历史赋予成都的财富,拥有丰沛的自然优势、产业优势以及因人流聚集而带来的智力优势。成都“三中心两枢纽”(西南地区的科技中心、金融中心、商贸中心,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的国家定位,使这个城市具有非凡的吸引力,为当下的城镇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基础是数千年慢慢发展而来的,而绝非短时之功,成都不存在缺乏产业支撑、割裂历史关联、毫无人气的失败之作。

成都模式坚持“不等城市病来了再搞城市建设”的理念,规划适度超前。为此,大力建设县县通高速,强调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并且要求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适度超前。所谓“适度”,就是规划要适度超前,打造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极,提升中心城区的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以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资金和技术,再将这些优势向卫星城辐射,这就需要一批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配套的卫星城来支撑这样的发展需求,以承接中心城区的产业转移和社会服务。所以,无论是中心城区还是卫星城的基础设施,在城镇化规划时适度超前都是必要的。为了保障执行不会出现偏差,成都通过立法和相关文件的制定来保障,制定了《成都市小城市建设标准》和《成都市特色镇建设标准》,市级部门先后共出台20多个政策性文件支持城镇化建设工作。很多相关文件的出台,使得城镇化进程有章可循,过程有条不紊。

成都模式强调有机更新。这种更新追求的是遵照规律和需求的渐进式更新,而不是大拆大建。城市的有机更新正是城市焕发生命活力的一个重要过程,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当政府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才应该对老城区进行有机更新。在这种更新中,政府更多的是提出规划,用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来撬动社会资金,最终依靠社会的力量来解决更多的问题。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把政府直接提供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城乡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明确规定中心城区房子只减不增、绿化只增不减,做到社会经济和生态建设有机协调发展。正是因为尊重城市发展是一个有机渐进的过程,根据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量力而行,成都才避免了“大干快上”的传统城镇化问题,避免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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