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出台政策降低农业土地经营成本

出台政策降低农业土地经营成本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乌蒙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农产品深加工前景广阔、带动贫困农户脱贫效益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国土开发项目应该探索支持其建立物流加工基地,给予物流设施和厂房建设补贴,或者一次性建设规范的、高标准的厂房,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有偿使用。物流产业被称为经济的血脉,为促进乌蒙山区物流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综合考虑物流发展用地,统筹安排物流及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选址和布局。

出台政策降低农业土地经营成本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土地和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成本不断攀升。若农业高成本、资源约束与生态环境状况趋紧相互叠加,有可能使农业发展陷入长期停滞,最终会影响脱贫攻坚的进程。当前,乌蒙山区农村留守群众大多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普遍存在缺资金、缺知识、缺技能的问题,是脱贫攻坚中真正的“硬骨头”。要想自主脱贫,只能靠就业帮扶。建设乡村以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来料加工经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内容且带动贫困农户脱贫效益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就近就业扶贫载体。对企业而言,土地又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成本在生产经营成本中占据较大比重。实体企业为开展正常的经济活动而获取可利用土地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物质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成本,可细分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占用和使用相关税金、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自行开发的投入。目前,我国用地供应多为将若干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批租给用地企业,企业一次性支付出让金。较之年租制,这加大了企业的初始投资压力,中小企业的情况更是如此。从政府角度看,这种供地方式也存在着政府在出让期内对土地难以调控,难以处置低效闲置土地等问题。因此,出台降低企业农业土地经营成本的政策,为“扶贫企业”进乡村提供方便,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这对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乌蒙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农产品深加工前景广阔、带动贫困农户脱贫效益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国土开发项目应该探索支持其建立物流加工基地,给予物流设施和厂房建设补贴,或者一次性建设规范的、高标准的厂房,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有偿使用。一方面可以提升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可以节约新型经营主体的投入成本,同时还能保证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

物流产业被称为经济的血脉,为促进乌蒙山区物流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综合考虑物流发展用地,统筹安排物流及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选址和布局。对于带动贫困农户脱贫效益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国土开发项目应该探索支持其建立物流加工基地,给予物流设施和厂房建设补贴,对优先使用村集体闲置房屋作厂房的和使用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的,要给子相应的补贴。为优化发展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可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方式、土地出让年限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考虑到企业在一次性缴纳资源价款时存在困难,可对资源价款采取缓缴的办法。同时,依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对于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展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带动贫困农户脱贫效益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给予优惠。利用已有存量土地和原厂房兴办物品储运、鲜活农产品销售等的服务业用地,以及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用地,分别在土地的取得方式、先租后让、法定最高年限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面给予优惠。

农业补贴是对农业扶持的最主要、最常用的办法,中央财政实施的以种粮、良种、农机购置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四补贴”为基础,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重点生产环节补贴等为补充的农业补贴制度,对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发挥了关键作用,有力保障了农业发展和农业安全。“十三五”期间是扶贫开发工作攻坚拔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冲刺时期。为进一步加快乌蒙山区贫困地区发展,我国农业补贴政策调整应“保供给、促增收、抗风险”的方向进行。“保供给”即确保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增收”即促进贫困农户收入持续增长;“抗风险”即提高贫困农户对抗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www.xing528.com)

乌蒙山区贫困程度深,农村扶贫任重道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应加大对贫困户进行脱贫致富方法技能的培训,鼓励贫困户自主脱贫。加快建立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库,力争贫困村村村有项目,户户有产业。积极引导贫困农户建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保证贫困人口有稳定的产业收入,增强贫困户的造血能力,使其最终脱贫致富。

加大对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的补贴力度,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企等新型农业主体,着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这将有力带动贫困农户收入持续增加。对流转贫困户土地发展产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期限较长的,按租金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村社干部、毗邻的种养能手农户与贫困户联合发展产业、每年有农作物收成的,按贫困户承包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支持通过土地互换调整,促进规模发展。对与贫困户互换调地的农户,按其调出地块面积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支持。对发展水产养殖、蔬菜种植以及其他产业种养业的经营主体,支持其积极吸纳贫困户的承包地折资入股,按照“保底分红”模式,就地组建农民股份合作社或农业股份公司。股权量化可按照不高于当地年租额除以国家同期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吸收贫困户的农民股份合作社或农业股份公司,由专项资金按照贫困户入股额进行等额的增资扩股,分3年到位,其中贫困户持有的股权比例不低于60%。

贫困农户把种地从传统“营生”变成效率更高的“经营”活动,在实践中有很多实现途径,比如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土地托管。绝大多数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离开农村,未离开农业,发展无资金,无项目,无思路。即使通过精准帮扶使其在短期内完成脱贫,但是从长远来看,许多农户返贫的可能性依然很大。村委会对那些缺人力、缺机械的贫困家庭进行统计,同时积极动员各家种植,合作社通过“合作社+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模式,与贫困户“联姻”。村民以土地入股,并预交一定的种植费用,交由合作社种植和经营,除去成本后,所得收益按每户入股的土地面积分红,实现“分红分股不分地”。加大对合作社的农业补贴,有利于降低生产经营的成本,提高农户种植的积极性,确保贫困户有收益。

从种植到收获,从技术服务到物资供应,合作社全程提供“保姆式”托管服务,这样,贫困户也可以就地在合作社打工或者从事其他行业增加收入。合作社整合零散土地,统一耕种,实现集约化生产,降低土地经营成本。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农机生产,提高机具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农民从中受益,合作社也生财有道。在这一过程中,传统耕作方式得到改变,一是减少了生产环节,新的耕作技术将农民的劳动量减少一半左右;二是生产方式得到了改观,过去一家一户自种自地,肥药质量参差不齐,现在种地,合作社统一提供良种、肥药并提供农机作业,有利于提高粮食种植质量,减轻农户经济负担;三是有了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实现了增产增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