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于同一委托商的代工企业之间的竞争
一般说来,代工委托商为了避免过分依赖某个单一代工企业,会将自己的代工订单分别外包给不同的代工企业,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受到某个单一代工企业的挟制。于是,多家代工企业服务于同一委托商的格局就会成为一种最为常见的状态。显然,服务于同一委托商的代工企业之间是一种直接的竞争关系。例如,为了获得更大份额的订单,代工企业之间可能会出现竞相压低代工价格、提升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优惠的供货条件等竞争性行为。虽然从充分理性的角度来看,代工企业间这种竞争行为的最大获益者可能是委托商,但是由于不同代工企业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有着各自独立的利益追求,因而在实际行动中往往只能做出有限理性的选择。尽管也可能出现服务于同一委托商的代工企业之间的“联合性”行为,但是这种联合行为的成功性通常有限,而竞争则更为普遍化和常态化。
当然,与纯粹的外部市场行为主体之间的竞争性行为相比,在某些情况下同一委托商代工企业之间竞争的“你死我活”程度相对较低,因为当竞争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导致委托商的直接或间接介入。例如,委托商会从总体上把握不同代工企业的业务比重。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商通常不会愿意出现某家代工企业“一家独大”的格局。在这种情况下,某些竞争行为(诸如压低价格的竞争行为)与订单规模扩大之间的对应性就会降低,从而使采取这种竞争行为的代工企业继续采取这种行为的积极性降低。另一方面,代工委托商有时候会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出现某一家代工企业“出局”的结果,因为搜寻、考察、培养代工企业需要相应的成本,除非某家代工企业的业绩情况已经下降到低于继续留在局内的最低标准。当然,与此相反的情况也会出现。如果同一委托商的不同代工企业之间过于“相安无事”,委托商也可能采取增加这些代工企业之间竞争性的措施。
2.代工企业与潜在进入者之间的竞争
代工企业除了与服务于同一委托商的其他代工企业存在着直接竞争关系以外,还与潜在进入者,即那些愿意加入代工队伍的潜在候选企业存在着间接的竞争。当然,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影响仍然要通过代工委托商来形成。一般说来,潜在进入者的数量越多,能力越强,委托商增加或更换代工企业就越容易,在位代工企业受到的挑战与威胁就越大,从而竞争压力也就越大。反之,竞争压力越小。
潜在进入者进入的威胁或风险是进入壁垒的函数,潜在进入者进入某个代工体系的成本或代价越高,进入壁垒就越高,在位者的竞争压力就越小。反之,竞争压力就越大。就一般产业或行业而言,新进入者的进入壁垒与以下因素有关。
(1)规模经济。若行业的技术特征等条件要求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新进入者若以较小的规模进入该行业就会因达不到规模经济的要求而处于成本上的劣势地位,而若以较大规模进入该行业,则风险较大。
(2)经营特色与用户忠诚度。若行业内现有企业已经树立了较好的企业形象,用户忠诚度较高,那么新进入者要想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并取得用户的信任就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3)投资要求。如果本行业对一次性进入投资要求很高的话,对很多难以获取足够大规模投资的新进者也就意味着进入壁垒较高。
(4)资源供应。若行业内现有企业已与原材料及技术供应渠道建立了良好的稳定的供应关系,则新进入者的进入壁垒就相对较高。(www.xing528.com)
(5)销售渠道。若新进入者想打入现有企业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的销售渠道,则往往要求新进入者提供更优惠的价格或加强广告宣传,这也会构成新进入者的进入壁垒。
(6)经验曲线。若行业具有较强的经验曲线效应,现有企业是否掌握技术诀窍,是否积累丰富的生产经验,工人是否操作熟练等因素对是否降低成本有很明显的作用,则对新进入者而言会因缺少这种经验积累的机会而面临较高的进入壁垒。此外,政府的政策限制、行业内原有企业的反应等也会形成一定的进入壁垒。
对于在位代工企业来讲,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壁垒与以上因素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因素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代工服务过程的互动性强弱和复杂程度。一般说来,在代工服务过程中,委托商与代工企业的信息交流与互动越频繁,相互磨合适应的累积性效应越高,掌握代工服务所需要的专用性知识越复杂,其进入壁垒就越高,反之就越低。又如,在位代工企业的代工声誉。一般说来,在位代工企业的代工声誉越好,委托商从这种声誉中获得的产品质量美誉度越高,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壁垒就越高,反之越低。尤其重要的是,代工委托商对将代工业务分散委托给不同代工企业的愿望的强烈程度,也会影响新进入者的进入状态。如果委托商希望将代工业务分别委托给更多的承接商,则就会有更多的新进入者。
3.代工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竞争
供应商是向企业(或产业)提供物料、服务和劳动力等投入的组织。如果说代工企业与委托商之间存在着既合作又竞争的“竞合关系”的话,那么这种关系显然也或多或少地存在于代工企业与其形形色色的供应商之间。
无论从单纯市场关系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网络合作的角度来看,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是一种重要的竞争性因素。强大的供应商通过抬高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使以其产品或服务为投入的产业或企业的成本上升,从而使相关产业或企业利润空间遭受挤压。因此,强大的供应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产业或企业的威胁性竞争力量。反之,如果供应商力量较弱,产业内的公司将有机会压低投入的价格而获取较高的收益。
同购买者一样,供应商对于企业的影响取决于两者间的相对力量对比。按照波特的观点,以下几种情况表明供应商是最强大的:(1)供应商销售的产品替代品很少,对于产业内的企业至关重要。(2)供应商盈利能力不受某一特定产业内企业购买能力的显著影响,换句话说,该产业不是供应商的重要顾客。(3)由于某一供应商的产品的独特性或差异性,产业内的企业转移成本很高。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依赖于某一特定供应商而无法利用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来压价。(4)供应商可以威胁进入其客户的产业,即通过前向一体化生产与其客户直接竞争产品。(5)产业内的公司无法威胁进入供应商的产业,即无法通过后向一体化自行制造投入品,并以此作为迫使供应商降价的战术。
个人计算机产业是产业内公司依赖强大供应商的例子。它们特别依赖英特尔这家世界上最大的PC微处理芯片制造商。个人计算机的产业标准主要基于英特尔的微处理芯片(较早是X86系列,最近是酷睿系列)。英特尔的对手,比如AMD,必须生产与英特尔相同的标准兼容的芯片。尽管AMD的芯片相当有竞争力,但英特尔仍然占有很大的PC市场份额,因为只有英特尔具备满足极大市场份额所必需的制造能力。由于英特尔具备强大的讨价还价能力,因此它可以为自己所生产的微处理器收取较高的价格。
对于代工企业来讲,如何与供应商打交道,如何构建自己既具有高品质服务的能力,又能够在代工服务的成本控制方面表现卓越的供应链体系,是代工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环境性因素。与自己的供应商究竟是保持纯粹的市场关系,还是像自己与代工委托商之间建立合作网络关系一样,与自己的供应商形成一定的长期合约关系,也是影响代工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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