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位的研究起步比较晚,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瓦尔特·克里斯塔勒首先对旅游区进行了研究,之后众多学者也对其进行了研究和补充,使其逐渐成熟起来。区位理论对旅游资源开发的地域选择、区域定位、旅游市场竞争、旅游规划空间布局和旅游与产业布局等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1.旅游中心的界定
对特定的旅游地,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来判断其是否为该地域范围内的旅游中心地,如该旅游地提供的旅游产品或服务,被周边地区的大多数客源市场所消费,该旅游地人均旅游业的收入占人均收入的比重较周边地区大等。一般来说,旅游中心地必定拥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和得天独厚的交通条件,因为这两个条件是旅游地成为区域旅游中心的先决因素。
2.旅游中心地的市场范围
旅游地资源的吸引力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旅游地的影响范围。而除了旅游资源之外,旅游产业的配套服务设施和旅游地的旅游活动容量都会对旅游地的市场范围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总的来说,旅游中心地的市场范围有上限和下限之分。所谓旅游中心地的市场范围上限,就是由旅游地的旅游资源吸引力、旅游业的社会容量、经济容量以及旅游业的生态环境容量共同决定的客源市场范围或接待游客数量,上限值不能超过上述4个变量中的最小值。而旅游中心地的市场范围下限则可以引用瓦尔特·克里斯塔勒中心地理论中的“门槛值”来进行说明:“门槛值”指的是生产一定产品或提供一定服务所必需的最小的需求量。这个概念同样适用于旅游地的研究,此时的“门槛”为旅游地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达到的最低需求量。
3.旅游中心地的等级(www.xing528.com)
旅游中心地的等级划分是根据它的市场范围即吸引力进行的。所谓高级旅游中心地就是指为较大市场范围提供旅游服务的中心吸引物。而低级的旅游中心地则是指其提供的旅游服务为较小范围内的市场所消费的中心吸引物。一般来说,高一级的旅游中心地都领属几个次一级的旅游中心地。随着旅游中心地等级层次的变化,旅游区域也呈现等级结构的变化,旅游区域内城镇体系结构影响旅游中心地等级结构。
4.旅游中心地的均衡布局模式
高级和低级的旅游中心地具有不同的服务职能。由于不同等级旅游中心地服务的市场范围各异,产生了旅游中心地的均衡布局问题。即在一个地域范围内可能存在多个不同等级的旅游中心地,如何进行均衡布局,使得区域旅游在不同等级旅游中心地的带动下获得持续的发展,是布局模式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瓦尔特·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中,谈到了在市场作用明显的地区,中心地的分布要以最有利于物资销售和服务最方便为原则,即要形成合理的市场区。在市场最优原则下,一个较高级的中心地提供的服务能力实际上应该相当于3个较低级的中心地,用公式表示就是:Kn=3n-1(K表示每个单元内各级中心地的数量,n表示中心地的级别高低)。国内外的许多实证研究表明,这样的一种布局模式在区域旅游市场中也是适用的。
同样,冯·杜能的农业布局圈层理论也可在旅游规划和开发中得到体现。冯·杜能认为从城市向外延伸,不同距离的地方适宜的生产方式是不同的。他从实际研究中发现,以城市为中心,由里向外依次可分为不同的生产圈层。吴必虎在此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城市游憩带的概念。所谓的环城市游憩带,指的是产生于大城市郊区,主要为城市居民光顾的游憩设施、场所和公共空间,特定情况下还包括位于城郊的外来游客经常光顾的各级旅游目的地,一起形成的环大都市游憩活动频发地带。这一地带的划分,形象地刻画了大城市周边区域的旅游市场布局模式,即围绕城市呈现出环状特征。同时,环城市游憩带随着距离城市的远近不同,其主要旅游功能也会出现差异。如距离城市较近的游憩带依托城市以市民休闲和康体健身为主导功能,距离城市较远的地带则依托自然生态以生态旅游、度假旅游为主要的吸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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