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弄清什么叫内收平衡,首先要明确内收概念。我们知道,三资企业是我国以多种方式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的产物,其产品有内销和外销,其收入则要在中外双方进行分割。中方从三资企业得到的收入主要包括四项:一是三资企业购买或有偿使用中方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等要素而支付的费用;二是聘用中方员工而支付的工资;三是向中方缴纳的税款;四是中方获得的利润。这些项目之和称为内收。三资企业还要向资本或要素输出国提供收入,主要包括三项:一是进口技术设备、原材料等要素而支付的费用;二是聘用外籍员工而支付的工资;三是外商投资获得的利润。这些项目之和称为外收。内收和外收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称为内收率和外收率。
在正常经营时,三资企业的销售收入总会分割为内收和外收。如果外商以实物充当投资,或先用投资支付内收和外收,最终都要靠产品的销售收入来补偿。有的三资企业会将一部分收入留作自有资金,假如这部分收入在一定时期内不用于支付上述任何项目,则会留在国内,因此可以将它计入内收,即在内收中增加企业自留收入一项。这样,三资企业的收入就全部分割为内收和外收,不存在一点漏出。据笔者计算,1991—1996年,我国三资企业的销售总收入为33684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内收为14330.3亿元,内收率为42.5%,外收为19353.7亿元,外收率为57.5%。[5]
所谓内收平衡,是指内收等于内销时的情况。内收作为三资企业向中方提供的各项收入之和,对三资企业本身来讲是一种支出;内销作为三资企业产品在我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对国内消费者来讲是一种支出。二者的关系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内收大于内销,这时我国从三资企业得到的收入用来购买其内销产品之后尚有结余,这种情况称为内收盈余;二是内收等于内销,这时我国从三资企业得到的收入刚好可以用来购买其内销产品,这种情况称为内收平衡;三是内收小于内销,这时我国从三资企业得到的收入不足以购买其内销产品,这种情况称为内收失衡,其中内收小于内销的差额称为内收赤字。1991—1996年,我国三资企业所提供的内收总计为14330.3亿元,内销为18671.9亿元,累计内收赤字为4340.9亿元。(www.xing528.com)
造成内收赤字的原因包括内收偏低和内销偏高两方面。长期以来,我国为吸引外资,给予外商种种优惠,包括减免税、低价甚至无偿提供国内要素等。这对三资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减少了内收。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1996年对外商的各种税收减免优惠不低于300亿元,加上土地批租、关税减免等优惠,每年国家财政少收入约400亿元。长期优惠政策使外商实际受惠达几千亿元,同时内收也就少了几千亿元。[6]此外,有的三资企业还利用原材料和产品价格的高进低出,向外转移收入。与此同时,三资企业的内销比例却相当高。1991—1996年,三资企业的内销总额为18671亿元,占销售总额的55.4%。内销率比内收率高出12.9个百分点,这必然会引起内收赤字。
由于三资企业的内销和外销构成销售总收入,而销售总收入又分割为内收和外收,所以:内销+外销=总收入=内收+外收。不难看出,通常所讲的外汇平衡实际上涉及外销和外收的关系,而内收平衡则涉及内收和内销的关系,这两种平衡是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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