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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与公平:虚拟矛盾的伪命题和逻辑混乱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推论效率与公平之间存在矛盾的主要依据之一,是说市场功能不能同时实现产出最大化和分配平均化。由此推论效率与公平的矛盾,隐含下面两个命题:1.初次分配始终是产出最大化结果。如果初次分配不是产出最大化结果,通过再分配就可能同时增加产出和提高公平程度,效率与公平就不一定发生矛盾。

效率与公平:虚拟矛盾的伪命题和逻辑混乱

推论效率与公平之间存在矛盾的主要依据之一,是说市场功能不能同时实现产出最大化和分配平均化。按照西方国家流行的经济学教科书的观点,由市场配置资源能够实现产出最大化,但不能实现分配平均化:各种生产要素的报酬或收入等于它们的价格,反映它们在生产中的贡献;由于各种生产要素的产权、质量、数量和价格不同,当它们通过市场配置而实现产出最大化,给不同要素提供者带来的收入必然有差异,初次分配不可能平均化。由此推论效率与公平的矛盾,隐含下面两个命题:

1.初次分配始终是产出最大化结果。这个命题是推论效率与公平矛盾的前提之一。如果初次分配不是产出最大化结果,通过再分配就可能同时增加产出和提高公平程度,效率与公平就不一定发生矛盾。按照这个命题,初次分配收入来自于生产要素的贡献,是产出最大化结果,改变这种结果将降低效率。当人们在初次分配中得到的收入出现较大差距时,除非以降低效率为代价,否则不能通过改变初次分配结果来缩小收入差距。然而,西方国家的经济周期大料资料表明,一些部门的资源配置和利用经常处于低效状态,由此带来的收入不是产出最大化结果。

2.各种生产要素的报酬始终等于它们的贡献。这是推论效率与公平矛盾的另一个前提。根据这个命题,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反映它们的贡献,其总和等于产品总价值;按照生产要素的价格来支付报酬,象分蛋糕那样正好把产品总价值分完。各种生产要素的报酬恒等于它们的贡献。如果不同要素的报酬偏离或背离其贡献,由此造成的收入差距就是不合理的,适当的调节非但不会降低效率,反而可能提高效率,这样效率与公平就不会发生矛盾。运用劳动价值论来分析,商品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劳动者的收入通常小于他创造的价值,即收入与贡献的比例小于1,这样才能形成剩余用于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的收入与他们的贡献不成固定比例,二者发生背离或偏离是必然的、经常的。西方学者以要素价值论为基础来分析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他们假设收入等于贡献,即二者的比例等于1,但一种要素的收入与其贡献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变量,存在偏离的可能性。例如,劳动的实际贡献是人在生产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只有准确考核各人的实际贡献,才能按一定的标准折算为货币工资。在现实中对各人劳动贡献的考核难免有误差,分配办法也存在不足之处,社会范围内必然有部分人的收入偏离贡献。

琼·罗宾逊等人曾批评上述命题带有“虚假的痕迹”,“根本没有意义”。[11]因为现实中存在大量同上述两个命题相反的情况,所以说它们是伪命题。从这两个伪命题可以做出一个虚拟判断:如果初次分配是产出最大化结果,并且各种生产要素的收入等于它们的贡献,那么对初次分配结果的任何改变都将降低效率。既然这个虚拟判断的前提属于伪命题,那就不能由此说明效率与公平之间存在矛盾。米德和奥肯等人也对上述命题表示怀疑,但他们认为市场机制有利于效率而不利于分配公平:市场默认或承认人们的财产所有权、机会、能力和贡献的差异,并以此为激励手段,按照人们的贡献大小来支付报酬,这有利于效率,但同时导致收入不平等。他们主张给市场一定的位置,发挥它在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对市场加以约束,在效率与公平之间进行权衡取舍,必要时采取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手段来增加公平。(www.xing528.com)

就认识方法而言,一种手段不能保证同时实现两种目标,还不能说明这两种目标本身必然存在矛盾,因为问题可能在于手段不恰当或作用有限。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有其长处和不足,从它是否保证实现产出最大化和分配平均化不能必然推论这两种目标本身互相抵触,因为问题可能在于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和不足。鉴于西方学者对公平内涵的认识有分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把公平等同于分配平均化,或者是指通过改变初次分配结果来缩小收入差距,这样以上述两个伪命题为条件可以推论市场无法实现公平与效率双重目标,从而构造二者的虚拟矛盾。第二,把公平理解为社会成员在权利、机会、行为规则、财产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平等或平均状态,市场有利于实现某些权利、机会和规则的公平,但也引起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和收入的差距,从总体上判断市场对公平可能是利大于弊,不支持效率与公平存在矛盾的结论。

有些西方学者认为,市场既有利于效率,也有利于公平。例如,约翰·罗尔斯认为,市场体系的“优点之一就是效率”,“还有另一个更有意义的优点,即在必要的背景制度下,它是和平等的自由及机会的公正平等相协调的。”[12]他主张把公平放在比效率优先的位置,所以说市场对公平的优点更有意义。包括奥肯在内的一些西方学者承认:人的能力和实际贡献差异引起收入差异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市场经济中激励的源泉;每个人都有通过市场做出贡献并获得收入的权利,这是权利和机会公平;每个人的收入应当与他的贡献保持相同或至少相近的比例,这是规则公平。他们一方面承认并重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认为这有利于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又把公平混同于结果均等,认为这不利于提高效率。造成这种逻辑混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认清公平的各种含义,从极其狭义的角度把公平理解为平均分配,又从广义上对公平的内涵加以泛化,把平均分配与效率的矛盾推广到整个社会生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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