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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贡献相称的基准应用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撇开非法收入等问题不说,目前国内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人的收入与贡献不相称:有的人贡献大却收入低;有的人贡献小却收入高。因此,不同社会成员的收入与贡献的比例差距较大。因此,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调节分配,有助于更好地使收入与贡献保持一致。综上所述,确立以收入与贡献相称一致作为分配公平的衡量基准,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标准,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同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相一致。

收入与贡献相称的基准应用

应用收入与贡献相称一致基准来衡量分配公平,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科学考核相关主体(个人、地区、行业等)的贡献

社会化大生产中,个人通常不独立生产完整的产品,也不独立创造价值,他们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业绩,运用一定的指标是可以考核的。例如有些企业对生产一线的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一定时间内员工的贡献就是他们完成加工的合格零部件数量,各个员工都按他们实际完成的零部件数量支付工资,能够实现收入与贡献的相称一致。还有些企业运用多项指标对职工业绩进行评分,按得分多少评价贡献。这种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也具有可行性。地区和行业之间的贡献比较,可以考核生产总值增加值等价值指标。

(二)准确统计相关主体的收入

从国内情况来看,人们的收入主要是货币收入,部分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还发放少量实物;城镇职工除了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多种补贴、奖金等。其中有些项目纳入统计范围;有些项目没有统计,被称为灰色收入。衡量分配公平,应当把所有合法收入都统计在内。至于一部分人非法获取收入,不属于分配公平范畴,故应排除。(www.xing528.com)

(三)计算相关主体的收入与贡献的比例并进行比较和判断

一般来说,在比较的范围之内,两个以上的主体收入与他们的贡献比例差距越小,分配就越公平;反之越不公平。撇开非法收入等问题不说,目前国内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人的收入与贡献不相称:有的人贡献大却收入低;有的人贡献小却收入高。因此,不同社会成员的收入与贡献的比例差距较大。此外,人们的成长环境、就业机会、财产状况、贡献条件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依靠个人努力难以完全改变的差异,使得个人努力与对社会的贡献常常不相称。这种外部条件差异会引起人们的贡献差异,不应成为分配依据。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社会成员之间还难以充分实现权利和机会公平,再加上不同人的能力差异,所以人们的实际贡献差异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贡献大小以及由此决定的初次分配差距是由自身努力和外部条件不同引起的,通过一定的再分配调节措施来缩小初次分配差距,尽可能消除由个人努力难以改变的外部条件不同所引起的收入差距,是完全合理的,可以视为对因机会、权利不够公平而扩大收入差距的一种补救。换句话说,在权利、机会公平有缺陷或不足的情况下,应当从人们的贡献差距中扣除因外部条件不同引起的那部分差距,然后使收入同这种主要由自身努力所决定的贡献差距挂钩。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默认或公开承认机会、权利不公平所造成的收入差距,那将鼓励人们投机钻营,诚实劳动者的积极性就会被挫伤,最终不利于发展生产力。因此,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调节分配,有助于更好地使收入与贡献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确立以收入与贡献相称一致作为分配公平的衡量基准,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标准,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同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相一致。

(原载《岭南学刊》2007年第6期,《新华文摘》2008年第4期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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