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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展与成效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过20多年,特别是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一)从职能、体制和运作方式上基本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分开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因为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所以国有企业和政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六)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最终应当表现为经济效益的提高。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展与成效

经过20多年,特别是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

(一)从职能、体制和运作方式上基本实现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因为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所以国有企业和政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是,过去中国国有企业是政府部门的行政隶属单位,分别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政府采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同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往往受到多个政府部门的干预,出了问题却又互相推诿,无人负责。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就必须实行政企分开。这不是说要切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任何联系。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总会以某种方式管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主要是指政府和企业从职能、体制、运作方式上分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此,中国对政府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和调整,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不同职能和体制。中央政府部委由40个减少到29个,并将200多项职能交给企业、中介组织或地方承担。原来设在各级政府内部的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管企业,而专门行使从宏观上管理社会经济的政府职能。例如,原纺织工业部、机械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部等政府部门都先后撤销,或者转为具有企业性质的集团公司。中国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原来办的6408家经营性企业和297家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中央党政机关原来办的530个企业和经营实体也分离出来,共涉及资产12436亿元,职工338万人。同时,国家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国有资产。

(二)推行公司制,在国有企业初步实行法人治理结构

到2002年底,完成公司制改造的重点国有企业达到3468家。这些公司积极吸收非国有经济成分参股,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3468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13304亿元,其中国家投入的资本7710亿元,2002年国家资本所占比重由64.6%下降到58%;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等由35.4%上升到42%。1998—2001年,国有公司通过境内外上市筹集资金5000亿元左右。一些中小型国有企业也进行了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初步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框架

在2002年之前,中国是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2002年11月以后,改为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具体分工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中央政府还批准了27户中央直接管理的、基础较好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并先后任命了75名监事会主席,陆续向182户国有企业和一批银行保险公司派出了监事会主席和监事。政府主要是通过授权经营合同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通过稽查特派员和委派会计来监督企业。1998年中央政府向62户国有重点企业派出了稽查特派员,2000年进行委派会计的试点企业达到618家。

(四)国有经济布局得到改善(www.xing528.com)

过去中国国有企业分布极广,各行各业都有。1999年提出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按照这一要求,国有经济主要控制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除了极少数企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之外,一般竞争性领域具有一定实力的国有企业可以吸收多方投资,加快发展;产品有市场,但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力求走出困境;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源枯竭的企业,以及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火电等,实行破产、关闭。经过几年的调整,国有经济在石化、石油、电力、冶金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支配地位,一般加工业领域则有所收缩,1989—2001年,国有企业户数减少了将近6万户,一大批中小型企业实行改革转制,有的成为非国有企业,有的破产关闭,有的被兼并。其中2001年因改制、撤销、破产、兼并、出售而减少的国有企业就有1.7万户。但国有资本却不断增加,国有经济总体实力有所增强。

(五)各项配套改革向前推进,国有企业负担有所减轻

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中国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债务负担重、富余人员多等问题,极大地制约着企业发展。这些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必须通过社会配套改革来解决。

1.通过债转股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在中国,有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产品销售正常、发展前景良好、技术水平先进、管理基础较好,但由于债务过重而陷入困境。1999年,国家对这些企业进行严格选择,最后确定580户实施债权转股权,即把原来由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形成的债权,转为国家对公司的股权,债转股总额达到4050亿元。经过债转股的企业债务负担由70%下降到50%,一年可以减少企业利息支付200亿元左右。2.实施下岗再就业工程,减少企业富余人员。1998—2001年全国国有企业有2550万职工下岗(也可以说是一种失业),其中有1865万人通过各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国家筹集了847亿元资金,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和解决生活困难。3.剥离企业的事业单位。一些国有企业办有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主要为本单位职工和周边群众服务,效率通常并不高,有的已经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这些事业单位通过改革逐步从国有企业分离出来,有的交给地方政府,有的撤销,有的成为独立实体。

(六)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有所提高

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最终应当表现为经济效益的提高。近几年的调查统计资料说明,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的确在逐步提高。2003年,国家统计局对全国4350家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这些企业2002年末资产总额113023亿元,比上年增长9.2%;营业收入总额497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实现利润总额2810亿元,增长15.8%;出口总额4093亿元,增长20.7%。另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工业部门的国有企业的增加值率(增加值占总产值的比例)一直保持在33%左右,略有提高,比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高出5-7个百分点;销售利润率在14%左右,比其他企业高出1-2个百分点。这至少说明,中国国有企业在改革中的发展状况同其他企业相比并不差。当然,企业经济效益与整个宏观经济形势有关,统计数据所显示的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不完全是改革的结果,但至少有改革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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