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把原来属于不同产权主体所有的资源整合到企业内部,也就把公有和私有两种因素整合起来。这种整合不仅表现为分别属于国家、集体(法人)和私人所有的财产按一定比例结合而构成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而且股份制内在地包含公有和私有因素。
从国内外一些上市公司的情况来看,既有个人持股,也有国家或法人持股。例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有个人股东100万人左右,另有机构投资者拥有38%的股票;杜邦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4.4万人,机构投资者拥有34%的股票。[2]表2反映了国内部分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股东数量和股本结构。其中宝钢和联通的国家持股比例都在60%以上,没有国有法人持股;国电和中核的国家持股比例约为27%,另外还有一定比例的国有法人持股;除了中核的散户持股比例为45.36%外,其他公司的散户持股比例仅为20%左右。表3反映了国内部分民营上市公司的情况。这些公司的股东包括法人、机构和散户,不存在国家持股,散户持股比例均在40%以上,其中华泰股份的散户持股占一半以上。
表2 中国部分国家控股公司股东数量及股本结构
股东户数登记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资料来源:各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数据,网易证券行情。
显而易见,表2所列国家控股公司具有公有制企业性质。表3所列民营公司存在法人和机构持有较大比例股份的情况,也可以认为它们具有一定的公有制性质。但是这种判断在方法上存在两个局限:一是偏重于从总体上判断股份制企业性质,没有揭示公司内部包含的公私两种因素;二是主要根据其他所有制(国家和集体所有制)是否控制或至少渗透到公司内部来判断股份制企业性质,没有说明股份制内含的公有和私有因素。
表3 中国部分民营上市公司股东数量和股本结构
股东户数登记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资料来源:各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数据,网易证券行情。
在股份制企业,特别是在股份公司中,全体股东通过法人机构共同拥有公司财产,集体行使重大决策权,股东分享公司收益,这些方面符合上面所讲的公有制特征,应当视为公有因素;个人股属于不同的个人所有,不同股东拥有的股份大小不等,在一些股份制企业中存在着私人控股和操纵社会资本、收益分配过分向少数人倾斜的问题,这些方面又具有私有制特征,可以视为私有因素。两方面因素共存于股份制企业。换句话说,即使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全部是个人,也在内含私有因素的同时内含公有因素。(www.xing528.com)
为了进一步说明全体股东通过法人机构共同拥有公司资产属于公有因素,不妨对股份制和我国全民所有制作些比较。见图1,用A1、A2、……An表示全国人民个体,他们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来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国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全国人民是法定的产权主体,他们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分享全民资产权益。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包括制定和执行同全民所有制相关的各种法规、政策等。第二,全民资产中的国土资源是人人都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享受的。不论是工人、农民,还是其他社会阶层,只要在国内居住和生活,就必然或多或少享受属于全民所有的国土资源。第三,经营性资产主要集中于企业,产生的所有权收益由国家用于国防、公安、科技、教育、卫生和其他公益事业,造福于全民。第四,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分布在国家机关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如科教文卫体单位,而国家机关和公益性事业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面向全民的,全社会成员或多或少都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分享。当然,由于国家范围内不同社会成员的能力、地位和分工存在差异,他们对国有资产的支配、使用和收益分配权也难免存在差异。例如,农民分享的全民资产权益就明显少于城市居民。不能认为全民所有制主体是虚置的,也不能想象在目前条件下人人平等享受全民资产所有权。
图2 股份公司权力架构
图2反映了股份公司的权力架构。用B1、B2、……Bn表示每个股东,他们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来行使所有权。虽然这种权力架构和全民所有制的权力架构有区别,但是都存在一定权力委托关系。全体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拥有公司资产同全国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拥有全民资产一样属于公有制特征。
应当明确,全体股东通过法人机构拥有公司资产和个人拥有股份是有区别的,要把这两个层次的产权关系区别开来,不能因为个人拥有公司股份,就认为整个公司的财产关系属于私有制。首先,全体股东作为整体和单个股东是两个不同层次的产权主体,自然人作为个体属于私有产权主体,联合起来组成的整体以公司法人为权力执行机构则属于公有产权主体,至少包含公有因素。其次,股份制企业属于全体股东共同所有的产权客体是实物资本;属于个人私有的产权客体是单个股东持有的股票,带有虚拟资本性质。在两权分离条件下,资本的实物形态具有完整性和不可分割性,属于全体股东共同所有,全体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对公司实物资本的所有权;资本的虚拟形态可以分割和不断流动,分别属于各个股东,其中一部分属于私人,单个股东可以随意处置属于他的那部分股票,但不能支配公司实物资本。
私有产权主体可以委托他人来管理资产,也可以不委托他人而由自己直接管理。与此不同,公有产权主体包含多个乃至众多的社会成员,需要委托他人或专门机构来管理资产,单个成员只能通过一定的途径分享和行使有限的资产权益。股份制中的所有者(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来行使所有权,并委托经理人员来管理资产。同国有制的产权主体成员实际能够行使的所有权存在差异一样,股份制企业各个股东的权益也存在差异,后一种差异更加显性而明晰。
股份制包含的公私因素具有内生性,二者并非水火不容,而是能够和谐相处。社会总是由个人组成的,公有产权主体归根到底由私有产权主体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联合组成。股份制通过特定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整合公有和私有因素,形成一种功能优势,既满足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也同市场经济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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