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出版的SNA在附属分析中总结了国际上进行环境和经济综合核算的做法,提出了一些核算方案,2003年联合国又推出了《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国家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环境核算也做了大量研究,虽然目前还不能说环境核算方法已经很成熟,但是毕竟有了一些方案。用劳动价值论来解释环境核算,需要评价劳动对环境的负效应,并把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一)劳动的正效应和负效应
劳动结果有正效应和负效应之分:正效应是指劳动创造财富和增进人类福利;负效应是指某些劳动直接和间接造成资源浪费、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以及其他对人类福利的不利影响。人们往往只看到劳动的正效应,对其负效应有所忽略。虽然从总体上讲正效应是劳动的主要结果,但是负效应也是常常发生的。
劳动的负效应可能在正效用之后晚些时候显现,也可能同时发生。一种具体劳动的正负效应结构关系大体分为四种情况:第一,只有正效应,没有负效应或负效应为零;第二,正负效用同时发生,其中正效用大于负效应;第三,正负效用同时发生,其中负效应大于正效应;第四,只有负效应,没有正效应或正效应为零。劳动的正负效应对价值量有不同的影响:正效应能够创造或增加价值;负效用通常表现为操作不当,决策失误,结果造成废品、次品和产品滞销等等,最终减少价值或不能形成价值。假设在某个生产过程结束时得到的商品价值总量由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构成,撇开活劳动没有负效应的情况不说。如果活劳动正效应增加的价值大于负效应减少的价值,价值总量仍会增加;如果活劳动正效应增加的价值小于负效应减少的价值,价值总量就会减少;如果全部活劳动没有正效应,只有负效应,价值总量更会减少。后两种情况通常表现为亏损或负增长。
不论是微观经济层面出现的企业亏损,还是宏观经济层面发生的国内生产总值负增长,都可以从劳动的负效应得到合理解释。一般来说,如果企业的劳动负效应达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致全部活劳动形成的新价值不足以支付劳动报酬,甚至一部分物化劳动成果被浪费或破坏,就会出现亏损;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某一个年度的标准劳动数量同上一个年度相等,但是劳动的负效应增大并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得到如实反映,那么价值总量就会减少,即出现负增长。从劳动价值论来解释,企业亏损和国家经济负增长都是劳动负效应达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单就经济收益而言,不必专门对劳动的负效应进行独立核算,因为市场交换会自动从商品价值中扣除劳动负效应。但是环境破坏损失难以通过市场交换自动扣除,因此需要进行独立核算。(www.xing528.com)
(二)基于劳动负效应的环境核算思路
以往国民经济核算主要反映了劳动正效应,环境破坏或退化核算则要求反映劳动负效应对环境的影响,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国家可以建立环境账户,将环境对各种污染物的容量(包括对破坏活动的承载力)作为一种资源,根据治理污染和修复遭到破坏的环境所需要的劳动量(表现为环境治理费用)来确定环境容量的价值。对现有企业生产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由政府根据污染物数量和破坏严重程度征收排污费或环保费;新建企业则通过一定程序和市场交易购买环境容量或排污权。由此发生的费用视为中间消耗,计入生产成本,这样将引起总收入减少,从而反映劳动的环境负效应。全部排污费和出售环境容量的收入均应用于环境保护,这部分费用只是用来修复遭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不会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因此不计入国内生产净值。
前文分析实际上隐含一种假设:劳动的环境负效应为零。现在取消这种假设,考虑劳动的环境负效应大于零的情况。假设一个核算范围生产m种产品,从NDP中扣除环境破坏损失,结果是兼具经济和环保双重意义的国内生产净值:
式中Ei表示劳动的负效应所引起的环境破坏损失。如果生产某些产品的劳动没有环境负效应,则Ei值为0。推行环境核算不能一蹴而就,可以先进行主要环境损失项目核算,取得经验后再扩大核算范围,直至覆盖所有环境损失项目。解决环境破坏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提高劳动质量,改进劳动方式,不断降低乃至最终消除劳动的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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