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开始融入全球市场经济体系之中。WTO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最具广泛性的三大国际经济组织。中国加入WTO之时,该组织已经拥有了142个成员,各成员之间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95%,投资额占全球跨国投资总量的80%。总体来看,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经济有了更加迅猛的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大经济体。一般贸易产品的自主科技含量也逐年提高,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服务贸易额稳居世界前列,技术出口的增速则超过了货物出口增速的50%(田斌、何茂春,2011)。不过,加入世贸给中国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中国经济安全带来了挑战。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选择更加开放和自由的贸易政策,同时也意味着需要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在国际贸易规则的约束下,只要是涉及他国的贸易问题,都需要严格按照所签署的规则和程序来解决。这样的贸易问题解决机制,一方面削弱了中国政府对于贸易政策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对中国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对于国内外的利益集团而言,国际贸易规则给他们影响政府政策创造了一个机制,而WTO便是运行这个规则的平台。WTO的三个职能充分反映了它的平台作用——制定并监督执行国际经贸规则,组织WTO各成员进行磋商和谈判,建立各个成员间的争端解决机制。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规则也在发生着变化。如果说WTO体制下的多边贸易自由化是“第一代”贸易规则的话,那么随着多哈回合谈判因农业问题而举步维艰,各国已经纷纷转向通过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方式推进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和更新标准的“第二代”国际贸易新规则和新秩序。近年来,各种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如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RCEP(区域经济全面伙伴关系)等,如雨后春笋般开始启动、谈判甚至已经签约。也有人将当前这种基于全球价值链和国际生产网络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比作是3.0版本的贸易协定,它比1.0版本的GATT和2.0版本的WTO更加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以及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盛斌,2014)。表3.2列举了“第一代”贸易政策和“第二代”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
表3.2 两代贸易政策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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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二代”贸易政策包括两个层面:(1)已经包含在WTO“多哈发展议程”之中,但多数并没有达成最终结果的议题。(2)没有存在于WTO任何框架内,只是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正在谈判或已产生结果的议题。
资料来源:盛斌(2014),第7页。
从两者内容的比较来看,“第二代”贸易政策比“第一代”贸易政策更加具有开放性、规则性和侵略性。首先,从内容和谈判方式来看,“第一代”贸易政策强调的是边界措施,谈判的目标则是想要通过互惠的方式以降低自己进入对方市场的成本;而“第二代”贸易政策则强调的是边界内措施,谈判的目的是通过双方国内政策的协调与规整达成双方均认可的标准。其次,从协定的签订难度和影响来看,“第一代”贸易政策往往是本国内部各个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而“第二代”贸易政策则需要充分考察本国产品和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以及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分配问题。最后,“第一代”贸易政策的伸缩性较强,贸易政策实施国比较容易对一些产品或者行业实行差别待遇、特殊照顾或者是歧视化管理,而“第二代”贸易政策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除了在技术援助和资金转移方面有一些差别外,很难做到差异化的区别对待。
总之,无论是过去加入WTO,还是当下参与各种区域贸易组织,国际贸易规则对于政府政策的“自主性”提出了越来越大的挑战。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以开放、公平为原则的国际贸易规则为利益集团,特别是外国利益集团影响中国政府提供了又一个选择。
中国经贸领域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与中国改革开放是密切相关的。改革开放的到来在利益格局上打破了过去公有制经济一统江山的局面,形成了目前政府、国有、民营、外资、外国政府以及个人等多种利益主体群雄逐鹿的状况。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利益集团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也发生了改变,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表达诉求以影响政府的决策。下面两节就着重探讨了在不断改革的背景之下,中国贸易领域究竟出现了哪些利益集团,以及他们的影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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