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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国资委有关要求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国资委。第二十一条 国资委按照本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对中央企业报送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进行核准或者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同时抄送派驻所在企业监事会。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10]72号)。下面对该《办法》的政策要点进行说明。

1.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申报

第十五条 国资委按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调节行业收入分配关系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预测情况,参考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指标、社会平均工资、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分行业制定和发布工资增长调控线。工资增长调控线分为上线、中线和下线。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根据经济效益状况、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等情况,分别适用工资增长调控线上线、中线和下线。企业处于特殊发展阶段或者受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适用的工资增长调控线范围可以适当浮动。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在科学确定经济效益预算目标值的基础上,按照效益导向原则和适用的调控线范围,自主建立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增长。

第十九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应当主要载明以下内容:

(2)预算年度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预测情况;

(1)上年度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3)预算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薪酬策略调整情况、工资总额预算安排、人工成本项目构成及增减计划;

(4)总部职工工资总额预算情况;

(5)工资效益联动机制。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国资委有关要求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国资委。

第二十一条 国资委按照本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对中央企业报送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进行核准或者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同时抄送派驻所在企业监事会。对于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不符合国资委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的,国资委将要求企业调整或者重新编报预算方案。

2.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和调整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预算编制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请对工资总额预算进行调整: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

(2)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3)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

(4)其他特殊情况。

3.工资总额预算清算和评价

第三十一条 国资委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严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中央企业,将视情况对企业采取警示、通报批评、扣减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等处罚措施,必要时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4.工资总额基数核定

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以上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基础,具体来说本年度工资总额基数就是上级(集团公司或国资委)批复的工资总额清算额。工资总额清算额的计算公式一般为:

(www.xing528.com)

举个例子:某公司2011年度工资总额基数实际上就是该公司经上级批复的201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201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2010年工资总额基数×2010年度工资考核分数÷100±2010年度工资总额单列值)。

工资总额单列值一般包括一次性补发上年度工资、成建制转入/转出职工工资、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经营者绩效增长、上级单位批复的特别奖励和其他符合国资委规定的项目等。一次性补发上年度工资、成建制转出职工工资、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应直接核减;增人、成建制转入职工工资应核增翘尾工资、经营者绩效增长、上级单位批复的特别奖励等。

这里的翘尾是指单位年中调资,其后半年多出的工资对下年工资总额的影响就叫翘尾,就是比原计划核定的钱数要多了。企业因生产需要增加新职工(增人翘尾)、职工因某原因涨了工资(如,调资、转正定级翘尾)、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津贴补贴翘尾工资等。增人、增资计算翘尾公式为:

增人翘尾工资=新职工月平均工资×新职工人数×(12-本年度工资发放月数)

增资翘尾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增资×增资职工人数×(12-本年度增资月数)

下面通过例子来说明翘尾工资的计算:

例1:某国有单位2012年8月份新引进大学生(8月份起薪)5名,月均工资4 800元;2012年7月份8人转正定级工资月平均增加300元。试分别计算该单位核算2013年工资总额基数时应单列增加的这两笔翘尾工资。

解:增人翘尾工资=4 800×5×(12-5)=168 000(元)

转正定级翘尾工资=300×8×(12-6)=14 400(元)

5.案例:某央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央企的案例来进一步具体说明国资委《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10]72号)的政策要点。该央企属于集团公司下属的一级子公司,下面有多家分公司。案例中主要收录了该公司工资总额考核指标表(见表6-3)、工资总额考核分数测算表(见表6-4)、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见表6-5)和工资总额清算情况报告(见附录6-1)。

表6-3 某央企工资总额考核指标表

(续表)

某央企安全生产责任扣分规则

表6-4 某央企2010年工资总额考核分数测算表

(续表)

表6-5 某央企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

(续表)

(续表)

注:阴影部分已设定公式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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