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已于2011年7月19日以国务院令第600号的形式颁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下其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劳务所得税税收政策。
1.工资薪金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中规定了工资、薪金所得采用7级累进税率,详见表5-16所示。
表5-16 工资、薪金7级累进税率表
表5-16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减去国家税法所规定的准予税前扣除的费用,再减去个税免征额(目前为3 500元)而得到。一般情况下,每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
例8:某人每月工资扣除掉社保和公积金后的收入为4 200元,计算一下其每个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此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 200-3 500)×3%=21(元)
2.劳务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中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采用7级累进税率,详见表5-17所示。
表5-17 劳务报酬税率表
表5-17中应纳税所得额按如下规定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劳务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例9:某学院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聘请了某顶级学者来校做讲座,学院支付其劳务费2万元整(税前)。请问该学者应交个人所得税多少?税后净劳务报酬为多少?
解:应纳税所得额=20 000-20 000×20%=16 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 000×20%-0=3 200(元)(www.xing528.com)
税后净劳务报酬=20 000-3 200=16 800(元)
3.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1月21日公布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所得税,并按下列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目前为3 500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一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A.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例10:乔某2011年12月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收入7 000元,当月又一次性取得年终奖金60 000元,试计算其年终奖应纳税额。
解:乔某因当月工资高于3 500元,直接按年终奖金60 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5 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20%和555元。
B.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例11:周某2011年12月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收入3 400元,当月又一次性取得年终奖金24 100元,试计算其年终奖应纳税额。
解:周某因当月工资不足3 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 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 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 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对每一个纳税人,上述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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