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决定理论,是指对长期和短期情况下工资水平高低如何决定的解释。
边际生产力工资理论是在19世纪7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约翰·贝茨·克拉克在他的著作《财富的分配》中提出的。边际生产力理论可以说是现代工资理论的先驱,他可以解释长期的工资水平的决定,也可以解释短期的工资水平的决定,并为以后很多的工资理论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基石。
克拉克在做分析时,做了如下假设:(1)在经济生活中,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工资水平不是由工会或者是政府操纵的;(2)资源的数量是一定的,并且生产技术也是固定的,所以工人总是用同样的技术与资源生产出同样数量的产品;(3)资本设备的数量被看作是固定的,但是它的形式可以改变,从而可以与任何可以雇佣到的劳动力达到最佳的配置;(4)工人是同质的,即工人之间可以相互地调配,并且具有同样的生产效率。
克拉克认为,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是递减的,即如果工人的人数不断地增加,在工人人数增加之初产量会不断地上升,但是当工人的人数增加到一定的程度时,每增加一个单位的工人就意味着每个工人分摊到的工具设备在不断地减少,从而使每一单位劳动力的产品比原来的要少,因而新增加的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依次减少,最后增加的那一单位工人的劳动生产力最低。克拉克把最后一单位工人的劳动生产力叫做边际生产力。根据这一理论,劳动者的工资是由最后一单位劳动者的边际产量决定的,也就是,雇主雇佣的最后一单位工人所增加的产量等于付给该工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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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劳动边际生产力曲线
如果工人所增加的产量小于付给他的工资,雇主就不会雇佣他;反之,当工人所增加的产量大于支付给他的工资时,雇主就会增加劳动的雇佣,以使资源达到最优的配置与组合,增加企业的利润;只有当雇主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与工人的工作导致的产量增加相等时,雇主才会既不减少也不增加劳动力的雇佣。在这里要说明的是,不仅最后一单位工人的工资是由他所增加的产品的产量所决定的,而且其他所有的工人的工资都是由它决定的。该理论可以用图1-1来解释。
在图1-1中我们看到,曲线AL代表的是边际生产力曲线,并且它是先上升后下降的,这表明了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在劳动者的投入数量到达一定的水平时是递减的。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当雇佣工人的数量为5人时,劳动的边际生产力达到最大,在此之后,随着工人数量的增加边际产量开始减少。当雇佣工人的数量达到8人时,员工的产量为2个单位,而雇主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正好是2个单位,此时符合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工资理论,雇主此时不再增人也不再减人。
须指出的是,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理论的分析是建立在静态分析基础上的,显然这并不符合实际的经济生活状态,有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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