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增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加的注册资本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同时变更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2.增资扩股的注意事项
增资扩股融资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以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注意:保证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即法定公积金最高转增比例为75%,以资本公积全转增注册资本的需要根据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作具体分析,以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可以全额转增。
(2)增资扩股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募股不足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预期未募足股份将失去承诺的权利,投资人有权撤销所认股份。所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必须考虑募股不足问题,解决办法之一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如果出现募股不足,将由现有股东兜底,以增加投资人认购股份的信心,确保增资扩股的成功。
(3)增资扩股过程中的纳税问题。在以未分配利润及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都会涉及税收的调整。而个人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所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细节的安排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最好在增资扩股方案中予以说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转增比例不可过高。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转增比例不可过高,否则转增后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会受到影响,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转增注册资本时需要进行相应的折旧和税款的计提与调整,否则可能无法通过验资并需要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将不利于增资扩股的进程,也将对公司信誉产生不良影响。
(5)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管理层及主营业务不能有重大变化。
(6)优先认缴出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同时,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作出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声明。
案例
深圳市英联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一)公司介绍
深圳市英联置业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市英联国际不动产有限公司,简称楹联置业)是跨地区从事城市运营及房地产营运的专业性顾问服务机构,1999年由中国知名房地产市场研究专家郭建波博士等业界精英发起成立。公司汇集城市规划、市场研究、房地产规划设计、房地产策划、品牌策划、投资分析、市场营销、项目及物业评估、二手楼交易等领域的精英,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成为推动中国城市运营和房地产市场的专业力量。
英联机构的组成还有:英联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背景英联伟业房产顾问有限公司、四川英联不动产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英联国际不动产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深圳市清园高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英联国际不动产创办了《英联新世纪》(双月刊)和《英联参考》(周报)。
2004年年初,英联置业更名为深圳市英联国际不动产有限公司,并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600万元。深圳上市公司深圳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入主英联,成为英联战略投资者。(www.xing528.com)
英联置业原股权比例:郭建波50%,宋慧星30%,刘小松20%。
(二)融资概况
2003年12月22日英联置业召开200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郭建波、宋慧星、刘小松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3年12月1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深鹏所评估字[2003]第75号)确定英联置业2003年10月31日整体资产价值366.12万元的80%为依据,向深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李江、郭秋宁、王晓生转让部分股权。同意股东郭建波将其合法持有的50%股份中的25%转让给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留25%的股份;同意股东宋慧星将其持有的30%股份中的3%转让给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3%转让给李江,13%转让给郭秋宁,1%转让给王晓生,转让后宋慧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同意公司股东刘小松将其合法持有的20%股份中的11%转让给王晓生,保留9%的股份。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增资到人民币600万元。
(三)交易对象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由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非国内公开上市公司,总股本进亿股,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配套工程开发建设、新型建材的生产与建设、物业租赁和管理、物业供销、国内外商及投资兴办实业等。
(四)合同主要内容
1.2004年1月13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英联置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同意郭建波转让25%的股权给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宋慧星同意转让3%的股权给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该项股权转让以深鹏所估字[2003]第75号评估报告确定的英联置业2003年10月31日整体资产价值366.12万元的80%为依据,即人民币82万元(366.12×25%×80%+366.12×3%×80%)。
2.2004年1月13日,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郭建波、李江、郭秋宁、刘小松及王晓生等6名出资人(法人1名,自然人5名)签署了《出资人协议书》。根据协议,各出资人一致同意将英联置业注册资本有人民币200万元增至人民币600万元,增资额为400万元,根据持股比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需支付增资额112万元(400×28%)。
3.根据上述股权收购及增资事宜,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需出资人民币194万元。本此股权转让及增资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英联置业28%的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4.交易各方签字盖章并经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先支付总价款的30%,即82×30%=24.6万元,待英联置业其他出资人其他5位出资人出资到位之后,支付其余的20%价款,即16.4万元,其余价款的50%,即41万元(82×50%),在办理完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后3日内支付。
5.英联置业其他出资人增资款到位并取得英联置业开具的出资证明书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支付增资额112万元。
(五)其他事项
2004年,英联国际不动产快速发展进军地产三级市场,并计划3年内在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发展50个网店。2004年英联国际不动产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GMS研究院结成战略联盟,并全面导入“G管理模式”。此举将使英联国际不动产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03年,英联国际不动产隆重推出“路虎”行动,3年内策划运营“6个中国名城、30个中国名企、30个中国名盘”。
增资扩股经常发生在股权出让之后。新的控股股东在接管企业之后,为了扩大生产,加快企业发展步伐,会和其他股东协商进行增资扩股。如果企业的股份出让进行得当,企业的重组进行得顺利,新的股东和管理层被市场所看好,这是增资扩股的好时机。
企业在确定新增发股票数量时要做好市场调查。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还有市场形势和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融资太少不足以支持企业的发展,还要支付大量的融资成本。而如果增发超过企业发展需要的股票,不仅稀释企业管理权,增加企业管理的压力,更有可能增发失败,大大影响企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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