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权纠纷法律风险。股权激励对象取得公司股权以后,作为新股东,可能与创始股东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上出现分歧,也有可能在享受到公司股权升值带来的收益后,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有关锁定期的规定或相关承诺,擅自离职等,上述情形均存在导致股权纠纷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除了前述两种法定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原始股东股权稀释风险。账面股权的减持或稀释,将对公司未来的治理结构及控制关系产生影响。如果股权激励对创始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稀释过大,就有可能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的上市主体资格造成负面影响。所以在确定标的股权的比例时,应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同时为未来数轮融资的进一步稀释留出空间。
(2)股权纠纷法律风险。股权激励对象取得公司股权以后,作为新股东,可能与创始股东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上出现分歧,也有可能在享受到公司股权升值带来的收益后,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有关锁定期的规定或相关承诺,擅自离职等,上述情形均存在导致股权纠纷的风险。(www.xing528.com)
(3)员工辞职退出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仅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如果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培训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除了前述两种法定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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