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股份的来源直接影响原有股东的权益、控制权及公司现金流压力等方面。资金来源是指激励对象在行权时用以购买股权的钱从何处而来。如果是激励对象本来薪酬不高或是上市公司激励额度比较大的情况下,若不能有效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会导致激励对象无钱行权的严重后果。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资金来源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受国家法律管控,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拟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的股票来源:(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目前企业采用较多的方式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的形式,此种形式不会增加企业的现金压力,在行权之后企业的资本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通过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形式,是美国上市公司一种重要的股票来源。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时受到诸多限制:《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不得直接向激励对象赠予(或转让)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员工时,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且所购买的股份应在1年内转让给员工。
当采用股票期权或折价购股型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形式时,激励对象需要自己筹资购买;当采用折扣购股型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模式时,需要上市公司提取激励基金,从二级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www.xing528.com)
2.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资金来源
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同之处在于,其不受国家法律的诸多限制,灵活性比较强。采用股东转让的形式,即由原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当存在多人数的股东时,可以采用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转让的形式,或是由控股股东进行转让。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即在公司股东大会2/3以上持股股东决议同意后,可以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也会增大,是企业比较倾向的一种解决股票来源的方式。
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从激励对象方面,可以通过自筹资金、从奖金中扣留一定比例的形式,当员工通过努力工作实现业绩目标时,可以得到远超出其支付金额的收益;从企业方面,可以通过为激励对象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形式,解决员工购买股权的现金流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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