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权
期权激励赋予员工未来取得公司股权的期待权利,员工或其他激励对象到期(或满足条件后)行使期权,取得公司相应股权或股权的受益权利,是创业公司最常见的股权激励模式,主要适用于公司员工,范围较大,逐步推进可以保持公司股权稳定。
期权激励对应的激励股权池通常由创始人从自己名下的股权份额中预留,员工行使期权取得公司股权通常需要支付对应股权的票面价(原始出资价格,即1元注册资本认购价为1元),而且需要满足预设的行权条件,例如市场主流约定激励对象四年的服务期,每满一年,员工可行使1/4的期权总额。
2.虚拟股权激励
虚拟的股权激励形式又可称为纯协议模式,主要包括虚拟股权、股权增值权等。
(1)虚拟股权。虚拟股权不同于公司法项下的实际股权,而是公司股权的虚拟化,公司人为地将股权拆分为若干等值单位,并将一定数量的虚拟股权授予给公司核心员工。核心员工可以按照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的数量和比例,享有相应的分红。
(2)股权增值权。在股权增值权项下,被授予权利的核心员工在一定的时期内将有权获得规定数量的股权价值(市场公允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升值收益。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权/份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分红权。
利用虚拟形式进行的股权激励,无论是虚拟股权还是股权增值权,被激励的员工均不实际持有公司股权,没有表决权,而仅持有相应的分红权(虚拟股权项下)或增值收益权(股权增值权项下)。被激励员工单纯通过与公司签署相应协议的方式获得上述权利,并且该部门权利一般由公司无偿赠予或者奖励给核心员工。(www.xing528.com)
(3)现实股权形式。包括员工直接持股以及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员工(或持股平台)获得公司激励股权,可以通过对公司增资的方式,亦可通过授让公司预留的员工激励股权方式。
3.现权激励
现权激励,就是被激励的对象直接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创业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激励方式。
股权赠与。赠与是股权激励中最激进的模式,足够表达对激励者的信任和信心,一般由创始人与创业团队员工签署股权赠与协议,但需要缴纳20%的所得税。
原值转让。相对于股权赠与,按照公司注册资本价格,由创始人将股权转让给被激励员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收,但如果公司的净资产值高于注册资本,仍需要被税务部门核定纳税,但仅就增值部分缴纳所得税。
股权代持。对于创始人授予股权的,也有采取协议方式约定股权代持关系,而不再办理股东的工商变更。通过协议明确,被赠与方所持有的股权由赠与方暂为代持,被代持方虽未登记为公司股东,但从协议角度,其作为赠与方,已经完成股权赠与,受赠方虽不持有公司股权,但其股东权益受合同法的保护。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属性,应当召开股东会,通知其他股东参与,明确代持方与被代持方的关系,至少保证对内部股东的约束力。但代持方式,对外部不知情的第三方并不具有对抗效力。
低价出资。由被激励的员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创始团队股权,或者以较低的价格增资成为公司股东。两种模式,后者更适合。股权转让方式是创始人与激励对象之间发生交易,股权转让的价款直接给了创始人,没有发挥资金对创业企业的最大效用;而员工出资方式,资金直接进入创业企业,更能发挥资金效能,对于被激励的对象也更有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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