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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效显著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三五”以来,全省共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债券等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289.39亿元,整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2019年,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拟督查激励的10个省份之一。

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效显著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从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2016年以来,甘肃省启动实施了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等工作方案,对49.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要求,分2016、2017、2018三年下达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和建设时序,明确时间任务节点,确保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2020年底前搬迁群众实现稳定脱贫。

围绕“搬迁哪些人”的问题,甘肃省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逐级公示、层层审核”的原则,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将全省需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的49.9万建档立卡群众确定到户到人,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对象精准,做到应搬尽搬。2019年6月,甘肃省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冲刺清零筛查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期间涉及的12个市(州)、70个县(市、区)11.43万户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全面排查,坚决守住对象精准的“界线”、住房面积的“标线”、搬迁不举债的“红线”、项目规范管理的“底线”。

围绕“搬到哪里去”的问题,甘肃省坚持因地制宜,在安置区选址上,做到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四避开”,城镇、中心村、园区和景区“四靠近”,鼓励进城入镇,将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结合起来,引导群众逐步向城镇有序搬迁,实现梯次转移。以武威为代表的河西地区,按照“兴水移民、下山入川、产业带动”的思路,在先期实施古浪生态移民黄花滩水利骨干工程、天祝县南阳山片生态移民小康供水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有农林场和新开发整理土地,规划建设了一批规模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将农牧民群众从高深山区和生态功能区分批次搬迁到水川区域和交通沿线。以定西、天水为代表的中部半干旱区,按照“农户集中安置、基础集中建设、产业集中配套”的原则,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依托,通过区域统筹、要素对接、资源整合实现联动发展,推进“小城镇、新农村、美丽村”三位一体共同建设,实现人口集中居住,有效放大基础设施的集约效应、公共服务的组合效应和社会化服务的规模效应,有效解决群众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突出问题。以陇南市为代表的秦巴山片区,针对山大沟深、建设用地紧缺的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集中安置和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使符合条件、有意愿的贫困群众应搬尽搬。以临夏州广河县为代表的民族地区,将交通不便、上学路途远、扶贫成本高的山区群众集中安置到人口承载容量大、就业务工机会多、生产要素集中的县城、小城镇和经济开发区,通过“扶贫车间”“设施农业”等方式帮助搬迁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特别是帮助妇女走上工作岗位,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有效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

围绕“补助多少钱”的问题,省政府印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省级融资平台运营管理方案》,新设立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融资平台,注入48.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作为资本金,按照“统贷统还”的模式,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十三五”以来,全省共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债券等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289.39亿元,整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甘肃省还结合实际制定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工程进度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对于49万建档立卡群众,人均建设补助资金达到5.774万元(藏区5.974万元),由县市区根据统建、自建、购置商品房等不同安置方式,按照搬迁群众家庭人口数量分类制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补助标准,确保建档立卡群众建房自筹人均不超过3000元或户均不超过1万元。(www.xing528.com)

围绕“生计怎么办、搬后如何管”的问题,甘肃省把安置住房建设和提高实际入住率作为重点,重视做好产业带动和稳定就业等后续扶持,督促市县逐户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不断强化后续扶持,先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甘肃省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指导市县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纳入产业到户扶持范围,按照“一户一策”要求,通过特色种养、“扶贫车间”、乡村旅游、公益岗位、技能培训、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引导搬迁群众在安置点就地就近就业,因人因户精准施策,探索实行“政府投资、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带动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努力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目标。根据不同地区的产业特点,因地制宜支持搬迁群众发展富民产业。对利用国有农林场和新开垦土地作为安置用地,整乡大规模集中搬迁的群众,大力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带动搬迁群众在产业链上增加收入。对依山就势改善条件的群众,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加快发展特色林果业和区域性特色产品,拓宽增收渠道。同时,甘肃省还加大拆旧复垦复绿力度,全面排查安置住房质量问题,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目标。

“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共落实各类易地搬迁建设资金289.39亿元,人均补助5.77万元。截至2020年,“十三五”时期49.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搬迁入住,所有搬迁群众基本实现产业扶持全覆盖,10.3万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搬迁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22个大型安置点教育医疗补短板项目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36]。2019年,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被国家发改委列为拟督查激励的10个省份之一。从实施效果看,搬迁后群众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后续产业发展得到提升,收入稳定增加,深受基层群众称赞,迁出区生态逐步恢复,实现了“挪穷窝”“换穷貌”“改穷业”“拔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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