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3月2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寒阴湿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指出:鉴于以定西为代表的中部干旱地区和庆阳老区的扶贫开发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其他地区农民的温饱问题有了很大的缓解,决定将全省扶贫工作的重点和主战场转移到高寒阴湿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省上决定扶持的高寒阴湿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县有临潭、卓尼、舟曲、临夏、和政、积石山、武都、宕昌、西和、礼县、渭源、岷县、漳县、武山、甘谷、张家川等16个县。这些县大多数地方高寒阴湿,气温偏低,自然条件差;资源贫乏,人均耕地少,生产水平低;交通不畅,信息不灵;科技人才缺乏,教育文化事业落后,文盲、半文盲比例高,人口出生率高;商品经济不发达。这些地区有相当一部分人每年人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下,生活处于贫困状态。
对16个贫困县扶贫开发的总目标是:从1990年起,奋斗三年,在正常年景下基本解决温饱。再用两年时间巩固提高;到1994年稳定解决温饱。基本解决温饱的标准是:以县为单位,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300元,人均占有粮食300公斤(粮食达不到的,用钱补足粮食,其标准按1元折1公斤粮食计算);人均年纯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户下降到10%以下(不包括社会救济对象)。解决温饱的进度要求是:西和、甘谷、武山、漳县等4县,1991年要基本解决温饱;张家川、渭源、武都、礼县、宕昌、临夏、卓尼、和政等8县,1992年要基本解决温饱;临潭、积石山、岷县、舟曲等4县,1993年要基本解决温饱。在此基础上,都要用两年时间进行巩固提高,稳定解决温饱。
《决定》对指导思想和开发路子、实行优惠政策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对扶贫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确保效益、各计其功”的原则,以解决温饱为重点,兼顾整个社会发展长远建设的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扶贫资金。温饱资金在1989年521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200万元,其中省发展资金1000万元,合作资金500万元,扶贫资金1700万元。实行资金、项目、贫困户互相挂钩,全面开展扶贫到户活动。建立温饱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www.xing528.com)
1990年底,全省共建立扶贫周转金管委会和群众互助储金会7222个,资金3785万元。高寒阴湿地区由原来的16个县增加到18个县,新增广河、康乐两县。其民政扶贫情况:计划完成项目125个,实际完成41个;计划投放扶贫资金1200万元,已投放257万元,其余943万元于1991年后逐年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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