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找出路”的另一个办法就是进行劳务输出。全省劳务输出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于90年代。
1.全省劳务输出计划的提出
1986年7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剩余农业劳动力从种植业中转移出来,逐步实现脱贫致富的指示,省政府批转《关于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意见的报告》,将劳务输出确定为全省广大贫困农村地区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成立了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办公室,负责调查掌握贫困地区可以输出的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调查了解省内外各行业所需合同工、农民工或季节性临时用工的数量,组织安排全省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的输出工作等。
为了充分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劳务输出工作办以贫困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转为重点,同时要求各县所属工厂需要的工人,尽可能地使用合同工、轮换工,以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招收的主要对象。并规定,除技术人员外,甘肃省内一般不使用外省劳动力,其他用工主要安排本省农村,特别是困难地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2.劳务输出的实施及成效
全省劳务输出工作启动后,相当一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了用工信息或从事劳务输出活动,输出范围也迅速扩大到新疆、青海、陕西、宁夏等省区。1986年,全省共输出或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70多万人,占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37.9%,主要从事建筑、修理、挖煤、采矿、伐木、家庭服务等不同行业。1987年7月,省政府批准成立甘肃省劳务工作办公室,在新疆、广东设立劳务工作站,组织和疏导管理劳务输出工作。
1988年,甘肃省加大了劳务输出力度,加强宣传鼓动,利用多种手段,开辟劳务输出渠道。在向新疆输送1.2万多人的同时,向广东东莞输送劳务人员100名,劳务输出开始向东南沿海扩展。全省有13个地区(州、市)和大部分县(市、区)超额完成了全年的输出任务,共输出劳务人员120多万人,比1987年增长20%;劳务收入l亿多元,比1987年增长40%;组织输出53万人,占输出总数的42.4%。(www.xing528.com)
1989年,全省劳务输出人员总量同1988年持平,收入却比1988年增加3.25亿元。劳动力素质有所提高,输出到外省的人员数量增加,女性劳动力的输出比例增加。
1990年全省劳务输出工作以开发贫困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为突破口,在巩固劳务基地和输出成果的基础上,开辟新的输出渠道,完成了年初确定的120万人的任务。1991年,根据国家劳动部、农业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要求,甘肃省确定武威、山丹、临洮、镇原、正宁、宁县、永登等7个县(市)为全省首批农村就业综合试验点和联系点。当年劳务输出人数为120万人,收入9亿多元。
1992年,甘肃省委、省政府提出继续抓好劳务输出,振兴农村经济,各级党政部门及省政府驻外机构积极配合,抓基地建设,抓组织落实,使全省50人以上的劳务基地达到5000多个,100人以上的也达到2090个。全年劳务输出人数突破150万,劳务收入突破10亿元。
1993年,全省各级劳务机构深入调查、广收信息、狠抓劳务人员的培训,坚持“东进西出”的方针,对新疆、广东两个劳务站的力量进行了调整充实,并在北京、上海等地新建劳务管理机构,为扩大劳务输转创造了条件。全年全省输出农村劳务人员150万人,劳务收入达12亿元。[17]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进展顺利,省级试点项目方案已获国家批准,并进入实施阶段。
劳务输出不仅增加了贫困地区农民的家庭经济收入,也使得外出务工人员开阔了眼界、转变了观念,改变了精神面貌,增强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镇务工,形成了政府推动与市场配置结合、就地转移与外出务工并存、分散输出与组织指导共举的劳务输出格局,全省劳务输转呈现的良好发展势头,增加了农民收入,繁荣了农村经济,改变了农村的生活和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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